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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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WTO《海关估价协议》确定的海关估价的通用方法是什么? 9、复合税、选择税的含义及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10、确定关税结构的一般规律是什么?为什么?

第八章 关税政策

主要内容 关税的基本知识 海关估价 优惠关税 反倾销税 反补贴税 关税效应 计划课时:6 课时

第一节 关税概述

关税早在欧洲古希腊、雅典时代就有;我国自西周以后,所设的“关卡”开始征收税收,到唐、宋、元、明四代,设立市舶机构管理对外贸易,征收关税。

英国最早实行统一的国境关境制,这种国境关税制一直沿用至今,成为近代关税制度。

一、关税的概念和性质 (一)关税的概念

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政府对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关税是通过海关执行的,征收关税是海关的重要任务之一。 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叫关境或关税领域。

一般讲: 关境就是国境,有的国家在国境内设有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等经济特区——关境小于国境;有的国家结成关税同盟(参加关税同盟的国家的领土成为统一的关境)——关境大于国境。 (二)关税的性质 关税具有:

1、强制性 2、无偿性 3、预定性

税收的性质是由国家的性质决定的 二、关税的特点

1、是一种间接税

2、关税的税收主体是本国进出口商 3、关税是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4、关税可以起到调节进出口贸易发展的作用 5、进口货物的关税水平随其加工程度的提高而提高 三、关税的作用

1、保护国内市场 2、保护本国幼稚工业

3、调节产业结构 4、增加政府收入 5、调节贸易差额

第二节 关税类别

一、按征收对象或商品流向:

进口税 出口税 过境税

二、按征收的目的不同:

财政关税 保护关税

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 (一)普通关税

(二)优惠关税 特定优惠关税 普遍优惠制 最惠国待遇

1.特惠税

是指给予来自特定国家的进口货物的排他性的优惠关税,其他国家不得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享受这种优惠关税。

宗主国和殖民地附属国之间的特惠税 《洛美协定》

2.普遍优惠制下的关税 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普遍性,指所有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关税优惠待遇。

非歧视性,指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无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遍优惠制待遇。

非互惠性,指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作出特殊的关税减让,而不要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给予同等待遇。 3.最惠国待遇下的关税

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国双方相互间现在和将来所给予第三国在贸易上的优惠、豁免和特权同样给予缔约对方。

最惠国待遇关税低于普通关税税率,但高于特惠税税率。 (三)反倾销税

1、反倾销的基本要件 存在倾销行为

进口国同类行业受到实质性损害 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倾销的确定

出口价格:在正常贸易中,一国向另一国出口某一产品的价格

正常价格的确定:

市场经济国家正常价格的确定 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价格替代法

a.市场经济国家正常价格的三种确定方法: 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内的销售价格 出口国向第三国正常贸易中的出口价格 结构价格(计算价格)

b.非市场经济国家 “公平价格”的确定方法: 替代价格法 选择替代国 选择替代产品

(2)损害的确定

已建工业的实质性损害 已建工业的实质性损害的威胁 新建工业的实质性阻碍

(3)反倾销措施

a.临时反倾销措施: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进口押金制 b.最终反倾销措施: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的幅度不超过倾销的幅度 不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c.价格承诺

当前国际反倾销情况简介

1950-1960年代,国际反倾销案件年均30件。1970年代年均40件,1980年代年均174件。

199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WTO成员共发起2846起反倾销调查。

当前我国面临的国际反倾销形势 1、状况

1979年,欧共体(欧盟的前身)对我国出口的糖精钠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我国遭受的第一起反倾销案件。

80年代,国际上对我国反倾销立案年均10起左右。 90年代,国际上对我国反倾销立案年均30.5起。

1995年1月—2005年12月,我国共遭受反倾销调查536起,占这一时期国际反倾销总数的16.7%,高居世界榜首。是95年-05年遭到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2 、原因

反倾销是WTO成员能够合法使用的、为数不多的保护国内产业的贸易救济措施。这是当前各国滥用反倾销的主要原因。

中国经济和外贸持续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

我国出口贸易秩序依旧比较混乱,自乱市场现象严重 我国企业对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应诉率低 (四)反补贴税 1、补贴的分类

(1)禁止性补贴(“红灯补贴”)

a.出口补贴 b.进口替代补贴

(2)可诉补贴(“黄灯补贴”)

指那些不是一律被禁止,但又不能自动免于质疑的补贴。 (3)不可诉补贴(“绿灯补贴”)

不具有专项性的补贴 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项性补贴

2 、反补贴的三大要件 (1)存在补贴行为

(2)进口国同类行业受到实质性损害 (3)补贴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反补贴措施:

(1)征收反补贴税—征收幅度不超过补贴幅度 (2)价格承诺 a.出口企业修改价格

b.出口国政府取消补贴

(五)报复性关税

临时征收,谨慎使用。

第三节 关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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