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A股融资120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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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招股说明书摘要)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网定价发行公告)((上网发行公告))中公布。

(2)上网申购日(T日)申购结束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和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回拨,以最终确定网下、网上的配售比例,随后即确定配售给各法人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并书面通知获得配售投资者的获配股数和所需补交的认购股款金额。

(3)需补交认购股款的法人投资者在接到主承销商的通知后,在主承销商规定的时间内将需补交的认购股款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主承销商在资金到账后将向投资者发出书面传真确认。请投资者提前作好补交股款准备。主承销商规定的划款日均指资金到账日,逾期视为无效申购。

(4)对于申购价格等于或高于发行价格的法人投资者,其缴纳的申购定金将被直接抵交获配股票的认股款。

(5)对于申购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法人投资者,其缴纳的申购定金将在价格确定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返还。

(6)对于其他无效申购定金将在价格确定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后开始返还。

(7)对于配售后超出认购股款部分的定金将于上网申购日后第三个工作日后开始返还。 9.违约申购的处理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够在指定时间内缴纳认购股款,将视为违约申购。违约者的定金将不获返还,用于冲抵承销商重新发售违约股票的风险及费用。违约定金的利息将归主承销商,冲抵发行费用。

对于由于法人投资者违约,从而导致网下配售产生的余股,由主承销商酌情配售给A类投资者(见《申购预约公告》)。本次配售结果和违约情况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将在网下配售结束后予以公告。

10.预约、申购报价及缴纳定金的期限

凡在6月28日前预约并通过审查的客户,公司在7月2日发出要约;其余 的公司在收到客户的预约后尽快审查客户的资格,合格后发出要约。如果客户 在发出预约后的第三日仍未收到要约,请来电查询。

参与预约登记的投资者仍可在7月6日(含该日)前参与登记,但申购报价 应不迟于7月9日下午5:00完成,定金划拨应不迟于7月10日下午5:00完成。 (五)发行定价

1.发行定价的主要考虑因素

本次发行定价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公司发行当年的赢利情况及预计的今后数年的收益增长情况; ?发行时的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情况;

?预路演、路演时投资者对公司的反应; ?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情况。 发行定价的估值方法:

本次发行定价主要运用了可比公司法和DCF(现金流折现法)方法。

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价格通过预路演、路演、网下簿记建档,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情况,由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后最终决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定为4.22元/股。 本次发行后的摊薄情况:

预计本次发行可募集资金总额118.16亿元,预计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为0.21元,比2000年增加10.52%。 (六)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历年情况/有无变化)

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分配中期股利或特别股利外,公司每年派发一次股 利。股利采用现金和股票方式。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现金流、财务状况、公司发展前景等重要因素而定。派付现金股息(如有)应由董事会以人民币宣布,公司的H股以港元派付,该公司的A股持有人以人民币派付。

公司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提取10%法定公积金;

?提取5%一10%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 ?支付股利。

根据公司章程细则,公司的可分派利润应取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2.公司的历次股利分配情况

继2000年2月,重组完成及公司成为一个独立法人后,公司分配股利5.79亿元。经2001年6月5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00年产生的利润40%以现金方式按董事会所确定的日期分配给所有登记在册的股东。其余部分留待以后分配。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和2001年预计分配政策经2001年6月5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至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4.2001年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预计,自2001年及今后各年的可分配利润中,不超过40%的部分将作为股息分配,股利的分配方案需经过股东大会通过。 (七)网上路演,初步探视市场

2001年7月3日到5日,中石化董事长李毅中、总裁王基铭、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张家仁、董秘局主任张洪林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弘等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举行了现场推介会,7月12日又在全景网络上进行了四个小时的网上路演。随后,中石化发布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网定价发行公告),公告中披露中国化工本次A股发行价格确定为每股4.22元,发行总量为28亿股,公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18.16亿元,其中预计承销费为1.7724亿元。2001年预计实现税后利润约人民币180.23亿元(所得税率33%),预计发行后每股赢利(全面摊薄)0.21元,发行市盈率(全面摊薄)为20.10倍。

