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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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比推理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如何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性? 6、怎样正确认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三者的联系与区别?

第九章 逻辑基本规律

学习目的和重点:逻辑基本规律是人类正确思维所必不可少的。司法活动同样也必须遵守逻辑基本规律,否则这会犯各种各样的逻辑错误。通过学习,不仅要掌握逻辑基本规律的内容,更重要的是懂得司法活动应如何遵守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本章介绍了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四大规律的基本含义和要求以及违反逻辑规律的逻辑错误。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异同则是本章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概述

明确逻辑基本规律的含义及其与客观事物的规律之间的关系。要求正确掌握逻辑基本规律,分析具体思维是否正确及其理由。

一、规律的概念:又称为法则,它是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 二、逻辑基本规律的本质特征 第二节 同一律

掌握其基本含义、基本要求以及违反同一律要求的典型逻辑错误。

一、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及其逻辑公式:是指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思维必须保持同一性。逻辑公式A =A。

二、同一律的基本要求:

(一)要求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保持确定性、一致性。 (二)要求判断所断定的内容保持确定性。 三、同一律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要求

四、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主要有“混淆概念”和“混淆论题”。 五、同一律在逻辑规则中的体现 六、正确认识、理解同一律 第三节 矛盾律

掌握其基本含义、基本要求以及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

一、矛盾律的基本内容及其逻辑公式: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时都真,至少有一个假的。逻辑公式并非(A∧非A)。

二、矛盾律的基本要求:

(一)在概念方面,矛盾律要求在同一领域中两个互相矜持或可相反对的概念、不能同时表示同一对象。

(二)在判断方面,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同真,即不能同时都加以肯定,其中必有一假。

三、矛盾律的适用范围

四、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是“自相矛盾”。掌握其基本含义及自相矛盾的两种表现。 第四节 排中律

掌握其基本含义、基本要求、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以及矛盾律与排中律的主要区别。 一、排中律的基本内容及其逻辑公式:是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激化思想不能同时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真。逻辑公式A∨非A

二、排中律的基本要求。

(一)概念方面、排中律要求在同一领域中某对象要么用概念“A”去表示,要么用“非A”去表示,二者必居其一。

(二)在判断方面,排中律要求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都假、其中必有一个是真的。

三、排中律的适用范围

1. 不能在具有反对关系的概念、判断中适用; 2. 对于逻辑上的复杂问句,不能适用;

3. 对事物状态不明确的情况下,不作出断定,并不违反排中律。

四、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是“模棱两可”。掌握其基本含义以及“模棱两可”的具体表现形式。

五、排中律和矛盾律的联系和区别: (一)排除逻辑矛盾的侧重点不同。 (二)适用的范围不同。

(三)要求不同所导致的逻辑错误也不同。 第五节 充足理由律

掌握其基本含义、基本要求以及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错误。

一、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及其逻辑公式:是指在论辩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论断要被确定为真的,必然要有既真实又充分的理由。逻辑公式[B∧(B→A)] →A

二、充足理由律的基本要求:

(一)作为理由的论断必须是真实的判断、即是反映客观情况的判断。 (二)作为理由的论断必须和论题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三、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错误:主要有“言之无理”、“理由虚假”和“推不出”。 第四节充足理由律在逻辑规则中的体现 第五节正确认识和理解充足理由律 思考题: 一、简答题

(一)下列各题有无违反基本规律?试分析之。

1、有一份判决书写道:“这两男一女,流氓成性,经常在一起鬼混,轮*这个女青年,现决定分别处三犯有期徒刑各二年。”

2、某法院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二十年,被告不服上诉。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在判决书上写了三条:“一、驳回无理上诉;二、撤消县法院的判决;三、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3、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结婚多年,并生有子女三名,但由于原告与告婚姻确定是解放前父母包办的,因此双方的婚姻确属难以继续维持下去的婚姻关系,故准予离婚。

4、张某的思想是反动的,他仇视现政府。因为他说过现实中很多现象他不能接受,比如老实人总吃亏。

5、一被告受审讯时不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审判员问:“你行凶后是否马上回家了?”被告答道:“我没有行凶。”

