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1土建预算定额定额说明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江苏2001土建预算定额定额说明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总 说 明

一、《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为编制省综合预算定额各综合项目 基价的依据。该基价作为我省各市统一编制标底、标书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并在此基础上计取间接费。本

估价表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本估价表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八三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3、《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94(DE),《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LD/T73-94 (DE); 4、南京市、部分无锡市二000年一季度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三、本估价表的作用:

1、 编制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估价表与综合定额配套之用;

2、 总、分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单项发包编制工程预算和办理竣工结算之用; 3、 施工企业内部核算之参考。

四、本估价表由十四章及八个附录组成。其中:塔吊、施工电梯基础、塔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取 定表供编制标底及标书报价之用,竣工结算时按其规定可作部分调整。

五、本估价表是按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结合我省颁发的地方标准《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 操作规程》(DB32)、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我省颁发的部分建筑构、配件通用图之作法进行编制的。 六、本估价表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序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 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其余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有出入而改变定额用量。

七、本估价表各章项目基价取定的砼、砂浆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不符,可以调整。抹灰砂浆厚度、 配合比与定额取定不符,除各章已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八、本估价表中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檐口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 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与椽子上表面相交点的高度计算。

2、 带挑檐的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与平屋面上表面的相交点高度计算。 3、 带檐沟屋面以檐墙中心线与平屋面上表面的相交点高度计算。

九、本估价表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综合工日中包括基本用工 、定额规定距离内的材料场内运输用工、部分项目的材料加工及人工幅度差。 十、材料消耗量及有关规定:

1、本估价表项目中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合格的品种、规格加附录中的操作损耗以数量列入定额,次要材料以“其他材料费”按“元”列入。

2、周转性材料已按“规范”及“操作规程”的要求以摊销量列入相应项目。

3、混凝土以现场搅拌常用的强度等级列入项目,实际使用现场集中搅拌砼基价应调整。本估价表中凡“C25”以下的砼均以32.5级水泥的配合比列入项目基价、凡“C25”以上的砼均以42.5级水泥的配合比列入基价、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均以32.5级水泥配合比列入基价。砼实际用的水泥级别与定额取定不符,竣工结算时按实际使用的水泥级别按配合比的规定进行调整;砌筑、抹灰砂浆使用水泥级别与定额取定不符,水泥用量不调整,价差应调整。以上价差调整方法见本条第7小条。

4、本估价表中、凡定额项目出现粘土材料,如就地取土者,粘土不计价格,应另增挖、运土方人工,但相应定额中商品粘土应扣除。

5、本估价表中,现浇、预制砼构件内预埋铁件均未包括,其铁件制安应另列项目分别按制作、安装项目计算。

6、本估价表中凡注明规格木材及周转木材的单价中均已包括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木材或周转木材的加工费在内。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木材或周转木材的出材率按91%计算(所购置方板材=定额用量*1.0989),圆木改制的出材率和加工费按各市造价处规定执行。 7、本估价表项目中的基价、附录中的材料预算价格是作为计取有关费率的基础,实际市场价格原价与定额取定原价发生价差,按各市造价处(站)发布的材差调差办法执行。

8、凡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均按定额基价或附录的材料预算价格取费,建设单位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并将材料运至施工工地仓库交施工单位保管的,施工单位退价时应按附录中材料预算价格除以1.01退给建

设单位(1%作为施工单位的现场保管费);凡甲供木材中板材(25mm厚以内)到现场退价时按定额分析用量和每立方米预算价格除以1.01再减49元后的单价退给甲方。

9、使用商品砼时、其结算办法另定。 十一、本估价表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99年江苏地区预算价格 )(以下简称“九九台班”)和苏建定函(2000)第13号的规定外,并已将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燃料动力单价已调整到汽油2.85元/kg;柴油2.50元/kg;煤270元/t;电0.70元/kwh;水1.95元/m3。实际发生的燃料动力价差由各市造价处(站)另行处理。

