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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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D.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

25.下列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BCDE )。 A.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

B.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应当如实回答,但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依法拒绝回答 C.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的,应当允许

D.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外国人,应当聘请或指派翻译人员为其翻译 E.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

26.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员有( ABDE )。 A。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B.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C.被羁押的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 D.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E.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

27.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 ( AD )。 A.虐待罪案件

B.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案件) C.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

D.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的案件 E.重婚案件

28.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 ABC )。 A.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B.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C.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D.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E.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

29.下列职权中,由公安机关行使的有( ABCD )。 A.侦查 B.拘留 C.预审

D.决定并执行逮捕 E.执行逮捕

30.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BCD )。

A.在法院判决前,不能在法律上确定任何人有罪

B.辩护权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也可以依法委托辩护人行使 C.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询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对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一律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E.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31.于某系某市工商局副局长,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羁押)。侦查终结后,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审查起诉人员发现于某另有受贿重大嫌疑,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现问,应由谁决定和逮捕于某?BC

A.由公安机关决定逮捕 B.由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C.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D.由检察机关执行逮捕

32.李某(男,16岁)因盗窃罪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李某不服,其家人.亲属亦不服,辩护人也认为量刑过重。对此案哪些人有独立的上诉权?AB

A.李某本人 B.李某的法定代理人 C.李某的近亲属 D.李某的辩护人

33.孙某系甲县乙镇人,1999年8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孙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哪些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ACD

A.离开本镇到另一镇贩卖水产品,两日后才返回 B.在传讯的时候因交通事故未能到案 C.将伤人的刀子扔到枯井里

D.请证人吃饭,要证人作证时多多关照

34.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兄曾亲眼目睹蒋某持刀杀了被害人林某。周某的证言属于哪种证据?ABCD

A.控诉证据 B.直接证据 C.传来证据 D.言词证据

35.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不能委托( BD )为其辩护。

A.缺乏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的父母 B.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配偶 C.系被告人近亲属的陪审员 D.系限制行为能力的子女

三.简答题

1.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234

2.两审终审制的含义.内容和要求是什么?350 3.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哪些?115 4.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224

5.人民法院能够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哪几种情况?117 6.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341 7.证人具有哪些特点? 199

8.简述判决.裁定.决定的主要区别。346

9.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主要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公诉权和侦查权,具体为: (1)依法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有权适用强制措施;

(2)凡是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除人民法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案件以外,一律由检查机关批准或决定;

(3)对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有权决定补充侦查; (4)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均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5)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6)对各种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监狱等执行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

四.论述题

1.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90

2.试述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156

3.试述刑事强制措施的性质及其与刑罚.行政处罚的区别。209 4.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和意义。234 5.试述上诉不加刑原则。361

6.试述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及提起理由。386 7.论不起诉制度312

五.案例分析题

1. 田某因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在审判过程中,田某提出让当时在现场的某中学学生刘某作证(刘某15岁),法院认为刘某是未成年人,依照法律年幼的人不可作证,没有同意让刘某作证。 问题:刘某是否可以作证人? 参考答案:可以,《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虽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但能够辨别是非并能够将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准确表达出来,依法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本案中,该10岁小女孩身体和智力发育正常,因此,是可以作为证人。

2.秦某17岁,平日喜欢看武侠小说.武打影视,课余时间还好练几手功夫,自视身手不凡。一日,在与同学打闹中,他猛起一脚,踢中同学吴某的腹部,吴腹痛不止,被送往医院抢救,诊断为脾脏破裂引起大出血,后抢救无效死亡。此案经侦查终结,审查起诉后,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 8年。一审判决下达后,秦某认为自己害死了同学,罪有应得,表示不上诉。但秦某的父亲对一审判决不服,用书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秦某系过失重伤他人致死,改判其有期徒刑 2年,缓刑3年。

问:本案被告人秦某的父亲是否有权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理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被告父亲有权提起上诉,秦某未满18岁,尚在法定监护期内,其父亲作为当然法定监护人,为了监护人利益可以提上诉。由于秦某主观恶性不大,可以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并且未满18岁,属于法律保护对象,所以二审处理应为正确。

3.被害人刘某因生意上的事与被告人李某发生争执,李某认为自己吃了亏,便蓄意报复。一日黑夜,李在刘回家必经的路上拉了一根细铁丝,刘骑车回家正好撞在铁丝上,由于速度较快,人仰车翻,致使右眼失明。此案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被害人刘某委托律师田某为诉讼代理人,田某接受委托后,向检察院要求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检察院拒绝了田某的要求。 问:田某是否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检察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1:.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相同。而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无权向检察院要求查询、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因此,诉讼代理人也无权向检察院要求查询、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本案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被害人刘某委托律师田某为诉讼代理人,田某接受委托后,向检察院要

求查询、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检察院拒绝了田某的要求。检察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被害人刘某无权向检察院要求查询、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田某作为诉讼代理人,也就无权向检察院要求查询、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4.被告人潘某因组织他人卖淫罪被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潘某不服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二审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只是量刑畸轻,于是改判潘某无期徒刑。 请回答:二审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不正确。因为被告提起上诉、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在二审中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

5.有一起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杀死后在移尸的过程中,被一年近 10岁..身体和智力发育都很正常的女孩看见。该女孩将自己所见的一切都如实向侦查人员作了说明。有的侦查人员认为,女孩的话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个女孩就是证人;有的侦查人员则认为,女孩年龄尚小,不到14岁,还不能作为证人。问:本案中的这名10岁女孩能否作为证人?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本案中这名10岁女孩能够作证人,《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虽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但能够辨别是非并能够将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准确表达出来,依法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本案中,该10岁小女孩身体和智力发育正常,因此,是可以作为证人。

6.被告人郑某,男,28岁,农民,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郑某被交付执行后,以其妻已怀孕9个月,父母年老多病,无人耕种田地等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问题:对郑某的申请能否同意?

参考答案:监狱管理机关应驳回了郑某的请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适用监外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适用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第二,上述罪犯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除外);(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本案中,郑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属于可适用监外执行的对象;再者,郑某也不具备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因此,对于郑某的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7.1997年12月以来,某县城风传出了一个色魔,专门在晚间袭击.奸淫下夜班的单身女工,但一直没有受害者报案。1998年1月10日,青年女工崔某到县公安局报案,声称自己在前一天夜里下班路上被歹徒击昏后强奸。崔某醒来时已经是清晨了,发现自己被放在离被袭击地点很远的一条胡同里。公安局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故没有立案。1月13日,崔某来到县人民检察院,讲述了自己的受害.报案的经过及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要求检察院处理此事。问: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由审查逮捕部门审查.(2)审查逮捕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7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3)经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察长成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8.1997年8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付某得知某大学教授一家外出休假,遂约上被告人李某去教授家行窃。付某让李某在门外等候,自己窜到该教授宿舍楼,沿避雷针装置爬上阳台,破窗进入室内,窃得“索尼”音响一套,“松下”G33录像机一台以及人民币现金3500元,赃物折合人民币 5300元,两项共计8800元。赃物由李某用平板车运到付某家收藏。后付某被查获归案,赃物.赃款全部起获。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起诉。某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虽然对起诉书指控的上述事实没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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