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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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和东欧为代表的激进式变革与以中国为代表的渐进式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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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转型经济学(或称转轨经济学、过渡经济学),是指一种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学理论。20世纪80年代,包括前苏联、东欧和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开始的经济体制转型。以前苏联和东欧为代表的激进式变革与以中国为代表的渐进式变革,取得不同的经济绩效,形成巨大反差。 关键词:转型经济 渐进式演化 激进式变革 制度变迁 一 引言

转型经济学是指一种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学理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的转型经济学主要是指具有共同研究主题和追求目标的一些理论文献以及撰写这些文献的经济学家(盛洪,1996)。目前,关于转型经济还没有完整的理论体系,也很难说谁是转型经济学家,因为还没有专门从事这一理论研究的人。关于其理论体系,我们只能从现在构成这一经济学流派的一些理论文献,以及撰写这些文献的经济学家的文献、研究思路来寻找一条线索,理清其脉络。本文首先介绍转型经济学的内涵,然后简述一下各个学派关于转型经济的理论要点,最后简要回顾中国经济奇迹并作以简要评述。 二 转型内涵

关于转型概念的理解,比较经典与普遍的定义是热若尔·罗兰的表述:转型即一种大规模的制度变迁过程或者说经济体制模式的转换。从目前国内的文献来看,从三个层面上使用转型的概念:第一种含义是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第二种含义是在包括了第一种含义外,还包括那些过去实行广泛管制的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转型;第三钟含义是在前两种理解基础上还包括了所有发展中国家促进经济市场化,实现经济发展的过程。

实际上许多人把转型经济学看作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的原因正是由于把转型理解成为一种制度的变迁过程,只是描述了转型的一般的特点。不错,转型的确主要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但转型还有其本身的特殊性,而这些特殊性仅依靠制度变迁是不能够真实的描述,更别说来解决这些问题。鉴于以上理论实践中三个层面使用转型概念的事实,笔者个人比较赞成转型的第一种含义,即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当然,后两种转型概念的理解当然没错,但关键是其不符合概念提出的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性,更不适合建立新的独立的研究学科。对于第二种理解,放松政府管制,实行经济自由化,其实这在传统的主流经济学框架内可以得到解释;对于第三种发展经济学范畴内使用的转型概念,现有的发展经济学就有了相应的解答与分析框架。转型(或者转轨、过渡)概念的提出应该来说主要发源于二十世纪上半期全球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计划经济实践中遇到困难并探索其解决办法的历史事实。 三 几种转型理论范式

20世纪80年代末,包括前苏联、东欧国家和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开始了从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将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一起称之为“二十世纪两项最伟大的经济实验”。毫无疑问,这场涉及多达15亿人口的重大变革吸引了全世界学者的目光,他们应用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演化经济学以及比较经济学等最前沿的理论成果从不同侧面对这一变革加以研究。在短短的十几年里,相关文献数量迅猛增长,从而在主流经济学中赢得了巩固的学术地位,并且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催生出了一门新的学科—转型经济学,来专门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1、主流经济学的激进主义转型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的系统化。按照新古典理论的理解,市场机制不过是资源配置的工具,其核心是供求和价格的相互作用。在转型之初,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华盛顿共识在转型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中占据统治地位。根据华盛顿共识:严厉的需求紧缩,加上放松管制、贸易自由化和私有化,就可以推动经济增长。因此,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核心就是“管住货币,放开价格”,实行以宏观

经济稳定化、国有企业私有化和价格自由化为核心的激进式的“休克疗法”。采取了一系列诸如:大幅度缩减货币供应量,实行高利率;保留少数重要商品的国家定价,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全面放开;消除预算赤字,减少价格的国家补贴;取消对企业工资的限制;全面改革财税体制等措施。 2、演进主义的渐进式转型理论

随着俄罗斯等国的激进式改革的受挫和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功,演进主义的兴起及其影响力的扩大是转型经济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演进主义理论核心思想可概括为:知识和信息是有限和主观的,并以分散的状态为个人拥有,因此,人们根本无法认识和控制社会生活,最好的社会就是顺其自然。想通过理性设计而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变革必然造成社会的灾难。渐进式改革实际上是社会不断的积累、加工信息,而且知识与信息是具有连续性的,用一种完全不同的系统来强制使其中断是不可取的。经济体制本身是一个具有自我强化机制的复杂系统,在演进过程中会不断吸取旧制度中的合理因素。因而,渐进式改革更可取。

