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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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1.公司对工程施工实行项目经理管理制度,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在实施具体管理时直接管理项目经理一级,并由项目经理具体组织单项工程的施工管理。

2.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对项目经理的录用、任务的指派、施工工艺指导和管理、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实行直接管理。

3.项目经理的录用

3.1本人自愿加入东易公司,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2经审查工地施工情况、机具设备情况后,达到相关标准后予以录用,凡达不到公司发展阶段施工水平的队伍不予录用。

3.3项目经理必须按公司统一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并同意公司的派工和结算方法后,试用一个工地并确认基本合格后正式录用。

4.项目经理的管理办法

4.1公司对正式录用的项目经理实行劳务合同制管理,并签定正式劳务合同,持公司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上岗。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项目经理及所属施工队伍的全面登记和、务工等全面管理。 4.3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项目经理进行职业道德、管理水平、工艺技术培训和教育。 4.4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所有施工工地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并根据公司规定实行奖惩。

4.5项目经理实行末位淘汰制,连续三个月内达不到公司要求、施工标准,验收标准,且在施工队伍排行排在末位的五位项目经理自动淘汰,并由新的项目经理接替。

5.对项目经理的管理目标是由现行的方法过渡到区域派工和施工,并向大工长制或项目经理制过渡。

6.项目经理不服从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和指派的维修任务时,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可以对其进行停工处理并建议监察部停止对其派工;工地混乱达不到公司规定和要求时,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项目经理及施工队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时,可以立即除名。凡被终止施工资格和除名的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除不能结算外,还应负责赔偿因其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7.公司各有关部门应为项目经理和施工队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准任何人向项目经理及施工队提出吃、拿、卡、要以及找各种理由乱摊派,(一经发现根据情况严重性进行严肃处理,直至除名。)尽量为项目经理创造较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施工队伍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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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每月对项目经理有一个平分制度。由中心经理、副经理、助理、秘书、巡检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二、项目经理的考核

1.在施工程管理考核机制 1.1考核内容:施工工程进度。

1.1.1考核标准:工程是否拖延工期(是否如期完工)。

1.1.2考核依据:图纸施工项目是否在工期内完成,增项所约定的工期是否与延期单相符。

1.1.3考核方法:查合同工期,延期单登记。 1.2考核内容:施工质量。 1.2.1考核标准:工程顺利验收。

1.2.2考核依据:1)施工过程中无客户、设计师关于施工质量的投诉。 2)巡检对工程质量问题警告不超过两次。 1.2.3考核方法:以日常记录为准。 1.3考核内容:服务质量。

1.3.1考核标准:施工中和客户沟通较好,能对设计师的工作大力支持。 1.3.2考核依据:施工中无设计师、客户对施工人员服务的投诉。 1.3.3考核方法:以日常电话来访记录为准。 1.4考核内容:衔接配合

1.4.1考核标准:同巡检、设计师在施工期间的工作配合。

1.4.2考核依据:现场施工中对巡检和设计师的工作态度,配合意识。 1.4.3考核办法:听取巡检和设计师的评议。 1.5考核内容:合同签收、尾款收缴。

1.5.1考核标准:单一工程的合同签收和尾款收缴不超过两个月。 1.5.2考核依据:合同签收准时,尾款收缴及时,款项齐全。

1.5.3考核办法:单一工程的报验之日起二十天内同监察核对合同及款项的交付。 2.维修工程考核机制。 2.1考核内容:维修速率。

2.1.1考核标准:维修是否及时,是否一次维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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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考核依据:以客户签字认可的维修回执单为准。 2.1.3考核办法:拨打电话同客户核实。 2.2考核内容:协助施工。

2.2.1考核标准:自身工程维修及帮助他人维修。

2.2.2考核依据:对离职或原项目经理不便出面的维修工程的维修。 2.2.3考核办法:是否服从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指派。 3.基层管理人员考核机制。

3.1考核内容:在施和维修工程投诉的处理。 3.1.1考核依据:日常处理投诉记录和出现场次数。 3.1.2考核办法:处理投诉是否有理可依。

3.2考核内容:部门日常工作及本职工作和领导临时交派的其它工作。 3.2.1考核标准:工作量。

3.2.2考核依据:完成工作的速率和工作的难度。 3.2.3考核办法:以当月个人工作表报记录为准。 4.对项目经理的奖惩机制。

在施工程和维修工程均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奖惩。

4.1当月通过考核的项目经理,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以通报的形式告知,分部和监察部对其标准工程优先参观,并可优先点派单。

