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工程分包合同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弱电工程分包合同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两份。 篇三:弱电工程分包合同120423 xxxxxx弱电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甲方:乙方: 年 月日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甲方(全称): (发包人) 乙方(全称): (承包人)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弱电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万元。

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该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该弱电工程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竣工资料的移交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开工日

期以正式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 年 月 日竣工,具体以开工日期顺延 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 天,具体天数以建设方、甲方的书面要求为准。 四、工期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甲乙双方约定为: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若有); 3、弱电工程招标文件(若有); 3、乙方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付款及结算方式之外的与该部分弱电工程相关的总包合同文件条款;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合同价“),以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和乙方签署后后本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的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总包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

一致的专用条款。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