十二、本估价表檐高在20m内主体工程(砼、墙体)的垂直运输机械是按塔吊、抹灰按卷扬机考虑的 ,多层建筑中实际用卷扬机者仍按定额执行。凡檐高在3.60m内的平房、围墙砌体及抹灰,应扣除相应定 额中的垂直运输机械。塔吊、电梯基础及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按附录一中的有关项目执行。

十三、钢材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时,钢材数量可以调整;调整系数由施工单位提出资料与建设 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十四、市区沿街建筑在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汽车不能将材料运入巷内的建筑、材料不能直接运到 单位工程周边需再次中转,建设单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的工程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可按定额直接费的1%列入工程直接费(可取费)。材料不能直接运上山而发生二次搬运的工程,其二次搬运费暂按该工程定额直接费1%列入预算,结 算时按实际情况调整。 十五、本估价表中材料、机械栏内所注的数字为材料、机械的软件代码(详见附录代码编号对照表 )编号。

十六、工程用水、电应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应依表计量 按本估价表的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如无条件装表计量,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在竣工结算时按以下系数在计取税金之后扣除。工程用水:0.31%,电:1.2%,合计:1.51%,税后扣除的金额=按单位工程 计算出的定额基价直接费(包括加工厂或购入构件的定额直接费)×上列系数。

十七、本估价表室内装饰部分编制了一些常用项目,其缺项而省98年装饰定额中有的项目,可作为 本估价表的补充,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均应与本估价表同步。在使用过程中仍有缺项,其缺项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实际耗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经当地市造价处(定额站)批准并报省定额总站备案后方可执行。

十八、本估价表凡注有“×××以内”均包括×××本身,“×××以上”均不包括×××本身。 十九、本估价表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 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 (1)土壤划分:

土壤划分一类土土;4.泥炭。1.潮湿的粘土和黄土;2.软的碱土或盐土;3.含有碎石、卵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堆积土和种植二类土土。主要用锹或锄挖掘,部分用镐刨。0.61~0.8土 壤 名 称1.砂;2.略有粘性的砂土;3.腐植物及 种植物工具鉴别方法用锹或锄挖掘。紧固系数(f)0.5~0.61.中等密石的粘性土或黄土;2.含有卵 石、碎三类土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潮湿的粘性 土或黄土。1.坚硬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2.硬化的 重盐土3.含有10- 30%的重量在25kg以下的石块的中等主要用镐刨,少许用锹、锄挖掘。0.81~1.0 四类土

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全部用镐刨,少许用撬棍挖掘。1.01~1.5

(2)岩石划分:

岩石分类岩 石 名 称1、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水碛石;2、砂藻岩和软白垩岩;3、胶结力弱的砾岩;4、各种不坚实的片岩;5 、石用轻钻机钻进1m耗时(min)开挖方法及工具紧固系数(f)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小于3.5分用爆破开挖1.51~2.0松石膏。1、凝灰岩和浮石;2、中等硬变的片岩;3、石灰岩;4、坚实的泥板岩;5、砾质花岗岩;次坚石6、砂质云片岩;7、硬石膏。1、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石和 正长岩;2、致密的石灰岩;3、含有卵石沉积的碴质胶结的卵石;4、白云岩;5、坚固的石灰3.5~8.5用风镐和爆破开挖2.01~8.0普坚石岩1、粗花岗岩;2、非常坚硬的白云岩;3、具 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4、 中粒花岗岩;5、坚固的石英岩;6、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8.5~18.5用爆破方法开挖8.0~12.0

2、土、石方的体积除估价表中注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实体积计算(自然方),填土按夯实后的体 积计

特坚石武岩18.5以上用爆破方法开挖12.01~25.0算。

3、挖土深度一律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发生高低差时,其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挖土方、地槽、地坑、干土、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查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为准。 5、运余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额执行外,另增加按挖一类土的定额计算(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折算成实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计算)取自然回填时,按土壤类别执行挖土定额。

