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司法局安帮办客户端操作说明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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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统基本流程

下图所示是整个系统的基本流程图: 监狱刑释人员劳教所解教人员看守所刑释人员 监狱劳教所看守所 公安厅(局)监狱局劳教局 公安厅(局) 司法厅(局)安帮办人口管理部门 地市司法局安帮办 区县司法局安帮办区县司法局安帮办 安置帮教信 乡镇(街道)司法所息数据补录 系统流程的详细说明:

各省刑释人员基本信息本省刑释人员基本信息外省服刑的本省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本省服刑的外省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本省解教人员基本信息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司法部基层司安帮办1、预放、预解教人员信息录入、上报

监狱、劳教所和看守所是预放、预解教人员信息来源,每月10日前要录入下月所有刑释解教人员的资料,并生成上报文件于10日上报省(区、市)监狱局、劳教局和公安厅(局)。

(1)正常流程要求每月一次预报释解信息。

(2)如果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释解人员不能按照正常流程上报,可以将其手工添加到下月正常上报文件中,与下个月的信息一起上报。

(3)如果有需要重点帮教的释解人员,可以利用随时上报功能及时将其信息上报(一般情况下不用,因为随时上报会启动整个上报、分发流程,比较麻烦)。

2、预放、预解教人员信息接收、汇总与分发、传递

(1)省(区、市)监狱局、劳教局和公安厅(局)接收本单位下属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上报的数据,并于当月11日生成文件发送给省(区、市)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于下属单位随时上报的信息,要及时通过“随时接收发送”功能及时生成文件传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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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省(区、市)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当月11日接收本省(区、市)监狱局、劳教局和公安厅(局)发送的预放、预解教人员数据,12日按省(区、市)生成分发文件,将外省(区、市)预放、预解教人员的信息发送到其原籍省(区、市)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户籍为本省(区、市)的预放、预解教人员的数据导入数据库。

对于本省(区、市)监狱局、劳教局和公安厅(局)随时发送的信息,要及时通过“随时接收分发”功能及时生成分发文件并发送给相关单位。

(3)省(区、市)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当月12日接收外省(区、市)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的户籍为本省(区、市)的预放、预解教人员的数据,导入数据库。

对于随时预报信息要及时接收。

(4)省(区、市)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日将本省(区、市)预放、预解教人员的数据按下属地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发,同时,将这些信息传省级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

对于随时预报信息要及时分发给下属单位。 (5)地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当月12日接收本地市预放、预解教人员的数据,并于13日按下属区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分发。

对于随时预报信息要及时分发给下属单位。 (6)区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当月13日接收本区县预放、预解教人员的数据,并于14日按下属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分发。

对于随时预报信息要及时分发给下属单位。

(7)乡镇(街道)司法所于当月14日接收本乡镇(街道)预放、预解教人员的数据,并进行摸排,将属于本辖区的人员信息导入摸排人员数据库,不属于本辖区的人员信息导入未衔接人员数据库。

(8)对于属于本地的刑释解教人员而不在上级下发的预报名单里的情况,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进行人员的添加。对于上级分发的信息有误的情况,可以在乡镇(街道)司法所一级进行信息的修改。

(9)对于高风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司法所要落实具体衔接措施。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的录入、上报

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将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的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录入系统,生成上报文件后按半年报、年报每年两次报送上级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半年报在本年7月2日前;年报在次年2月2日前。区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库。区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果与辖区司法所建立内部专用网络或VPN网络的,可以网上传递上报文件,并实现对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监督(注意:没有内部专用网络或VPN网络的,不能直接在因特网上传递文件)。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接收、汇总与上报

(1)区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下级乡镇(街道)司法所上报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汇总后生成上报文件后按半年报、年报报送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半年报:7月3日前;年报:次年2月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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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上报方式,一种是只上报安置帮教的统计信息,一种是上报安置帮教人员的详细信息和统计信息,默认采用前一种方式,如果区县到地市有内部专用网络或VPN网络,也可以采取后一种方式。

(2)地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下级区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汇总后生成上报文件分别于7月5日和次年的2月5日报送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有两种上报方式,一种是只上报安置帮教的统计信息,一种是上报安置帮教人员的详细信息和统计信息,默认采用前一种方式,如果地市到省(区、市)一级有内部专用网络或VPN网络,可以采取后一种方式。

(3)省(区、市)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下级地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汇总后生成上报文件分别于7月10日和次年的2月10日报送司法部基层司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未衔接人员信息的上报

(1)乡镇(街道)司法所在摸排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未衔接人员信息导出(生成EXCEL报表),报送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县、地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并手工汇总下级上报的未衔接人员信息,对于属于本辖区的人员信息进行二次分发,不属于本辖区的人员信息汇总后报送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省(区、市)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并手工汇总下级上报的未衔接人员信息,对于属于本辖区的人员信息进行二次分发,不属于本辖区的人员信息汇总后二次分发给相关省(区、市)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对查无下落的三假人员,省(区、市)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本省(区、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查找,查实后按原渠道分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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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区(县)司法局客户端软件的使用 一、安装与初始化

1、安装

(1)双击“区(县)司法局客户端安装程序”,显示界面如下图所示:

(2)之后进入安装程序的欢迎界面,如下图所示:

(3)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选择安装目录,如下图所示:

(4)查看上一界面,点击“后退”;点击“浏览”可以自定义安装目录。选择安装目录后,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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