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公开招考事业单位等人员聘用合同书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市级公开招考事业单位等人员聘用合同书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

合 同 书

**市人事局制

甲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名称: 性别: 民族: 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专业: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区、 乡(镇、办事处)身份证号码: 乙方原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为了确立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13年 2月 20日起,2018年 2月 19日止,共 5年。其中试用期自2013年2月 20日起, 2014年 2 月 19 日止,共12个月。

二、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担任 职务。

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见岗位设置说明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

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三、工作条件和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保护、职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四、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如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者,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承担责任。

五、岗位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付给乙方岗位报酬。(注:岗位报酬是按照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结合改革完善分配制度的有关原则,由单位确定内部分配方案后计算,聘在什么岗位就享受什么待遇。)

六、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应由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对乙方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患病和女职工保护、休假以及职业病防治等待遇,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退休制度,受聘人员符合退休条件,即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七、合同的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其中是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

同:

⑴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⑵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⑶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⑷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⑸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⑹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⑵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⑴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⑵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⑶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⑷ 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⑸ 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⑹ 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