6、 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 大开挖的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 8、 基坑排水:是指地下常水位以下(或深度超过1.5m )、基坑底面积超过20平米(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土方开挖以后,在基础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排水包干费用(不包括0.00 以上有设计要求待框架、墙体完成以后再回填基坑土方期间的排水),不是挖湿土时的排水费,挖湿土应另按挖湿土定额执行。

9、 轻型井点降水

①轻型井点降水是指由总管与支管串联在一起的井点式降水,每套轻型井点由50 根支管及总管组成,降水时不足50根按一套计算、每增1~50根按两套计算,降水支管摊销应按定额规定调整.

②每套天降水按24小时计算,工期按建设单位已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天数计算(但不得大于建设部颁 发的相应项目工期定额)。

③计算了轻型井点降水,不得再计算基坑排水,同时在挖湿土的定额中,要扣除相应项目的机械费 (指潜水泵费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计算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系数:

项目 三类土 一、二类土 四类土 推土机推土方

1.00 0.84

1.18

铲运机铲运土方 1.00 0.84 1.26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 1.00 0.86 1.09 挖掘机挖土方 1.00 0.84 1.14

2、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 ,按三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推土机推土、推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10 以内 15 以内 20 以内 25 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 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机械确实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修边坡、整平的

土方工程量套用人工挖土方(最多不得超过挖方量的10%)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 机械挖土、石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立方米或在桩间挖土、石方,按相应定额乘1.10 系数。

5、 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6、本定额自卸汽车运土,对道路的类别及自卸汽车吨位已分别进行综合计算,但未考虑自卸汽车运输中,对道路路面清扫的因素。在施工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清扫路面人工。 7、自卸汽车运土,按正铲挖掘机挖土考虑,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系数1.10 ;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系数1.20。

8、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其人工、机械乘系数1.25,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另行计算。

9、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推土区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 时,其推土机台班乘系数1.25, 铲运机台班乘系数1.17。

10、 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11、强夯法加固地基是在天然地基土上或在填土地基上进行作业的,如在某一遍夯能夯击后,设计 要求需要用外来土(石)填坑时,其土(石)回填工作,另按有关定额执行。本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可按设计要求另行按实计算。

12、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排水人工 、机械费用应另行计算。

13、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或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法爆破的,其覆 盖保护材料另行计算。

14、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起爆时,雷管数量不变,单价换算, 胶质导线扣除,但导火索应另外增加(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 计算)。 15、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 ,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章 打桩及基础垫层说明

一、打桩

1、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也不适用于支架上、室内打桩。打试桩可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2,试桩期间的停置台班结算时应 按实 调整。

2、本定额打桩机的类别、规格执行中不换算。打桩机及为打桩机配套的施工机械的进(退)场费和组装 、拆卸费用,另按实际进场机械的类别、规格计算。

3 、预制钢筋砼方桩的制作费,另按第五章规定计算。打(压)桩定额项目中预制钢筋砼方桩损耗 取定C35钢筋砼单价,设计要求的砼强度等级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不作调整。打桩如设计有接头,另按接 桩定额执行,管桩、静力压桩的接头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4、本定额土壤级别已综合考虑,执行中不换算。子目中的桩长度是指包括桩尖及接桩后的总长度。 5、电焊接桩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乘系数1.05调整,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 6、每个单位工程的打灌注桩工程量小于下表规定数量时,其人工、机械(包括送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5。

项目 工程量 预制钢筋砼方桩 150m3 预制钢筋砼离心管桩 50m3 钢板桩 50t 打孔灌注砼桩、砂桩、碎石桩 100m3 打孔灌注砂(碎石)桩 100 m3

钻孔灌注砼桩 100m3

7、 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 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25 如斜度大于1:6 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43 .

8 、地面打桩坡度以小于15准,大于15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15 .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