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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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及分值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1.按投标文件承诺高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数量不足的,每发生一人次分别扣5、2、1分; 2.建设指挥部人员批复的在岗人员,高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替换人员资格条件(包括职称、资质、经历等)有低于投标文件的,每发生一人次,分别扣10、2分; 检查情况 评分 人员到位与管理情况(25分) 3.监理人员长期离岗的,每人每次扣2分; 4.因监理人员替换造成工作脱节、资料缺失的,每次扣2分; 5.监理人员持假证的,每人每次扣5分; 6.人员有冒名顶替、虚假或欺骗行为的,每次扣5分; 7.持交通运输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按要求在聘用单位进行岗位登记,每人扣1分; 8.未对聘用的监理人员进行“信用记录”管理的,扣3分;聘用有“不良信用记录”监理人员的,每人每次扣1分。 1.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编制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的,每项扣2~3分; 2.岗位职责、质量、安全、环保及廉政责任管理等制度未建立的,每项扣1分;制度不执行的,每项扣1分; 3.未建立在岗人员岗位登记制度的,扣3分; 4.工地会议不按时召开或无会议记录的,《监理月报》不按时编发或主要内容不全的,《监理日记》记录内容不真实或 重要内容未记录的,每项次扣0.5~1分; 5.资料分类不清晰、归档不及时,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的,分别扣1~2分;资料签字不全或代签字的,扣2~3分; 6.假数据、假资料每份扣5分; 7.未对所管辖单位主要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的,每人每次扣0.5分。 高监办管理制度及一般工作情况(15分)

1.未审批承包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或审批了的保证体系不符合规范、合同要求的,每项扣2~3分; 2.对所辖参建单位保证体系中的主要人员未进行动态管理的,每人每次扣1分; 审批保证体系 与开工报告(10分) 3.未按要求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进行审批的,扣2~3分; 4.未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每项扣3~5分; 5.签认了的开工报告无质量、安全、环保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可行的,每次扣1分;签认了的开工报告其它资料不全的,每份扣0.5分。 续上表

检查项目及分值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1.未按要求对试验路段、首件制进行审批,但已开始施工的,每项扣2~3分; 2.未按审批的试验路段、首件制总结的工艺工法进行施工工序抽检情的,每项扣1~2分; 量评定要求的,每次扣0.5~1分; 4.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每次扣3~5分。 1.对施工中存在的明显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了但未及时发出书面指令的,每次扣2分; 监理 指令(10分) 2.对逾期未按指令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并未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导致问题反复出现的,每次扣2分; 3.对整改结果未作现场检查就签认的,每次扣1分;监理指令不闭合的,每次扣1分; 4.监理指令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质量 监理(5分) 因监理工作失职,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每次扣2分;质量问题需返工的,每次扣3分;造成质量事故的,每次扣5分。 况(10分) 3.工序抽检覆盖率、抽检频率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满足质 检查情况 评分

1.母体机构不符合相应等级资质和有关规定的,扣5分;母体 资质 及 人员 配置 (5分) 若为委托设立的,母体与委托方未签定合同及合同约定事项不明确的,扣1~4分; 2.试验室负责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和有关要求配置的扣3分; 3.其他持证人员未按投标文件及有关要求配置(若有专业要求应按专业配置),检测师每缺1人扣1分,检测员每缺1人扣0.5分; 4.所配置的检测人员按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合同隶属关系及身份证明资料等不全的,每人扣0.5~1分。 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 (15仪器 设备 及 环境 条件 分) 1.总体面积、各功能区域划分,不满足1项,扣0.5~1分; 2.仪器设备安装、环境条件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0. 5~1分; 3.强制性仪器设备每缺1台(套)扣1分,非强制性每缺1台(套)扣0.5分,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台(套)扣0.5~1分; 4.未按规定检定、校准及确认合格的,每台(套)扣0.5~1分; 5.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的,每台(套)扣0.5~1分。 1.母体机构授权及印章启用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0.5~管理 2分;母体机构授权参数不符合规定的,每参数扣0.5分; 及 2.工地试验室未及时申报能力核验资料或不规范的,扣1 工作 分; 情况 3.质量管理体系制度不健全(含外委试验检测制度等)或(6未有效运转落实,每项扣1~2分; 1分; 分) 4.资料、技术档案及台账建立管理不规范的,每项扣0.5~ 分) (4续上表

检查项目及分值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评分

5.试验检测记录、报告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每份扣0.5~1分; 6.未按合同规定独立开展验证或平行试验,以及按合同规定对现场检测工作质量、实体进行抽查验证的,每项次扣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 (15 及 1~2分;原材料或工程实体抽检频率不符合规定的,扣7.对施工、专项检测工地试验室日常检测工作监管不到 管理 1~2分; 工作 位,结果不符实际而对资料报告给予签认的,每份扣1~情况 2分; (68.母体机构未定期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需整9.不合格报告未整改或处理未闭的,每份扣0.5~1分; 10.因检测结果误判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或事故并负有责任的,每次扣1~3分; 11.发现伪造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的,扣6分。 质量责任人登记(5分) 1.未按要求进行登记,扣5分; 2.未进行动态管理的,扣3分; 3.未按要求审批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人登记的,扣2分。 分) 分) 改的问题未核查落实闭合的,每项次扣1~2分; 各类质量专1.开展不及时,扣2分; 项活动开展2.制度和措施不健全的,扣2分,制度和措施无针对性和情况(5分) 可操作性的,扣2分。 一、质量管理行为得分(a) 二、工程实体质量得分(监理单位监理的被抽检各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得分平均值)(b) 监理单位最终得分=(a)×0.3+(b)×0.7

检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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