4.2设立奖惩基金由财务统一管理(奖与罚的收支要平衡),对当月通过在施考核的项目经理予以金额奖励。

4.3凡工程施工期间出现投诉(电话咨询除外),经核实属施工方责任时,除对其按现行规定处罚外,另通知监察部和分部对其标准工程停止参观,直至该工程完工。

4.4凡在施工程无客户认可的延期单,以致工程合同和尾款无法收回时,将通知监察部和分部暂停对其点派单,直至收回工程合同和尾款。

4.5因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无理由拒绝服从管理的,除重罚外,同时通报批评,并建议监察部和分部停止点派单一个月。

4.6凡维修工程协助施工的项目经理将由奖惩基金中提取金额予以奖励。(奖惩基金要收支平衡)

4.7凡需协助施工的维修工程,被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推诿,如出现推诿情况,除对该项目经理以不服从管理为由,处以重罚外,另对该项目经理所做的已完工工程,抽打十个回访电话,询问是否需要维修,需要的立即安排其施工,并下限期维修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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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凡维修工程未在约定时间内维修完毕,逾期的,除按现行规定处以罚金外,另通知监察部和分部暂停对其点派单,直至工程维修完毕。

三、“二线”客户提供的管理办法与奖惩措施

1.制度的目的:为了规范二线客户工程管理,加强对公司资源的开发利用。 2.制度内容:

2.1项目经理每月必须向公司提供二线工程,提供的数量如下:

2.1.1在施工程数量在20个以上的项目经理每月必须提供3个二线客户; 2.1.2在施工程数量10-19个的项目经理每月必须提供2个二线客户; 2.1.3在施工程数量9个的项目经理每月必须提供1个二线客户; 3.项目经理提供的二线客户登记确认、签认办法:

3.1项目经理提供二线客户,须向工程部备案,如未到工程部备案,将不予确认。 3.2签单:由项目经理提供给设计分部,由分部签单。交监察部核实派单。 4.奖惩办法:

4.1二线工程一律由提供二线的项目经理进行施工;

4.2工程完工,客户满意并签署验收单,公司按70%与项目经理结算;

4.3由项目经理自行设计,在工程部签单的二线工程,完工后另奖励项目经理2%的设计费和1%的管理费;

4.4提供给分部签单的二线工程不给予设计费及管理费的奖励;

4.5二线工程施工期间,中心对工程的处罚以警告,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将按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4.6二线工程公司按合同额提取水电项目管理费:提取标准为每万元提取200元(不足一万元的部分:超过5000元的提取100元,不足5000元的不提取)。水电项目的施工及费用收取由项目经理自行办理;

4.7二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客户投诉,罚款1000元;因各种原因导致退单,由项目经理承担退单责任;因各种原因不能办理竣工手续和收回中期款的,由项目经理承担责任;

4.8每月未按规定数量提供二线客户的项目经理,每少一个处罚1000元; 4.9项目经理提供的二线客户以两个月为一个考核期;

4.10如项目经理在第一个月没有按规定提供二线客户被处罚后,在第二个月不仅完成任务额,又补足了第一月的未完成数额时,则可以退还被处罚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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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项目经理承接工程流程及规定

1.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向应聘者简介公司情况及入职条件,应聘者填写入职申请表; 2.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对应聘者的已完工工程进行考核;

3.考核合格后,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副总裁,由副总裁签字批示; 4.工程管理中心对试用期派单工程考核合格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副总裁,副总裁批示同意后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填写《项目经理入职通知单》通知监察部、财务部、材料部等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安排本部门工作;

5.新入职的项目经理须到财务部缴纳质保金5.5万元,在正式承接工程后,保修和风险金必须积累至8万元,交款方法为从项目经理的每个工程结算款中扣除500元,增加到项目经理原有的质保金金额中,直到扣满8万元为止。已经达到8万元质保金的项目经理不再扣除,可以全额结算工长基本造价。

6.项目经理入职后,统一签订工程承包协议,结帐时公司按标准工程68%和非标准工程66%的结帐方式结算。

7.项目经理离职后,质保金返还时间定为其承接的最后一个工程完工后,两年零四个月。离职项目经理在领取质保金时,必须交回财务部开据的收条。

8.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在一个月内完成对新入职项目经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8.1承接工程手续、流程; 8.2报验、结帐流程; 8.3公司工艺标准培训; 8.4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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