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川建发【2011】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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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填写,承包人、监理单位复核,第三页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填写。

1、承包范围指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

2、工程特征简介应将承包项目的主要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以及结构类型;道路工程的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的长度、管径和材质等。

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填表时,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应明确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如该工程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还应明确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不纳入现场评价;对建设单位直接

发包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的工程,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

五、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时,承包人须提交本工程缴税证明复印件。

六、本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各一份。如发包人有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的,份数相应增加。

详情查阅四川省造价站下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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