6、侦查员王某与侦查员钱某交换意见:

王:“老钱,你向证人取证时要注意方法,不要太急于求成。” 钱:“侦破案子就要有询问证人的权利,难道我错了?” 二、论述题

1、逻辑基本规律的含义以及客观事物规律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2、同一律的逻辑要求在三段论规则中有哪些体现? 3、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错误有哪些?举例说明。 4、矛盾律和排中律有何异同? 第十章 逻辑方法

学习目的和重点:逻辑方法是逻辑学家对人类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具有指导作用,掌握正确的逻辑方法往往能起到殊途同归、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司法活动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本章着重介绍了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应掌握各种方法的含义特点及其运用。

第一节 观察 一、观察的概念 二、观察的类型

三、观察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 实验 一、实验的概念 二、验的逻辑结构 一、实验的特点 二、实验的类型

三、实验的逻辑程序 第三节 假说 一、假说的概念

二、假说的逻辑步骤。

三、假说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四、侦查假说(侦查假设)

第四节 寻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

是本章的重点内容,着重掌握五种逻辑方法的含义、特点及其运用。五种逻辑方法分别是:求同法、差异法,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

一、因果关系概述 二、求同法 三、差异法 四、并用法 五、共变法 六、剩余法

第五节 整理经验材料的逻辑方法 一、比较方法 二、分类方法 三、分析方法 四、综合方法

要求了解上述方法的基本含义。 思考题:

一、简答题:指出下列各题运用了哪一种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并说明理由。

1、把绿色植物移到黑暗处,它就逐渐失去了绿色;若把它再移到有光的地方,它又逐渐重新得到绿色。由此得出结论:光对植物产生绿色有因果联系。

2、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科学技术越发达,生产力的水平就越高。可见,科学技术的提高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原因。

3、在若干要求离婚的案件中,其他各方面的情况都不完全相同,但有一种情况是相同的,这就是双方感情破裂。可见,双方感情破裂是要求离婚的原因。

二、论述题

1、什么是假说?有何特征?

2、假说在司法实践中有何作用?

3、什么是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它的作用是什么? 第十一章 证明与反驳

学习目的和重点:逻辑证明和司法活动中的诉讼证明有密切联系。通过本章的学习可以掌握证明与反驳的方法并将其运用到司法活动和其他的论证活动中,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本章的重点是掌握证明与反驳的方法及其规则。

第一节 概述

一、证明与反驳的定义:

所谓逻辑证明是指用已知的客观事实或反映客观事实的判断,证实某一待证判断真实性的思维形式。

所谓逻辑反驳是指用已知的客观事实或反映客观事实的判断,证实某一待证判断虚假性的思维形式。

二、逻辑证明、诉讼证明、实践证明之间的关系 三、逻辑证明的作用

四、法律逻辑如何研究逻辑证明

五、逻辑证明与推理: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第二节 证明的结构及种类

一、证明的结构:即证明的组成部分,证明由论题,证据和谁方式三部分组成,逻辑学研究证明主要是研究论证方式。

二、证明的种类:有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重点掌握间接证明的两种方法,即反证法和排除法。掌握两种方法的含义,逻辑要求及其逻辑公式。

第三节 反驳及其方法

一、反驳的定义及其意义:又称为证伪。它是引用已知为真的判断来确定某一判断虚假性的思维过程。

二、反驳的方法:多种多样,着重掌握间接反驳的两种方法,即独立证明间接反驳法和归缪法两种方法的含义、逻辑要求及逻辑公式。

第四节 证明与反驳的逻辑规则

明确每条规则的基本含义、掌握违反相应规则的逻辑错误。 思考题;

1、何谓证明、反驳、各自的逻辑特征是什么? 2、证明和推理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3、间接证明的两种方法及其特征是什么? 4、间接反驳的方法有哪些? 参考资料:

1、《逻辑学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

2、《逻辑学》王洪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 3、《法律逻辑基础》雍琦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

4、《刑侦逻辑》何松庆、富朴安主编,警官教育出版社1992年7月出版。 5、《普通逻辑学》王道君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3年5月出版。 6、《法律逻辑》陈康扬、潘利平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出版。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20038 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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