本次发行的28亿股中,初步确定19.6亿股向包括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法人投资者配售,8.4亿股通过上网定价发行的方式向一般投资者发售。首次进入资本市场的全国社会保障资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将获得3亿股,其 他战略投资者将获得2.8亿股。中国石化于7月2日至9日对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进行了簿记建档。公司此次网下发行获得机构投资者的热烈追捧,一般法人投资者认购量达576亿股,如以向网上回拨最大额7亿股计算,此次超额认购83倍。

由于采用了预路演和簿记建档启动市场价格发现机制,本次发行将根据网 上申购的结果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当网上中签率低于2%时,也就是网上申购资金大于1772.4亿元时,将向网上回拨7亿股网下股票。 (八)网上发行

2001年7月12日,在路演完毕和发行价格等基本确定的情况下,中石化在 各大媒体上公布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网定价发行公告),公告 对网上发行的相关事项做了说明。

1.基本原则

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方式为利用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上网申购日指定时间内 进行定价发行。由主承销商作为股票惟一“卖方”,将上网发行的股票存入其在上交所开设的股票发行专户,以发行价作为卖出价。各地申购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由上交所系统主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具体的处理原则为:

(1)如果有效申购量小于上网发行数量,申购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余额拨 至网下配售给法人投资者;

(2)如果有效申购量等于上网发行数量,申购者按各自有效申购量认购;

(3)如果有效申购量大于上网发行数量,由上交所交易系统的电脑主机自 动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确定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的申购号,每一个申购号可认购1000股。 2.申购股数的规定

(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每个股票账户的申购量不得低于1000股,超 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股票账户的多 次申购委托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委托均视作无效申购。

(3)每个股票账户的申购上限为84万股(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3.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 凡申购本次“中国石化申购”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股票账户卡。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01年7月16日)以前办妥上交所股票账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①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申购者,需在网上申购日之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②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申购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之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设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①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填写“代理买入股票委托单”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股票账户号码和认购数量,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涂改,并确认其资金账户存款数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股票所需的款项。投资者持填好的“代理买入股票委托单”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立资金账户的并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申购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收到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后,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并查有足够的资金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②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营业网点规定办理申购委托手续。

③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收,不得撤单。

4.配号与抽签

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采用摇号抽签方式认购。

(1)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7月17日),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至清算 银行申购资金专户。资金未到清算账户的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确因银行结 算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

及时入账的,须在该日提供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 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7月18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所有申购资金将集中冻 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 申购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7月18日),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会同 主承销商进行核查资金、验资、配号、确认有效申购,并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对实际到账资金(包括已按规定提供人民银行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连续配号,配号结束后,由上交所将配号结果传送至各证券营业部。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给予申购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7月19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配号结果公布于 交易大厅显著位置,投资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中签率将于申购日后第三个工作日(7月19日),由主承销商在指定的报刊 上公布中签率。计算公式为:中签率二(网上发行量/有效申购量)×100%。 若有效申购量大于发行量,采取摇号抽签方式。 (3)摇号抽签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7月19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于当日将抽签结果通过上交所卫星网络传送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并于次日在指定报刊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7月20日),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5.清算与交割

(1)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第三个工作日(共三个工作日),全部有效申购资金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冻结在其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资金专 户内。所冻结资金产生的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归发行人所有(共三 天)。有效申购资金划拨、冻结事宜遵从上交所有关规定。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7月19日),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进行股份确认、股东登记,并将有效申购结果发给各证券交 易网点。

(3)申购结束后第四个工作日(7月20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资金余额;同时将中签的申购款项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将此款项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新股股权登记由上交所交易系统电脑主机在本次定价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6.发行费用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上网定价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0.35%提取。由主承销商委托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各参加上网定价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成 交金额,将这笔费用按比例自动划至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账户。

2001年7月16日,中石化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上网定价发行不低于84000万A股,获得圆满成功。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机统计本次股票发行申购股数为4772954000股,中签率为0.62327045%。根据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投资者申购报价公告)(《申购报价公告》)公布的回拨办法,主承销商将70000万股的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经过上述调整,本次实际上网发行量为154000万。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和上交所出具的《新股上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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