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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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据统计,全县共有各类企业777余户,其中国有企业88户,集体企业56户,改制企业17户,私营企业616户,驻澄企业10户,共签订集体合同90户,签订率占67%,劳动合同签订24752人,其中国有企业11496人,集体企业1326人,私营企业380人,驻澄企业11250人。 二、具体做法

二是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集体合同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按照《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员工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企业工会要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预防重大集体劳动争议。

多年来,我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开展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推广工作,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此项工作直接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95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为组长领导小组,下发了文件,在具有代表性的十二户企业开展了合同签订试点,并抽出12名同志深入到试点企业,进行指导督促,随后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修订完善合 同条款的基础上,采取先上轨、后到位,逐步理顺的办法在全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全面推行合同 管理工作,并逐步向私营企业延伸。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全县初步建立了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三是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建立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台帐,随时掌握合同变化情况,及时归档,做到了底子清。对已经到期的合同,我们召开会议,并下发了《续订合同通知书》,要求按时间,按要求抓紧续订,确保合同的连续性,日常工作中,注意随时掌握企业改革动态及时修订、完善合同文体,保证了合同条款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我们会同县总工会一起下发文件,确定人员,专门抽出一名同志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采取听、看、查、座谈等形式检查,并走访群众,听取群众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意见,对存在问题,当场指出,提出整改要求和采取的措施,限时整改,并要求用工单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通过以上措施,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是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劳动关系的多元化,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群体劳动争议愈来愈多的情况。为此,我们不断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⑴不断提高仲裁人员素质,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大胆受案,及时处理,并细心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及时化解矛盾。⑵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经常性组织他们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对企业调委会有变动的,要求及时补充人员,做好本企业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调委第一道“调压器”的作用,不断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积极预防了集体争议的发生。据统计,自《劳动法》颁布后,我县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0起,其中工资争议20起,工伤保险争议130起,除名争议9起,劳动保护11起,合同争议16起,其它争议12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建立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认识上有差距。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认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有必要,而签订集体合同没有多大必要;一些职工对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深,认为个人

已经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是工会和单位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签不签无所谓;还有一些有一定专业特长和技术的职工,担心签订劳动合同后限制其择业自由,不愿和企业签订合同。这些认识上的差距,使得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的执行缺乏一种内在动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二)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不规范。一是平等协商难实现。目前一部分企业对平等协商制度的重要性还没有完全认同,集体合同制度执行中重签约、轻协商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企业是“一次协商管几年”。工会代表广大职工与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从法律上讲是平等的,但从实际运行看,往往考虑单位困难多一些,考虑职工利益少一些。二是没有严格执行审查备案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必须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才能生效。而我县虽然有4634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但按规定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审查只有3685家,有近1/3的企业没有按规定备案审查。

(三)合同的签订率和履行率不高。据人劳局、县总工会统计,全县有20%以上的企业没有签订集体合同,有近15%的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合同的履行也不理想。2005年县总工会对80名职工代表进行问卷调查,有22人表示集体合同缺乏监督执行,兑现不够,占职工代表的27%。有的企业集体合同中规定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为职工交社会养老保险,但由于资金周转不过来,不仅未交纳养老保险费,而且连基本工资也不能及时发放。

(四)合同的内容不完善。有的企业是迫于压力而签订的合同,对合同的内容不重视,合同条文能模糊就尽量模糊,能抽象就尽量抽象;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文本针对性不强,格式化的居多,结合本

单位实际情况的少。在抽查的几家企业中,仅有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其他企业都是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有些合同内容存在不公平。如有的合同规定安全事故责任由劳动者自己负责,社会养老保险由职工自己缴纳等。

(五)合同的管理存在漏洞。一是管理制度尚未健全。据调查推算,约有60%左右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未建立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相关管理制度。这种情况在非国有企业中比例更高。有些企业虽有管理台帐和制度,但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二是管理主体缺位或虚位。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相当数量企业没有落实人员负责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不少企业虽然安排了人员管理,但实际没有认真管理和检查。合同签订后存放在档案室,不修改、不完善;到期了不续签、不终止。

(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护。当前的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还没有完全将农民工纳入到管理范畴。一些企业不愿意和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对农民工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口头协议为主,以便规避法律或者逃避责任。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如超时劳动、克扣和拖欠工资等。 四、解决办法: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就我县下一步贯彻执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既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又是劳动关系是否稳定、和谐的基础,同时也是国家、工会以及劳动者自身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和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把企业法人和职工作为重点对象,使他们对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目的、意义、性质及内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增强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

(二)要不断完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要把改制企业、新建企业作为重点,把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作为难点,积极推进工会组织的建立,做到凡是有职工的地方都有工会组织。同时,要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增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打下基础。二是要全面

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机制。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对平等协商的主体、原则、内容、程序等进行规范,形

成一套科学、完整的机制,使得平等协商有章可循。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人单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配套规章制度,落实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三)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要转变歧视农民工的错误观念。各级政府管理部门,首先应从自身做起,消除歧视观念,把农民工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二是要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推进集体协商制度。要将农民工纳入到集体合同制度管理之中,通过广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农民工获得平等的对话权利,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及时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于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本着依法、公正的原则,及时立案,及时处理。

(四)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对用工单位实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检查。通过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政策指导、咨询服务、监督检查以及集体合同审核和劳动合同鉴证等,促进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好责任,切实抓出实效。

【篇三:劳动合同法进步与不足】

新劳动合同法的进步与不足 学 生:程娜

指导老师:欧阳庆芳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

一、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1课题来源

本论文来源于本人申请的三峡大学政法学院2004级法学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是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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