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石岭镇隆鑫采石厂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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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区石岭镇隆鑫采石厂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1—3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环境保护目标 磨盘沟河 地表水 下三台水库及其保护区 居家沟 下兰家沟 厂址附近村屯水井 工作人员及居民 地表水 环境风险 居家沟 下兰家沟 森林 区域植被及物种 与项目的位置 北侧1km 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污染控制标准 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禁止进入水库 西侧2.5km 西北520m 东北1200m 厂区周围 采场周围 北侧1km 西北520m 东北1200m 区域内林地 项目所在区域 环境空气 地下水 声环境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类区标准要求 (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GB12348-2008)中3类、中3类区、1类区标准 1类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评价标准 — 生态环境 — 将生态影响减至最低 1.8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8.1环境空气

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规定,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Screen3)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情况下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Pmax(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和D10%(第i种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制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其中Pmax(又可表示为Pi)定义为:

Pi?式中:

Ci?100% Coi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详见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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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Pmax≥80%,且D10%≥5km 其他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三级评价 判别结果 本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源为粉尘。经估算模式预测的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粉尘1.8%,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故根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本次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以矿区为中心、2.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1.8.2地表水

根据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规定,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是由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体的规模及对它的水质要求而确定的。地表水评价级别判据见表1-5。

表1-5 地表水评价级别判据 废水排放情况 废水排放量 主要污染物 污染物类型 污染物复杂程度 排放口位置 0t/d COD、BOD5、SS 持久性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 简单 —— 受纳水体情况 水体名称 磨盘沟河 0.158m3/s 平均流量 水体规模 河流特征 水质标准 小河 平直 III类 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因此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根据环评《导则》HJ/T2.3-93定级原则,确定本项目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为磨盘沟河矿区上游2km断面至下三台水库,共8km河段。 1.8.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为采石设备噪声,石材破碎设备噪声等,拟建项目位于声环境规划的3类区,按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本次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评价范围为工业场地厂界外1m、排土场界外1m、采场边界外扩1m。 1.8.4生态评价

本项目占地主要为采石场,区内主要土地类型为有林地(现有开采部分植被已清除),均为商品林,矿山开发将对区域的生态产生影响。矿区占地面积9936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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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影响范围小于20km2,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划定的一般区域,本项目为矿山开采项目,确定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为二级。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1-6。

表1-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一级 一级 二级 面积2 km2~20km2 或长度50 km ~100km 一级 二级 三级 面积≤2 km2 或长度≤50 km 一级 三级 三级 特殊生态敏感区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般区域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要求,评价范围以本项目矿区外扩1km作为生态评价范围,评价区面积约为4.4km2。

1.8.5风险评价

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料炸药、雷管、导火索等,委托当地爆破公司,不自行设置炸药库,没有重大危险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的规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二级评价范围的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3km。

1.8.6地下水评价

在项目的建设及开采过程中存在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改变地下水水位以及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可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规定,确定该建设项目类型应属Ⅲ类,分别按照I类和II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办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并按所划定的最高工作等级展开评价工作。

①I类建设项目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评价级别判据详见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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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7 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评价级别判据 评价建设项目场地包级别 气带防污性能 弱-强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易-不易 易 建设项目场址环境特征 敏 感 较敏感 不敏感 较敏感 中 不敏感 一级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大-小 大-小 大 中 小 大-中 小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 复杂-简单 复杂-简单 复杂-简单 复杂-中等 复杂 复杂-简单 复杂-中等 大 复杂 复杂-中等 复杂 复杂-简单 复杂-中等 复杂 复杂 复杂 复杂 复杂 简单 中等-简单 简单 简单 中等-简单 简单 中等-简单 中等-简单 简单 简单 中等-简单 复杂-简单 简单 中等-简单 中等-简单 复杂-简单 中等-简单 复杂-简单 复杂-简单 弱 中 强 二级 弱 中 三级 强 中 大 不易 较敏感 中 大 较敏感 中 易 小 不敏感 大 大 中 较敏感 中 易 较敏感 大 除了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其他组合 中 不易 不敏感 小 易 不敏感 小 中 中 不敏感 小 中 较敏感 小 不易 大 不敏感 较敏感 小 大 易 不敏感 中 小 中 较敏感 小 中 大 不敏感 中-小 大 较敏感 不易 中-小 不敏感 大-小 本项目场地岩(土)层以腐殖土、砂砾石及碎石组成,碎石磨圆度较差,主要以残积、坡积物为主,单层厚度(Mb)一般为2.0~15m,渗透系数为0.012~0.04cm/s,分布连续稳定,判定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弱”。

根据地质、地貌、岩性特征及地下水埋藏条件,判定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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