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秦岭电厂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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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工程和设备招标开标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进行工程施工单位的招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开标程序。本程序适

用于公司所属电厂、控股公司及受委托管理公司(以下称“项目建设单位” )。

第二条 工程和设备招标应组织开标会,公开、公正地按程序进行。 第三条 参加人员: (一) 招标工作组全体人员; (二) 各评标小组全体成员;

(三) 各招标单位代表(每一招标单位代表,设备单位不宜超过2人,工程单位不宜超过5人);

(四) 唱标、记录等工作人员; (五) 特邀有关领导。

第四条 会场布置及参加人员的就座

(一) 会场设主席台一排,分别就座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有关领导;

(二) 主席台前一侧面向会场设唱标席,并设报价记录板,就座书面记录员一名、记录板记录员一名、校核员一名;

(三) 主席台前中间面向会场设唱标席,设唱标工作人员一名,各招标单位依次上台在此宣布本单位招标报价;

(四) 会场(面向主席台)第一排、第二排,就座招标工作组其它成员以及评标人员; (五) 会场第二排以后,布置若干列,各招标单位分别就座一席。

附件十:

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条 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公正、合理地对参加投标

的施工单位进行优选,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控股的发电企业及受托管理的企业(以下称“项目建设单位” )。

第二条 评标、定标原则

对工程施工单位的评标、公司招标工作组按照公平竞争、综合评议、综合比较、择优选择的原则,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报价、质量保证、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并结合其企业业绩、信誉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因素,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中标优选顺序和首推预中标单位,报工程招标委员会确定预中标单位。

第三条 评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工作组下设技术组、价格组。在公司招标委员会定标之前,各组分别对各参加投标单位的投标书按报价、质量保证、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四个方面进行评议并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质疑后,排出小组优选顺序,各评标小组将评议结果及优选顺序报公司招标工作组,作为公司评标工作组评标的依据之一。

(一) 各评标小组分别审阅各投标单位投报的投标书。

(二) 各评标组分别就报价、质量保证、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等四个方面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质疑。

(三) 各评标组分别就报价、质量保证、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等四个方面进行专家评议。

(四) 各评标组分别提出本组对各投标单位的优选顺序。

(五) 各评标组组长将本组对各投标单位排列的优选顺序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并向招

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小组评议情况。

(六) 必要时,评标工作领导小组可要求任何一家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有关事宜作必要说明。

(七) 公司招标工作组在评标小组、评标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业绩、信誉以及实际能投入本工程的能力等因素,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公司招标工作组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排列各投标单位中标优选顺序,并确定首推预中标单位。

第四条 定标

(一) 项目单位与首推中标单位商谈草签施工承包合同,如遇变故,首推中标单位不能按期与项目单位草签施工承包合同,则在报请公司招标委员会主任批准后,依次与中标优选顺序的下一名投标单位谈草签合同,并完成合同草签。

(二) 施工承包合同草签后,报主管单位批准,合同正式签字生效后,中标单位正式产生,招标工作方告结束。

第五条 公司工程招标不保证投标最低报价中标。 第六条 对未中标单位,招标机构不作任何解释。

附件十一:

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须知

第一条 总价。

总价=项目公开价A×(1-X%)×(1+3%);

(一) 总价:即总报价,由工程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施工措施费、机械机具调遣费、大型机具拆装费、厂内二次搬运、施工辅材和消耗性材料价差及政策性上调、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组成。总价亦为中标后的承包价;

(二) 项目公开价: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概算公开价”或“概算公开价”; “概算公开价”:即以批准概算为依据的招标工程的价格;

“预算公开价”:即以施工图和现行预算定额为依据的招标工程的价格;

(三) X值可正可负,施工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给定条件和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投标时对X的取值予以明确,并给出必要的计算说明;

(四) 3%:包干系数。 第二条 3%系数包干范围:

(一)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用、以及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用的措施费用;

(二) 施工过程中辅材及消耗性材料的差价; (三) 施工措施或技术方案变化增加的费用。 (四) 因招标方原因停工10日以内的窝工补偿。 第三条 总承包的调整

(一) 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项目的增减,工程量的重大变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直接重大损失等,工程以单项工程计,直接费超过人民币15万元(含15万元)时,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时,可调整总承包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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