3、新制度经济学转型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把企业制度、产权制度、市场制度以及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等制度现象纳入经济学分析的框架之内,扩展了经济学的视野,对于我们研究制度现象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根据这种理论,改革的过程实质上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寻求成本最小的最优改革路径。经济学家热若尔·罗兰曾指出:“如果转型的经验给了我们任何启示的话,那便是,没有以适当的制度为基础的自由化、稳定化和私有化政策,不大可能产生实际的效果”。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布坎南指出市场制度是自由交易的制度,这些制度结构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另外,科尔内、萨克斯都提出了新制度经济学转型理论的代表性观点。

4、凯恩斯主义转型理论

与新古典主义理论相比,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对于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和内在机理的认识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现实,他们对于转型经济中产权改革、宏观经济、转轨速度和次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认识值得重视。

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一书中,新凯恩斯主义的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对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转型经济理论提出批评。认为在决定选择哪种市场经济模式时,一定要牢牢记住实际的市场经济是如何运行的,而不是去记住毫不相干的完全竞争范式;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竞争远比私有化重要得多;由于信息的不完全,私有企业和公有企业一样都会出现激励问题,因此,建立一种集中与分散、公有因素与私有因素相结合的混合体制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正确选择。马克·奈尔(Mark Knell)等人认为激进式改革对自由市场的崇拜是盲目的。市场化和私有化的方案往往忽视了这样几个重要因素: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并不是一种单纯的交易关系,而是一种生产关系;企业是生产组织,市场是交易机构,企业与市场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相互替代的;价格机制不仅是一种解决经济问题的手段,同时还有金融功能、战略功能等,在满足这些功能上越是成功,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就越难以实现;私有化对于提高效率并不是必要的;国有企业也可对市场做出积极的反应。因此,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重要的。 5、市场社会主义

市场社会主义就是以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为目标的一种理论和主张。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能否在理论和实践中解决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问题,是决定经济体制改革前途和命运的关键因素。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最初模式即兰格一泰勒一勒纳模式,借助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这一理论假定,市场机制仅仅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后来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虽然在许多方面超越了新古典的范式,但是中性论的假定却被接受下来,因而这些理论难免会带有新古典理论的缺陷。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实践表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任务,绝不可能一蹴而就。经过近百年的探索和实践,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获得巨大的发展,市场社会主义也成为当代社会主义运动的主流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之一。 6、比较主义

用比较经济学理论来分析现实的改革问题是九十年代以前转型经济学的主流。这种理论从不同的经济体制中总结出若干基本的经济体制模式,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做出最优选择,指导改革的实践。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里,从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到匈牙利新经济机制和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再到90年代东亚模式,都曾是人们心目中的理想。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市场经济模式和市场化道路的经验教训,对于中国的经济转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然比较经济学的方法也存在着根本的缺陷。一方面,这一理论是经验的而非规范的,因而无法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另一方面,它把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历史环境下的经济体制简单化,因而无法深刻理解制度变迁的复杂现实。 7、特殊改革方式理论

中国的学者在借鉴国外关于转型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把转型经济研究放在中国特殊国情和特殊道路选择上。林毅夫等人认为,经济改革的核心是经济发展战略的转轨,改革以前中国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推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而改革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关键则在于改革“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使资源的比较优势能发挥出来。中国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保证是选择了渐进式改革道路。张军指出,由于传统国有部门的绝对规模使它事实上处于垄断地位,因而,在改革过程中如果实行完全的价格自由化,就可能给国有企业提供操纵市场的机会,造成生产下降和经济的衰退。相反,在价格双轨制下,国有部门将比完全的价格自由化条件下生产的产品多且定价更低。以价格双轨制为特征的“边界改革”的经验正在于,国有部门在计划外边界上通过对价格信号做出反应去捕捉获利机会,要比突然被私有化的国有部门去对经济扭曲和短缺做出的反应更迅速。 四 中国增长的“奇迹”

自1978年开始,中国开始经济转型。10年后,东欧和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也加入转型的行列。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选择了与东欧和前苏联不同的道路:“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改革,而不是激进的“休克疗法”。中国经历了20年迅速的增长,而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却经历了将近10年的下降。改革方式选择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改革结果。以下两组数据清楚的表明了中国改革与前苏联、东欧改革成果的巨大反差:

