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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学生返校重修、重考不及格课程
暨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工作程序
1、服务对象:申请重修、重选不及格课程暨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本专科结业生 2、办理部门:相关教学单位、财务处、教务处 3、办理时限:本专科生结业离校3个月后至2年内
流 程 图
学生填写重修、重考申请表
系(院)签署意见
教务处审批并开出课程重修、重考缴费单
学生持缴费单到财务处交纳课程修读费,
财务处收款后盖章
凭缴费单到学籍科办理重修、重考通知单
教务科、相关教学单位安排学生进行重修或重 考的教学活动,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交学籍
教务处审核 考试成绩合格者 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不予以办理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审批手续
上报学院审批结业证换发毕业证
学院批准后,教务处印制、发放毕业证
附件: 广西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结业生
不及格课程重修、重考暨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表
系(院):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学生本人申请内容 不及格课程重修、 重考申请具体情况 系(院)意见 学 号 专业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课程名称 原修读学期 原考核 成绩 该课程学分 课程类别 申请 类别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说明:1、课程类别包括以下几种: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实践类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填表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中之一。
2、申请类别应根据本人情况填写重修或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