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强制到案性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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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强制到案性侦查措施

(费蓬煜)

[内容提要]强制到案性侦查措施即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最常用的刑事侦查手段,在刑事侦查学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的采取既关系到刑事诉讼能否顺利进行,又关系到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问题。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侦查实践中一定要依法办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程序去适用强制到案性侦查措施,严禁利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基于强制措施的上述重要性,本章将从制度规范的层面上全面介绍强制到案性侦查措施的具体内容、制度规定等问题,并将论及强制措施的改革问题。

[重点问题]

1.强制到案性侦查措施的概念和特点 2.拘传的概念、特点、适用条件和程序 3.取保候审的概念和种类、适用条件和程序 4.监视居住的概念、适用条件和程序 5.拘留的概念、条件和程序 6.逮捕的概念、条件和程序

强制到案性侦查措施即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进行暂时限制或剥夺的各种强制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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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五种强制措施,分别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这五种强制措施构成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且强制程度由轻到重。

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具有以下特点:(1)强制措施的主体具有特定性。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包括其它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甚至构成犯罪。(2)强制措施的对象具有唯一性。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强制措施强制的内容具有人身性。强制措施是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4)强制措施的目的具有预防性。强制措施是一种预防性措施,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防止其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强制措施不具有惩罚性,与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本质区别。(5)强制措施的采取具有法定性。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它的内容、适用条件和适用程序都由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地予以规定,在适用强制措施时,要严格依法进行,防止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等问题。(6)强制措施的适用具有临时性。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各种强制措施之间、强制措施与其他侦查手段之间会随着诉讼进程的推进而发生转化、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的采取是一种临时性的法律状态,在一定的期限内存续,到一定期限内必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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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合法的适用强制措施,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可以防止其进行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妨害刑事诉讼法的活动,可以防止其继续犯罪,可以防止其自伤、自残、自杀以及发生其他意外事件,可以震慑社会上潜在的犯罪分子,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从而保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清案件事实,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第一节 拘传 一、拘传的概念和特点 (一)拘传的概念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强制程度最轻的,在强制的手段、方法和时间上都比其它强制措施更弱、更短。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了拘传。 (二)拘传的特点

拘传不同于传唤,有如下特点:(1)拘传的适用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已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直接进行讯问,无需拘传。(2)拘传的适用目的是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不是强制其到案接受所有侦查、起诉和审判,因此拘传不会产生羁押的效力,在法定期限内讯问后,应当立即释放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依法转为其他强制措施。传唤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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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以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得使用戒具,不具有强制性。而拘传可在必要的时候使用戒具、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二、拘传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适用拘传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所谓正当理由,一般是指被传唤人患有严重疾病、在外不能返回或者因不可抗力阻断交通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2)因具体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需要,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不经传唤,直接拘传。这种情况需要公安司法机关控制拘传的适用,防止拘传的滥用。(3)公安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认为需要采取拘传措施的。 三、拘传的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拘传应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拘传应当依法办理据传手续。在办理案件中遇有需要拘传的情况时,应当由案件的经办人提出申请,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的案件材料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负责人批准,签发《拘传证》。《拘传证》是适用据传的必要前提。严禁无证拘传。

2、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并责令被拘传人在《拘传证》上签名和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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