“民族自决”在西方:英国、西班牙、加拿大是如何处理分离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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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流亡境外。西班牙遂建立起一个政治上相对进步的共和国,其主要的理想是反对天主教会势力、争取现代世俗政权。左翼政治力量在西班牙第二共和国占据主动,控制了中央和加泰罗尼亚等地方的政权。在这种背景下,加泰罗尼亚于1931年重建了自治政府(Generalitat de Catalunya)。但好景不长,西班牙社会的保守力量发动试图推翻共和国的政变,并结成以佛朗哥为核心的法西斯军事集团向共和国进攻。在内战中,除首都以外的卡斯第利亚地区主要被佛朗哥控制,倒是加泰罗尼亚、瓦伦西亚和安达卢西亚这些地区坚持效忠共和国。这样,西班牙内战就演绎出一曲复调旋律:一方面是佛朗哥代表的天主教士加军头对抗共和国代表的左翼政治力量;另一方面也是卡斯第利亚的集权传统对抗边疆的自治政权。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在他著名的《向加泰罗尼亚致敬》中有这样一段评论,他说: 无论战后的西班牙走上哪一条道路,其结果都将令人感到沮丧。但比起佛朗哥和希特勒的残暴而强大的法西斯专政,共和国政府还是值得我们去为之战斗的。不管战后的这个政府可能会犯多少错误,佛朗哥的统治肯定比它更糟糕。对工人,即城镇无产者来说,谁来统治这个国家都是一回事。但西班牙是个农业国,政府取胜无疑会给农民们带来好处,至少当初夺占的那些土地还会继续留在他们手中。如果政府掌权,他们还会没收和分配佛朗哥先前占为己有的土地,而且在西班牙不少地

方实行的农奴制也将一去不复返。战后的这个政府肯定是反教会、反封建的,它还会限制教会的权力,至少在短期内会是这样的。而且,它还会使国家走向现代化……但若佛朗哥取胜却肯定会是个时代的失误。希望佛朗哥取胜的大概也只有百万富翁和幻想家吧! 可惜,真实的历史却和奥威尔的设想南辕北辙。随之而来的是佛朗哥党徒疯狂报复。除了千万人被投入监狱,加泰罗尼亚的自治也被坚决取缔。历史学家图塞尔(Javier Tusell)用雅洁的笔记下,佛朗哥时代巴塞罗那街头有巨大的海报写着:“说帝国的语言”。其实,佛朗哥政权是在要求加泰罗尼亚居民讲卡斯第利亚语,或者叫作“现代西班牙语”。 佛朗哥时代的西班牙名义上是一个王国,但是并没有国王。晚年的摄政佛朗哥选定波旁王朝的卡洛斯王子作为他的继承人。卡洛斯不可争议的储俩地位事后被证明是西班牙和平转型的关键。佛朗哥政权极为保守,但也因为其保守所以军人和官僚在此环境中都养成忠于权威的习惯,新国王理所当然地成为佛朗哥政权既得利益集团新的效忠对象。另一位对西班牙转型至关重要的人物是苏亚雷斯(Adolfo Suarez)首相,他是一个年轻官僚,愿意和旧政权的反对者达成妥协,又能平衡保守派的政治压力。不用说,旧政权反对者能保持向前看的姿态对西班牙的和平转型同样意义非凡。苏亚雷斯和西班牙共产党领导人达成谅解,西共同意接受西班牙国旗和王室,苏亚雷斯同意西共合法化。

[37]同时,苏亚雷斯也和加泰罗尼亚流亡政府主席特拉德拉(Josep Tarradellas)达成一致,迅速重建了加泰罗尼亚自治政府。当然,在转型初期加泰罗尼亚自治政府的权限并不明确,还有待后来的宪法加以厘清。在转型时代,加泰罗尼亚政治家扮演了西班牙左右翼政治力量的调人。可以说,没有加泰罗尼亚等地方势力的参与就没有西班牙1978年宪法的诞生。这部宪法也扎扎实实地反映了加泰罗尼亚等地方势力的政治诉求,规定了西班牙的省市等基层政权可以基于历史和文化组成“自治区”,自治区得制定“自治条例”并建立自治政府。西班牙宪法规定了一个组建自治区政权的过程,但加泰罗尼亚、巴斯克和加利西亚这三处在佛朗哥时代前已经拥有自治条例,系所谓“固有民族”(historic nationalities),可以迅速成立地方自治政府。“固有民族”概念的发明乃是西班牙宪法对加泰罗尼亚民族独特地位最大限度的承认。 但自西班牙宪法颁布以来,加泰罗尼亚和西班牙中央政府的关系也并非波澜不惊。最大的问题是,除了三个“固有民族”以外,其它自治区也慢慢建立起来。特别是安达卢西亚、阿拉贡和瓦伦西亚这三处,也颇为有力地主张类似于“固有民族”的地位。回顾历史,毕竟这三处也曾有和卡斯第利亚并驾齐驱的自主政权。西班牙宪法本身十分强调地区之间的平衡,所以几乎是有意的,西班牙中央政府一直希望各自治区的权力能够相当。而“固有民族”自然希望保持自己的独特

性,结果就变成了一个龟兔赛跑的游戏。一旦“固有民族”得到和确认了某项权力,其它自治区就要赶上,于是“固有民族”再去争取新的权力,如此这般。[39]加泰罗尼亚破釜沉舟的举动是在2006年以公民投票的方式确认了新的自治条例。加泰罗尼亚2006年《自治条例》(Estatuto de autonomía de Catalu?a)在序言中提到加泰罗尼亚是一个“那逊”(nation)。在正文中,它还强调加泰罗尼亚高等法院是加泰罗尼亚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法院,规定加泰罗尼亚语应成为教学语言。这一条例的合宪性立刻遭到质疑。西班牙宪法法院在2010年6月终于做出裁决。判词可以两面解读:一方面在加泰罗尼亚自治条例的200多条规定中只有14条最后被宣布违宪;另一方面,西班牙宪法法院裁决加泰罗尼亚语在政府和媒体不能具有优越地位,至于加泰罗尼亚为一个“那逊”的表述也只有宣示意义而非法律意义。 有趣的是,几乎同时加泰罗尼亚自治区议会在2010年7月通过了饱受争议的禁止在自治区境内斗牛的法案。尽管议员声称这一法案的通过是基于保护动物的理由,但实际上马德里和巴塞罗那都能体会到加泰罗尼亚议会是以此反抗以斗牛为标识和荣耀的卡斯第利亚文化。 “自治主义”在二十一世纪 行笔至此,“西方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安排”这个话题其实已经讲得差不多了。不过比较宪法学研究除了能满足学人智识上的兴趣之外,它还从来都是各国制定内外政策的参照。大略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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