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六个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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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内加注易燃油品 :

(二)严禁对无油箱盖的车辆加油;

(三)严禁对无引擎盖的车辆进行加油(气);

(四)遇到高强电闪、雷击频繁 ,以及加油加气站内、站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停止加油(气)作业;

(五)非加油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加油(气)工作。

第三十五条 卸油(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汽车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二)卸油(气)点附近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三)卸油(气)过程中,驾驶员和接卸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 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接卸;

(四)卸油(气)过程中,禁止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五)卸油(气)完毕后,驾驶员应全面检查,确认状况正常后,方可发动车辆移开接卸现场;

(六)遇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管道设备泄漏油(气)、液压异常等情况,严禁进行卸油(气)作业 ;

(七)非加油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卸油(气)工作。

第三十六条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企业内部的上级安全机构,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应停止加油加气作业,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第三十七条 非加油加气站的人员严禁进入单独设置的油(气)罐区。

第三十八条 加油加气站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定》要求。

第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九条 加油加气站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 [2004]43 号)编制符合本站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涉及的应急救援人员分工和职责划分,应急设备设施,紧急处置、人员疏散、抢险、医疗等急救措施方案,社会支持救助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等。

第四十条 加油加气站的应急预案要每季度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和演练现场照片。

第四十一条 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

加油加气站, 是指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加油站, 是指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指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指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加油加气合建站, 指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 , 又可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或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湖南省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本省石油库的安全管理水平,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石油库设计规定》(GB50074)等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石油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石油库的安全管理除按照《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外,并执行本规定第三、四、五章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单位所属石油库的安全管理执行本规定的规定。

加油站除按照《湖南省汽车加油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外,并参照本规定对储罐进行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条件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石油库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石油库,应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 石油库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石油库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石油库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本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石油库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石油库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石油库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企业有关专业技能及安全培训,掌握油品的危险特性、管理制度和本岗位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新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Ky:PAGE} 第八条 石油库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一)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类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二)石油库应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区域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检修作业、吊装作业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入库管理制度,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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