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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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十政办发[2012]170号 【发布部门】十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07 【实施日期】2012.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十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维国 市长 副主任:董卫民 市委副书记 龙良文 市委常委 1 / 2

成佳刚 副市长

周建国 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主任

成 员:李宏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新荣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林雪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胡泽勇 市政府办副主任 程登明 市发改委主任

冯安龙 市环保局局长、“三创”办主任 朱华伦 市教育局局长 边 疆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孙乃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曹芳明 市民政局局长 胡建明 市司法局局长 吴先锋 市财政局局长 孙照军 市人社局局长 乔 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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