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室内覆盖系统建设合作协议(新版)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电信--室内覆盖系统建设合作协议(新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室内覆盖系统建设合作协议

编号:

甲 方: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法人代表: 刘博

联 系 人:田胜强 联系电话:58503904

为了建设北京地区数字蜂窝移动电话网,更好的完善甲方拥有或管理的_________大厦内的通话状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大厦内建设微蜂窝室内覆盖系统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场地用于无人值守通信系统的建设, 提供光缆入楼路由,提供平台上安装微波、GPS等收发天线的位置及馈线走线路由,并提供室内覆盖天线的安装位置,乙方天线设备应不影响大厦外观。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证乙方通信设备及天馈线系统正常运行所用负荷为___KW的设备专用220V供电电源,同时提供满足通信设备技术要求的避雷接地及保护接地。甲方应在乙方设备安装施工完成后随即提供电源。

双方同意:

乙方为所安装的设备安装独立电表,并根据电表统计的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电费,电费单价: 元 角 分/度。除遇国家电费价格调整外,电费单价不做调整。如遇国家电费价格调整,甲方需出具价格调整相关证明文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进行调整。

--1--

电费每年结算一次,乙方每年的 月份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书及正式发票后,应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电费。

三、鉴于移动电话网运营的公益性和长期性,通信系统用房应采用长期合作方式,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 年。

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优先使用权。协议期满前15日,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行续展。

四、甲方责任:

1、在设备的安装、调测及开通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保证施工的完成。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传输的施工,包括:光缆敷设、微波安装(如:在楼顶女儿墙立抱杆)、租用电路调通(乙方可使用本楼内的电话线资源)等,以保证乙方的工程进度。如乙方在传输施工中遇到非技术性问题,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解决。

3、为保证甲方大厦内的通信质量,甲方负责设备用房使用期间的常规维护,不得发生漏水、渗水现象 ,协助乙方及时排除供电线路及避雷接地、保护接地的故障,保证符合设备用房使用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设备受到损坏,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与乙方共同维护设备用房的安全消防工作,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乙方所安装的一切设备。如有装修等需触及乙方设备的工程施工,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动力电的供给,不得随意中断。如甲方进行动力电的改造,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合同期内不向乙方收取除电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合同期内应配合乙方进入设备安装地点进行日常的维护、抢修和今后的设备增容、改造、升级等。如遇紧急情况甲方应同意乙方在非工作时间进入设备安装地点对设备进行维护。

--2--

8、甲方应提供大厦产权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甲方为非产权人,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权人的产权证书及产权人出具的全权委托甲方负责签订本合同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也应就本条第9项中的约定做出明确承诺)

9、合同期内,如甲方大厦整体出租、出让,甲方对新的承租人或所有人继续履行此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五、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在大厦内安装微蜂窝设备、传输设备和室内天线覆盖系统及配套线缆等通信设备,改善本大厦的通信质量,上述设施、设备产权属乙方所有。

2、遵守甲方物业管理规范,爱护大厦内各种设施,凡属乙方管理不善和人为原因而造成大厦内有关设施的丢失、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3、保证合同期间设备用房安全,不随意破坏房体承重结构和已有设施,不在设备用房以外的地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

4、保障安全用电,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乙方设备的常规维护及检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场地。

6、已安装的设备需要进行升级改造前应提前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方造成的损失。

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和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3--

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整体规划、开发等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发生意外情况,双方应协商解决。争议解决前,双方应继续严格履行合同未涉及争议的部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4--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