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镇中心小学各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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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室使用制度

一、 使用多媒体电教室的教师,必须经过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在多媒体电教室上课。

二、 在多媒体电教室排课的各任课教师应将在教务处填写上课申请单并提前交电教室。

无特殊情况不临时排课。

三、 电教软件的装卸均由电教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改变系统设置和增删文件。

四、 上课的教师要提前十分钟做好准备,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结束后要按正确的顺序退出系统并关机,认真做好使用记载。凡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设备和计算机系统的损坏,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 多媒体电教室在工作时,任课教师要对全部设备设施负责,出现停电等偶发事件要及时关机,然后通知电教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六、 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必须按老师的要求和指定位置入座,不得在各种设施上乱涂乱画或损坏设施,一经发现,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课后学生应带走废纸杂物。

七、 多媒体电教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阵地,严禁播放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音像资料,严禁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

八、 凡因教学需要,复制录音带、录像带、光盘,须经教务处开条批准。 九、 凡各部门使用电教室和微机室计算机上分,录入资料等活动需经教务

处审核并主要由该申请部门派教师操作。 十、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在室内吸烟、吃食物(特别是口香糖)、

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电教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领导应重视电化教学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确定一名校长分管和一名教导主任主管电教工作。

二、学校应根据上级要求及本校电教设备、教材配备的实际,全面考虑、安排本校的电化教学工作。制订年度、学期电教工作计划,落实电教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坚持开展电化教学工作。

三、学校应按学科性质、特点和教学人员的电教专业水平等落实领导、教师电教人员的责任,并纳入教育、教学的目标管理中,期末进行量化考核、评估,总结成绩和问题,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以作为评职、晋级、奖励的重要依据。

四、教师要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电教任务,认真钻研电教教材,认真备课,认真研究和应用电教手段进行教学、教改,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加强电教研究是提高电化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学校应有计划、有目的地认真抓好。学校应成立电教研究小组,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电教研究活动。

六、学校应发动广大教师自制电教教材,以满足电化教育、教学需要,对于优秀的自制教材,学校应给予奖励。

七、充分利用电教技术、设备、教材、资料的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活动和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活动。

八、学校电化教育、教学、教研活动,都应保存完整的资料和记载,并经过整理,及时分类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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