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12年建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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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松县建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确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建质明电?2012?5号)要求,决定开展宿松县建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现将《宿松县建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宿松县建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2年2月21日

宿松县2012年建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是建设行业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攻坚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强化监督执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深化专项治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夯实安全基础,促进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增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通过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狠抓工作落实,遏制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确保今年乃至今后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3月底。 四、组织领导

成立宿松县住建局 “建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燕子龙

副组长:石雅煌、梅志翔

成 员:夏祥成、朱其中、叶慧祥、周建威、毕文忠、罗朝阳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扩大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县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各建筑企业、各监理企业要分别在交通要道、公众聚集场所、施工现场等醒目位置悬挂建筑安全标语,同时制作永久性建筑安全宣传标语。施工企业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近期将组织我县建筑企业参加市建委对二级、三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加强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皖政?201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11?252号)等文件。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明确“生命安全是首要目标”的理念,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三)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要不间断地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对相关人员到位情况和现场管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人员不到位和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记分处理,对累计记满60分的建造师、总监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以强化业务能力,提高履职能力。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项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全面实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申报制度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制度。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求施工企业必须进行专家论证,严格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审核、审批,有效地将生产安全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全面督促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应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为重点内容。强化起重机械监管,以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为主线,严格实施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登记备案、使用制度。全面规范建筑起重机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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