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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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昌乐二中 社团管理评价方案

山东省昌乐二中2012届社团联盟

2012.11.17

参加社团活动是我们发展自己、锻炼自己的最好方式。最近几年,我校各个优秀的社团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下相继涌现,并取得了佳绩。为了使我校的社团继续健康发展,使每一名学生在社团中提升自己的素养、锻炼自己的能力、成长自己的人生,同时使各个社团个性化发展,成为校园文化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真正让社团活动有意义,对此社团联盟提出以下管理方案:

一、社团活动时间及地点管理:

1.社团活动时间:学校120个学生社团应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活动。 各个社团在每周四之前将社团活动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交负责人,由社团负责人和政教处批准后方可活动。

社团活动时间仅为周六周日,晚上各社团禁止一切活动。若有外出活动的社团,应将外出时间及返校时间告知社团联盟,待社团联盟主席及指导老师同意后才可外出活动实践。

2.社团活动地点:学校120个学生社团应在学校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为了丰富学校社团活动,今年校领导和社团联盟决定开发校外社团公益活动并且大力挖掘校内尚未利用的社团活动地点。

目前校内社团活动地点有:学校报告厅、机房、操场、舞房及美术和音乐教室等。

目前校外社团活动地点未规定具体范围,但社团外出活动必须有指导老师亲自带队,且社团校外活动不允许有损坏昌乐二中形象的行为。 各个社团活动后必须保证活动地点内的所有设备完好无损及该区域内卫生情况良好。

二、社团负责人职责:

1.社团负责人必须听从并服从于社团联盟的管理,并按照社团联盟指示工作。

2.社团负责人必须在社团联盟允许的时间、地点开展活动,听从社团联盟统一安排和协调,不得擅自活动。

3.社团负责人必须有明确的活动内容和目标,社团内部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出社团的章程和管理方案。

4.社团负责人必须在社团联盟指示下,开展有意义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积极向上。

5. 社团负责人对社团活动进行记录,学年末在老师的指导下对学期学年活动进行总结并撰写相关论文或展示相关活动成果。

6. 社团负责人在社团联盟未批准情况下不得带领社团出校开展活动,更不能擅自以社团联盟名义进行活动,如拉赞助等。

7. 社团负责人要严格在道德范围内、法律允许下处理各项事务,并遵守校规校纪。

三、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1.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由校内教职工担任,原则上一位老师担任不超过2个社团的指导老师工作。

2.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由社团发起人自行联系聘请,一般聘任期为一年。社团将指导老师聘任情况报学校社团联盟备案。 3. 社团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制定社团年度工作计划,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2)指导并参与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引导学生不断总结; (3)担任学生社团刊物的责任编辑,负责学生社团的对外宣传; 4.星级社团的指导教师由学校认定计入其工作档案。

5.社团联盟每年组织评选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并报由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社团处罚方案

1. 如遇下列情况社团联盟可以暂停社团活动:

(1)社团未能按照其制定的目标和计划进行良性发展

(2)社团成员不能保证参加社团活动使社团活动效果难以保证 (3)社团在活动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过失性失误,给其成员、学

校或他人带来不利影响 (4)长期不能活动

2. 如遇下列情况社团联盟可以取消社团资格:

(1)社团组织混乱没有明确的活动计划,不能保证正常活动 (2)活动内容有损学校形象、个人发展 (3)活动内容不能听从学校统一的管理 (4)严重违反校园十不准

五、社团星级评比奖励方案:

评比机构:社团联盟、政教处 评比时间:每学期末

评比方法:活动成果占40%,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活动档案及标志性成果;过程评价占40%,包括,社团联盟对社团表现、规范活动评比量化;师生满意度占20%,由社团联盟每学期末组织一次问卷。 具体内容:

1.每学期末,进行社团成果评比,由社团联盟、政教处评选出优秀社团

2.评比出的优秀社团优先推荐参选潍坊市优秀百佳社团,并根据社团获奖等次在社团展示栏上对所有社团进行星级评价展示,

①社团成绩前10名为明星社团,颁发五星,其社团负责人颁发“明星社团负责人”称号。

社团成绩在11—30名颁发四星 社团成绩在31—60名颁发三星 社团成绩在61—100名颁发二星 社团成绩在100名以后颁发一星

如有社团不正常活动,或违反规定的取消评比资格,不予授星。 ②获得星级社团由社团联盟报请批准后,学校进行表彰并给予经费奖励。获得星级社团称号社长、优秀社员将获得相关个人荣誉称号,基础素养评价相应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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