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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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根据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及局指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实施的纲领性文件,是工程正常开工和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实现文明施工等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 编制和审批

第三条 经理部根据局指挥部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各自管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局指挥部审批。

第四条 单位工程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经理部工程部负责编制,经理部总工审查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按相应程序报批。

第六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编制,严禁边施工边编制或施工完毕后补编。

第七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作为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

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第三章 编制依据和原则

第九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1、国家、住建部及有关单位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

2、国家和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技术规程等施工规范; 3、现行市政工程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定额; 4、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

5、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资料、纪要; 6、经批准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7、现场详细的施工技术调查及核对资料; 8、施工单位资源状况、施工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 9、其它相关依据。

第十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

1、满足建设项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做到及时编制,超前于施工,切实做到指导

施工的作用,且一经制定,就要严格按其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维护其严肃性,保证施工有序进行;

2、要在充分调查当地的自然环境、水文地质、气候气象、交通运输等条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满足建设工期和工程安全、质量目标,符合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和风险管理等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对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并做出相应预案;

4、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管理目标明确,指标量化、措施具体、针对性强;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力求准确实用;

5、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解决施工难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实现工程质量、先进技术和经济合理的协调统一;

6、充分考虑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少占土地,保护农田;安排好环保、水保及文物保护工作;

7、要注意站前、站后工程以及各相关专业间的衔接; 8、结合工程实际安排科研及试验项目;

9、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强调科学性、实施性、操作性、严密性和可靠性,保证措施部分,不写空话、套话。

第十一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其他要求:

1、参编人员必须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认真进行编制。在方案设计时,必须进行必要的数据检算,并对相关编制内容和检算数据负责。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编制→审核→评审→修改和完善→批准→实施(必要时进行调整和修订)的程序进行。

3、施工组织设计经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指挥部负责人亲笔签名后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第四章 内容

第十二条 经理部管段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1、编制依据; 2、编制范围;

3、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数量; 4、施工总体方案:

(1)施工组织机构及施工队伍的分布; (2)大临工程的分布及总体设计; (3)过渡方案和过渡设计; (4)施工用电; (5)施工用水;

(6)施工测试;

(7)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

(8)施工程序(征地拆迁—场地清理—测量放线—现场核对—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施工自检—报检签证—试验检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土地复垦—工程保修)。

5、管段内一般工程的施工方法(分专业)、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6、管段内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法(按单位工程)、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7、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及其工法整理安排; 8、总工期及分年、季度的形象进度计划、完成投资计划。

9、主要材料、工程设备的使用计划和供应方案、质量控制办法及保障措施。 10、试验机构、试验手段、检测程序及试验的总体安排; 11、各项措施:

(1)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2)安全、工期保证措施; (3)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4)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5)环保、水保、文物保证措施;

(6)减低造价、节约用地、节能及各类资源管理措施; (7)建立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情况; (8)相邻标段及相关工程接口的协调沟通与配合措施等。 12.需附的图表: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过渡工程设计图;

(3)施工进度图(必须有网络图、横道图、形象进度图三种表示形式);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 (5)分年、季度的进度计划; (6)分年、季度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7)分年、季度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使用计划表; (8)分年、季度完成工程数量计划表;

(9)分年、季度资金使用计划表;分年、季度完成投资计划表。 (10)土建工程施工及铺架安排表;

(11)安全保证、质量保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的保证体系、措施框图。

第十三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表述方式符合下列规定: 1、文字用词规范,语言表述标准,概念逻辑清晰;

2、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应写出全称、文件号和发布日期; 3、图表设计合理、清晰、格式全文统一;

4、引用文件或标准的有关内容替代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时,注明该内容在文件或标准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5、已确定在本项目中采用的有关新标准、新规定内容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6、隧道工程的地质超前预测预报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应急措施、路基沉降控制及观测措施等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阐明;

7、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特殊路基施工的顺序、技术要求、相关参数和陡坡上的桥梁墩台的施工顺序和基坑回填方法等。

第五章 审核与调整

第十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掌握主、客观情况的条件下,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进行科学的审核。

第十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1、进度安排时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配套建设;

2、进度安排应能够保证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均衡性和灵活性; 3、保证施工作业的高效性; 4、重视施工准备工作;

5、各项保证措施具体齐全,具有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

1、施工部署及总进度计划的审核。审核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流水段划分、搭接时间、大型机械的调度安排等。

2、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核。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应当考虑和满足下列条件: (1)总工期符合承包合同的要求; (2)表明各项主要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3)体现主要工序相互衔接的合理安排; (4)有利于基本上均衡安排劳动力;

(5)有利于充分有效地利用机械设备,减少机械设备占用周期。

3、施工方案的审核。施工方案的审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程序安排的审核。施工程序应体现施工步骤上的客观规律性。

(2)施工机械选择的审核。施工机械的选择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环保、施工适用、配套合理、能力富余的原则。

(3)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审核。审核施工方法应考虑方法可行,条件允许,符合施工工艺要求;符合施工指南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方法力求科学、先进、节约;施工方法与选择的施工机械及划分的流水段相适应。

(4)平面布置图的审核。对工程所需施工机械、加工场地、材料、半成品构件堆放场地及临时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的布置进行审核。

(5)施工准备工作计划的审核。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和构件加工半成品的准备等的审核。

(6)各项需用量计划的审核。包括对材料需用量计划,劳动力需用量计划,构件加工半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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