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黄金首饰、K 黄 金首饰、K(黄)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两个单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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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黄金首饰、K 黄 金首饰、K(黄)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

耗标准》等两个单耗

2007-08-01 | 【大 中 小】

2005年6月21日 中国黄金协会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现将《黄金首饰、K(黄)金首饰、K(黄)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HJ001-2005)和《铂金首饰、铂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HJ002-2005)印发你们,自2005年8月1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本标准幅度内按加工企业生产实际审批黄金首饰、K(黄)金首饰、K(黄)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铂金首饰、铂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应在本标准幅度内按加工企业生产实际进行备案、核销。2005年8月1日前备案的黄金首饰、K(黄)金首饰和K(黄)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合同,铂金首饰、铂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合同,按各地海关已核定的单耗核销。

特此通知。

附件:1、相关附件下载:黄金首饰、K(黄)金首饰、K(黄)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HJ001-2005)

2、相关附件下载:铂金首饰、铂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HJ002-2005)

HDB/HJ001-2005

黄金首饰、K(黄)金首饰及K(黄)金镶嵌首饰

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商品编码71131919.90、71131911.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未锻造黄金(商品编号:71081200)加工生产黄金首饰(商品编码71131919.90)、K(黄)金首饰(商品编号:71131919.90)及K(黄)金镶嵌首饰(商品编号:71131911.00、71131919.90)耗用黄金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商务主管部门对以未锻造黄金加工生产黄金首饰、K(黄)金首饰及K(黄)金镶嵌首饰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

1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净耗:指加工生产中物化在单位黄金首饰、K(黄)金首饰、K(黄)金镶嵌首饰黄金部分中的未锻造黄金的质量,单位:克/克。

工艺损耗: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生产过程中所必需耗用的、且不能物化在黄金首饰、K(黄)金首饰、K(黄)金镶嵌首饰黄金部分的未锻造黄金的质量。

损耗率(%):指工艺损耗占进口保税料件投入量的百分比。 3 单耗标准 3.1原料品种规格

未锻造黄金为足金或千足金;含金量有99.99%、99.95%、99.90%、99%。 3.2 成品品质规格

本标准对成品品质要求其成色符合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对成品品质的认定

3.3 单耗标准

2

黄金首饰、K(黄)金首饰及K(黄)金镶嵌首饰

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成品 序号 名称 单位 商品编号 规名单商品格 称 位 编号 规格 (克/克) 1 黄金首饰 8K(黄)金首饰 9K(黄)金首饰 10K(黄)金首饰 14K(黄)金首饰 18K(黄)金首饰 22K(黄)金首饰 9K(黄)8 金 镶嵌制品 克 71131919.91 71131911.00 克 71131919.91 7108足金、千克 金 1200 足金 限 不黄0.417 8.5 克 71131919.90 71131919.90 71131919.90 71131919.90 71131919.90 71131919.90 71131919.90 71131911.00 不黄克 7108足金、千1200 足金 0.375 8.5 不黄克 7108足金、千1200 足金 1.0 0.333 0.375 0.417 0.583 0.750 0.916 0.25 原料 净耗 损耗率% 限 金 不黄2 克 7108足金、千克 限 金 1200 足金 不7108足金、千克 限 金 1200 足金 不黄克 7108足金、千1200 足金 7108足金、千1200 足金 7108足金、千1200 足金 黄6 3 克 6 4 克 限 金 不黄6 5 克 限 金 不黄克 6 6 克 限 金 不黄克 6 7 克 7108足金、千克 限 金 1200 足金 6 限 金 10K(黄)9 金 镶嵌首饰

14K(黄)10 镶嵌制品 金 克 71131911.00 71131919.91 71131911.00 克 71131919.91 71131911.00 克 71131919.91 不黄克 7108足金、千1300 足金 0.916 8.5 不黄克 7108足金、千1300 足金 0.750 8.5 不黄克 7108足金、千1300 足金 0.583 8.5 限 金 18K(黄)11 镶嵌制品 金 限 金 22K(黄)12 镶嵌制品 金 限 金

HDB/HJ002-2005

铂金首饰、铂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商品编号 71131999.90、71131991.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Pt990、Pt950、Pt900和Pt850等铂元素为主要成分的未锻造铂(以下简称铂金,商品编号:71101100)为原料加工生产铂金首饰(商品编号:71131999.90)以及铂金镶嵌首饰(商品编号:71131991.00、71131999.90)耗用铂金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商务主管部门对以铂金为原料加工生产铂金首饰和铂金镶嵌首饰铂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备案、审批和核销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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