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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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云南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项目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

检查 项目 建设单位 质量管理行为 (a) 监理单位 质量管理行为 (b) 专项试验检测单位 质量管理行为 (c) 施工单位 质量管理行为 (d) 工程 实体质量 (e) 自评不实扣分(f) 项目不合格原材料 扣 分。 扣 分。 被检单位 合同段 单位名称 得分 评分 平均值 扣分(g) 建设项目综合评分g={[(a)+(b)+(c) +(d)]/4×0.3+e×0.7-(f)-(g)}

统计人: 年 月 日

附表3

云南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项目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评分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检查项目 及分值 质量监督手续(5分) 施工许可手续(5分)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及时、完善。补报的扣1分,未申报的扣3分。 及时、完善。未及时办理的扣5分。 1.职能部门齐全。职能部门不齐全的扣2分,职责不明确的扣2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总监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 检查情况 评分 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资格条件(10分) 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两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项目负责人、总监和技术负责人不符合的每人扣1分; 3.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关于工程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总数比例和具有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工程技术人员比例的要求,每项不符扣5分。 质量管理目标、制度和施工、监理主要人员调整批复(20分) 目标明确、具体,制度和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落实到位。制度不全的扣2分,制度缺少针对性或落实 规范,手续齐全。 1.未及时办理变更人员审核、批复手续的或审核批复后主要人员资格降低的每人每次扣1分; 2.主要人员实际未在岗的,每人每次扣1分。 登记齐全,审查到位。 1.未按要求进行质量责任人登记的,扣15分; 措施(10分) 不到位的扣2~3分。 质量责任人登记和审查(15分) 2.质量责任人登记未细化到分部分项工程的,扣2~5分; 3.未按实际到岗人员进行质量责任人登记的,每人每次扣2分; 4.人员发生变更,未及时更新质量责任人登记的,每人每次扣1分。

开展及时,组织机构建立,制度和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和可各类质量专项活动开展操作性,且落实到位。对于部、省要求开展的质量相关专项活动,在活动时间范围内,未按要求开展的,每项扣2分; 主要管理人员不清楚活动内容的,每人每次扣0.5分。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5分) 对上级部门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5分) 及时,到位。落实不到位或不及时的,每份文件扣1分。 有制度,且处理及时、到位。未制定相关制度的扣5分,未按制度处理的扣2分,处理不及时的扣1分,资料不闭 合的每项扣0.5分。 情况(5分) 开展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 续上表

检查项目 及分值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评分 母体 1.母体机构不符合相应等级资质和有关规定的扣4分,母体机资质 构与委托方未签定合同及合同约定事项不明确的扣1~4分; 及 2.试验室负责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和有关要求配置的扣2分; 人员 3.其他持证人员未按投标文件要求配置(若有专业要求应按专业中心 试验室 (15分) 配置 配置),检测师每缺1人扣1分,检测员每缺1人扣0.5分; (54.所配置的检测人员按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合同隶属关系及身分) 份证明资料等不全的,每人扣0.5~1分。 仪器 1.总体面积、各功能区域划分满足规定要求,不满足的,每项扣设备 0.5~1分; 及 2.仪器设备安装、环境条件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0.5~1分; 环境 3.强制性仪器设备每缺1台(套)扣1分,非强制性每缺1台 条件 (套)扣0.5分,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台(套)扣0.5~1分; (54.未按规定检定、校准及确认合格的每1台(套)扣0.5~1分; 分) 5.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的,每台(套)扣0.5~1分。

1.母体机构授权及印章启用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0.25~1分;母体机构授权参数不符合规定的,每参数扣0.5分; 2.中心试验室未及时申报能力核验资料的扣0.5分; 3.质量管理体系制度不健全(含外委试验检测制度等)或未有效 及 运转落实的,每项扣0.5~1分; 5.试验检测记录、报告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每份扣0.5~1分; 管理 4.资料、技术档案及台账建立管理不规范的,每项扣0.5~1分; 工作 6.未按合同规定独立开展验证或平行试验,以及未按合同规定对情况 现场检测工作质量、实体进行抽查验证的,每项次扣0.5~1分; (57.母体机构未定期对中心试验室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需整改的问8.不合格报告未整改或处理未闭的,每份扣0.5~1分; 9.因检测结果误判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或事故并负有责任的,每次扣1~3分; 10.发现伪造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的,扣5分。 1.对施工、监理及专项检测单位工地试验室未进行核验和核验不施工 、监理及专项检测的管理 (5分) 分) 题未核查落实闭合的,每项次扣0.5~1分; 符合有关规定,每试验室扣0.5~1分; 2.委托方与专项检测机构未签定合同、合同约定事项不明确;对管理 现场检测方案及报告未组织评审确认或不规范,以及对检测工情况 作质量未有效监管和未及时按合同支付检测费的,每项次扣(50.5~1分; 的问题未核查落实闭合的,每项次扣0.5~1分; 4.对各工地试验室日常监管不到位,信用评价工作未如实建立台账和及时归档相应评价依据的,每人扣0.5~1分。 分) 3.未定期对各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管检查,或检查发现需整改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行为得分 注: 1.施工、监理主要人员指施工单位的各专业工程及以上和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

2.检查人员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管理模式增加检查内容。

3.检查项目如存在缺项,则得分以其他检查项目的得分计算,并将结果同比例换算为100分制。

检查人: 年 月 日

附表4

云南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监理单位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监理合同段: 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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