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试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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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订立合同为由拒绝了迟家公司的请求。迟家公司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东海公司停止兴建旅馆。 问题:(1)清泉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东海公司的合同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5分)

(2)迟家公司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5分)

答:1、属于地役权合同。(2分)清泉公司通过与东海公司订立合同所取得的权利应为地役权。一方面,清泉公司是为自己利用土地的便利而限制了东海公司对其土地的利用,符合设定地役权的前提条件;(2分)另一方面,双方就所设定的权利签订了书面合同,符合地役权取得的形式要件。(1分)

、能够得到支持。(1分)物权法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得与需役地土地使用权分离而单独转让,只能与需役地的土地使用权一同让与。物权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分)由于清泉公司通过与东海公司未在合同中未作特别约定,故在清泉公司将其土地使用权出卖给迟家公司以后,设定于该土地上的地役权也应随之转移给迟家公司。因此,迟家公司有权依地役权的内容,要求东海公司停止兴建旅馆。(2分) 案例(二)、2007年11月某村村民赵某的一头母牛在一次放牛归来的路上走失,该牛被邻县的农民王某拾得并带回家中。王某在拾得母牛之后,过了一段时间见无人寻找,就将该牛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本村的村民郑某,郑某在购牛时并不知道王某所卖之牛系拾来的。半年之后,郑某所买之牛经配种产下一头牛犊。赵某在母牛走失以后一直没有停止寻找,2008年7月的一次偶然机会,赵某发现其所丢之母牛在郑某处,遂要求郑某返还母牛及牛犊,郑某以自己是从王某手中以合理的价格买来为由,拒绝返还给赵某,双方就母牛及牛犊的所有权产生争议。 问题:(1)结合物权法,分析郑某能否取得母牛的所有权?(5分) (2)结合物权法,分析郑某能否取得牛犊的所有权?(5分) 答案:1、在本案中,母牛属于遗失物,(1分)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2分)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1分)因此郑某不能依善意而取得母牛的所有权。(1分)

2、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

独转让 B、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

C、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属于抵押财产 D、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对的打√,错的打×,共计11分) 1、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 √ ) 2、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 ) 3、以票据、债券、存款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质押的有效。( ╳ ) 4、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其承担的义务或者合同的特殊约定相抵触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 ╳ )

5、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 )

6、典权是我国所特有的物权类型。( )

7、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 )

8、 抵押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 ) 9、 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 ) 10、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可以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 ) 1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

三、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计15分)

1、预告登记,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保障将来实现物权等目的,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预先登记。

2、流质契约,又称绝押契约,指当事人双方在设定抵押或质押时,在担保合同中规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担保权人尚未受清偿时,担保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3、自物权,即所有权、完全物权,指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对其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包括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权、共同管理权相结合的一种“复合物权”。 5、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计32分) 1、 权利质权的标的: (1)汇票、支票、本票;(1分) (2)债券、存款单;(1分) (3)仓单、提单;(1分)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1分)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1分)

(6)应收账款;(1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2分) 2、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 (1)相邻关系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地役权是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2分) (2)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而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

(2分) (3)相邻关系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与扩张程度较小;而地役权则较大。(1分) (4)地役权的取得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而相邻关系中,当事人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时只要不给邻人造成损失,则通常是无偿的。(1分)

(5)相邻关系的成立及对抗第三人,不需要登记便当然发生,而地役权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则以登记为要件。《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分) 3、留置权的概念、特征: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时,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依法享有的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获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2分) 特征:(1)法定担保物权。(2分)(2)留置权以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为前提条件。(1分)(3)留置权的实现必须要通过两次行为才能完成。(1分)(4)留置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2分) 4、论物权法的体系

物权法的体系是指物权法依据一定的逻辑结构所构成的规范体系。(2分)其由如下几部分构成:(1)总则,主要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1分)(2)所有权,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相邻关系和共有制度;(1分)(3)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2分)(4)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分)(5)占有。(1分)

五、论述题(每小题12分,共计12分) 物权公示的方法和物权公示的效力

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要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随意创设。(1分)物权的公示方法因不动产物权或动产物权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权利享有与变更的公示方法,(2分)动产物权以占有的移转即交付作为其公示方法。(2分)此外,对动产、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权利,物权法也规定了相应的公示方法。(1分)物权的公示效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生了物权设立和变更的效力,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分)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分)二是产生了公信力,即对于通过法定的公示方法所公示出来的权利状态,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为真实的权利状态,并于权利人进行了交易,对此种信赖法律就应当保护。(2分)

六、案例题(每小题10分,共计10分)

2007年2月25日,工商银行大屯支行与朝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朝阳公司以其新建的一幢楼房(价值2000万元)为朝阳公司从大屯支行借款的抵押担保。双方约定自2007年2月26日至2008年2月26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借款以该楼房做抵押。由于该楼房估价为2000万元,因此双方约定担保借款的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以后,在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在约定的期间内,朝阳公司共分三次向大屯支行借款1500万元。至2008年3月27日,大屯支行与某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借款合同债权与担保权利转让给该公司,并向朝阳公司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但朝阳公司拒绝在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上签字,并称最高额抵押权已经消灭。资产管理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朝阳公司承担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 问题:1、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合同,其有哪些特点?(4分) 答案:1、最高额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债权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2分)其特点有: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1分)存在最高额债权限度(1分)。

问题2:大屯支行的债权让与和担保权利让与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6分) 答:有效。(2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三条规定,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在特定后,债权已届清偿期的,最高额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普通抵押权的规定行使其抵押权。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2分)本案中,大屯支行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主债权已到期且已确定。故根据上述规定,最高额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普通抵押权的规定行使其抵押权,那么,作为抵押权人的大屯支行当然就有权将其抵押权与主债权一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2分)

1、张某所有的奶牛病了,张某带奶牛到兽医李某处医牛,医疗费200元,张某觉得太贵,不愿意支付,李某遂将奶牛扣下,告诉张某如果10天内不交200元钱,就把奶牛卖了抵债,张某不同意,但是没有办法,只好先回家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李某有权直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B.如张某未在10日内支付医疗费,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C.张某应在李某给予的2个

月以上的期间支付医疗费,否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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