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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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主协议变更和其他担保

7.1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协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偿还币种、还款方式、付款账号、还款帐号、用款计划、还款计划、付款日、支付日、付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下延长的情况下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出质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协议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无须另行取得出质人同意。

7.2 未经出质人事先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出质人仅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变更前的主协议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未经出质人事先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增加主债权本金金额的,出质人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变更前的主协议债务承担责任。 7.3 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1)债权人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2)债权人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协议项下的义务。

7.4 主协议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出质人应协助债权人及该第三人依法办理质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手续。

7.5 主协议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出质人仍按照本协议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7.6 主协议无效的,本协议继续有效,出质人为债权人因主协议无效而对债务人享有的权利的实现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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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出质人承诺,不论其自身或相关关联方是否为主债权提供其他担保,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质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出质人均对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并且同意由质权人在各项担保中自主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和额度。无论质权人过去、现在或将来是否已经、将要或可能放弃(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抵押或其他担保权利的顺序、担保金额或范围)、减免债务人或任何第三方过去。现在或将来已经、将要可能提供的任何抵押权、质权或保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出质人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而减少或免除,出质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供担保。

第八条 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8.1 出质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该等陈述与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1)出质人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完全适当的资格与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以及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任何约定。 (2)出质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i)不违反中国法律的规定;

(ii)不违反出质人的公司章程、其他组织性文件的规定; (iii)不违反对出质人有约束力的任何承诺、协议或协议的规定;(iv)不违反对出质人有约束的任何判决、裁决、裁定或其他政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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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决定。

(3)出质人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不存在可能对出质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或仲裁、强制执行、破产等法律程序或其他任何事件或状况。

(4)出质人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协议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协议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5)出质人合法拥有质押股份/股权并享有处分权,质押股份/股权并非禁止流通与与限制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属争议,且出质人已经足额激付质押股份/股权项下其应激付的出资。 (6)出质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实用/使用期内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7)质押股份/股权(及其项下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质权人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股份/股权(及其项下财产)转让受限制、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情形或者质押股份/股权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且在本协议项下质权设立前亦不会发生前述情形。 (8)质押股份/股权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质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9)出质人及债务人章程或其他内部文件及适用于质押股份/股权的法律中无禁止或限制质押股份/股权转让、出质的任何规定。 (10)如果质权人实现质权需第三方履行业务,则出质人保证,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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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不会主张抵销、留置或任何其他抗辩,且该第三方与出质人之间的任何约定不会限制质权人质权的实现。

(11)不论出质人已经或将与主协议项下的其他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将不会损害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利益。

(12)没有任何针对质押股份/股权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且在本协议项下质权设立前亦不会发生前述情形。

第九条 协议的效力

9.1 本协议的效力独立于主协议,不因主协议的无效而无效。 9.2 如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或部分条款的部分内容现在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协议及本协议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它内容的有效性。

第十条 质权的消灭

10.1 本协议项下的质权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消失: (1)主债权已得以合法、有效、足额清偿; (2)质权人书面表示放弃本协议项下的质权; (3)质权人已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实现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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