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科室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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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院快速发展的需要,深化我院内部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我院职能科室管理的新路子,建立行政职能科室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现将行政职能科室的考核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调动职能科室人员的积极性,打造一支战斗力突出的行政管理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方向,遵循有利于调动行政职能科室人员(特别是职能中层)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促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加大行政职能科室的考核力度,合理拉开职能科室人员奖金档次,建立行政职能科室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考核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人事科 党政办 考核办公室设在 二、考核时间

1、医院正职为年终一次性考核,考核时间为次年的1—2月份;

2、院级领导副职为每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首月的上旬;

3、行政职能科室中层为月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次月的上旬;

4、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为月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次月的上旬。

三、考核方式 1、考核院领导正职

医院正职每年接受卫生局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卫生局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50%。

卫生局考核依据年初卫生局制定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年终医院考核在全区前两位的记满分;前3名的记45分;3名以后的不记分。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依据下表进行。其中工作目标考核占45分,与副职领导工作考评情况挂钩占5分。

2、考核院领导副职

(1)季度考核:每季度接受医院正职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正职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50%。

医院正职考核依据副职平常工作给分。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德能勤绩廉占10分(作为每位副职院领导的公共考核项目统一考核,由医院考核小组发放问卷走

访调查其所分管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目标任务占30分(根据分管工作制定不同考核内容,见下表);与管理部门和科室工作考核情况挂钩占10分。

(注:需年度考核项目在季度考核中不参与考核,记满分)

(2)年度考核:年终接受卫生局、医院正职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卫生局考核、医院正职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20%、30%、50%。

卫生局考核依据年初卫生局制定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根据医院分解后,所分管工作得分率在95%以上的记满分;90%以上的记15分;低于90%的不记分。

医院正职考核同季度考核。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同季度考核。 3、考核行政职能科室中层

行政职能科室中层每月接受主管院级领导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主管院级领导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40%、60%。

主管院级领导考核根据分管科室平常工作给分。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科室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服务等占20分(作为公共考核部分统一考核,由医院考核小组发放问卷走访调查);工作目标任务占40分(根据不同工作职责制定不同考核内容)。

(注:需年度考核项目在月度考核中不参与考核,记满分)

行政职能科室公共内容考核表(略) 各行政职能科室具体工作考核表(略)

4、考核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

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每月接受科室负责人考核。主要考核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等情况,所扣分数直接与当事人的奖金挂钩兑现,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客观公正又具有说服力的多形式二次分配,以起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

四、奖惩措施

1、院领导正职为年终一次性考核,考核分数≥95分为优秀;≥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2、院领导副职考核奖惩

(1)院领导副职每季度考核≥95分为优秀;≥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2)院领导副职年度考核≥95分为优秀;≥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季度考核中有一次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季度考核中少于两次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院级领导实行年度考核与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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