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川建发【2011】6号文件。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川建发【2011】6号文件。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1、对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对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

2、为避免施工车辆车轮带泥行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清洗沟或清洗设备等发生的人工、材料与设施摊销费用;运输土石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采取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所增加的周转、摊销费用;

3、在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及实现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而购置容器的周转、摊销费用;

4、为保证施工现场排水通畅,在办公区、生活区以及作业区(包括明挖基坑的四周)设置排水沟等发生的措施费用;

5、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6、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7、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的其他环保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包括:

1、“五牌一图”的费用,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厕所便槽贴瓷砖, 地面混凝土硬化或贴地砖的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符合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等相关规定要求采取措施发生的费用; 4、现场卫生清扫和保洁的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采取灭鼠、蚊虫、防煤气中毒、防疫等措施的费用;

5、施工现场地面的硬化费用;

6、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接顺发生的人工、材料与机械费用; 7、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8、现场实际发生的为保证文明施工的其他措施费用。 三、安全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包括: 1、安全资料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

2、“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外电线路防护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保证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器材的购置、周转、维护与定期检验等发生的费用;

8、施工现场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担架等急救器材的费用; 9、治安综合治理费用;

10、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11、为保证安全施工所发生的其他措施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包括:

1、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围挡的安砌、维修、周转或摊销的费用;

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的费用;如门卫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及盥洗设施,临时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泥浆沉淀池等。

3、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为达到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的基本条件修建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等临时管线等发生的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等费用。

4、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及施工便桥的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等费用。具体范围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

(2)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及施工便桥的搭设,但不包括为保证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而修建的社会便桥及交通导改费用。

5、生产工人生活设施的购置、维护与周转等费用;包括宿舍内配置的床、衣柜、桌椅等。

6、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7、其他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的费用。 附件2: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市区时)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县城、镇时)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 使用说明:

1、表中按工程所在位置分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其口径与税金相同。

2、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3、单独装饰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4、单独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5、市政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6、单独的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市政工程标准。

7、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园路、园桥、亭廊等与其配套的工程。 8、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附件3: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需填本表,本表可从《四川造价信息网》下载,网址:www.sceci.net。

二、本表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复印件须盖鲜章。

三、本表由承包人报送。本表封面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第一页由承包人填写、第二页由

发包人填写,承包人、监理单位复核,第三页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填写。

1、承包范围指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

2、工程特征简介应将承包项目的主要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以及结构类型;道路工程的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的长度、管径和材质等。

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填表时,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应明确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如该工程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还应明确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不纳入现场评价;对建设单位直接

发包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的工程,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

五、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时,承包人须提交本工程缴税证明复印件。

六、本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各一份。如发包人有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的,份数相应增加。

详情查阅四川省造价站下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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