中国改革二十多年的稳定的高速发展,引起全球的瞩目,经济学家也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专家指出中国能在这二十年间迅速发展的原因在于1979-1983年之间中国建立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起了非常重要要的作用,在此之后,中国又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还有乡镇企业的作用。中国的改革成功的原因是基于保持和建立在社会和组织资本上的这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斯蒂格利茨认为基于社会资本的制度变迁是中国改革成功的基础,而在很多国家转型后的社会资本比转型前要薄弱的多。相对而言中国特别重视创造和改组,特别是新企业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而不仅仅是进行单纯的私有化。而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采取了渐进型的方式。这对于改革普及到其他企业是非常重要的。

虽然中国经济改革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体制外增量改革对解释转型经济的中国提供了有创建性的解释,但随着转型的完成,对存量的改革也许会成为重点;国企改革还存在诸多困境;城镇改革与农村改革的冲突;消费需求的拉动力不足;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问题等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五 简评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转型经济学正在同比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相融合,然而以上任何一个学科都不能够完全取代转型经济学,它们只是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反映了转型经济学所正在经历的分化。而对不同的经济学流派来说,过渡问题的出现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种挑战,不同理论所具有的解释能力和预测能力将受到严峻考验。在实践中形成一种比较科学的价值和逻辑相一致的制度变迁理论,是我国经济理论发展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发展中面临的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应当为此做出努力。

对于很多国家来说,转型过程将会存在一个较长时期。各国的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不同,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国情千差万别,所以不存在也不应该存在统一的发展模式。但是,不同类型的市场经济国

家在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也存在许多共同点,处于转型时期的国家也面临许多共同的问题。所以开展转型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不仅有利于转型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对于我们制定转型时期的经济政策也是十分有益的。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无论是激进的“休克疗法”,还是稳妥的渐进式的演化,转型经济都将成为一段历史,转型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也不可避免的与其他经济理论相互融合,虽然最终不会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而进一步发展繁荣,但它提供的经验、教训以及发展经济的方法思路,为我们今后的发展提供借鉴。

转轨经济的路径选择:渐进式变迁与激进主义

内容 提要

转轨 经济 学界长期存在着关于转轨过程中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以及渐进主义变迁和激进主义变迁之间成本收益比较的争论。本文在综述该领域大量 文献 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不同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成本收益比较 问题 ,并认为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有着深刻的经济、 社会 、 历史 与文化根源,有着强烈的路径依赖倾向,对不同制度变迁模式的利弊 分析 的意义,仅在于拓宽和深化 研究 者和决策者对于不同制度变迁路径的成本收益的认识,并根据这些分析寻找制度变迁净成本最低的改革方案。 关键词

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 渐进式变迁和激进主义 制度变迁 路径依赖 一.转轨经济学的争论之一: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

对转轨经济国家的大规模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和经济绩效进行系统阐释的转轨经济学或过渡经济学(transition economics),成为20世纪末期以来 中国 乃至国际经济学界异常活跃的学术领域之一,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学术话语和分析范式几乎成为所有研究者的标准工具,事实上,换一个角度而言,转轨经济国家的制度变迁实践也为新制度经济学自身的丰富与 发展 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宝贵契机与生动的经验事实。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行为包含着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两种行为,而当个人或集团作为行为主体采取制度行为进行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的时候,就成为“制度行为主体”,或简称为“制度主体” (张曙光,1992)。新制度经济学根据制度变迁中制度主体的差异将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其中以“初级行为团体”自发行动为特征的制度变迁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而以国家的自觉行动和强制性推进为特征的制度变迁称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主要以经济上的成本收益比较为其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的出发点,并以超过制度变迁成本的最大收益为目标函数,而后者既考虑经济收益(即产出最大化),又考虑非经济收益(统治者的最大稳定和政党利益的最大化等,制度经济学中将此称为“政府的租金最大化”),在这种由国家作为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主体而进行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中,只有当产出最大化与租金最大化的综合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制度变迁才会发生。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时考察了不同制度主体在制度变迁的效用函数上的差异,其国家 理论 也深刻揭示了国家在“确立有效的产权制度”和“统治者利益最大化”(政府租金最大化)这两个目标函数上的选择困境和巨大冲突。国家在制度变迁目标权衡中的冲突与困境称为“诺思悖论” (D. 诺思,1991),国家面对社会财富最大化和政府租金最大化这双重制度变迁目标时,总是试图求得一个最佳组合,社会财富最大化的实现有助于获得对制度变迁的广泛的社会支持,而政府租金最大化的实现则增加统治者的直接利益,因此统治者(政府)的租金最大化与社会财富最大化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分裂和背离,政府社会财富最大化目标往往只是被推进到其对统治者实现自身租金最大化目标的边际贡献等于零时为止。然而,以制度主体差异为标准划分的“诱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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