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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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

大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苏教科[2016]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7.11 【实施日期】2016.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苏教科﹝2016﹞3号)

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今年省教育厅继续面向省、市属普通本科高校,依托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设立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在有关高校推荐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 2016年度共立项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90项,其中A类70项、B类20项。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高校认真组织做好《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合同书(2016年 1 / 3

度)》(附件2)的签订工作,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依据项目申报书各项内容,对合同中

的成果提交方式、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指标、进度安排、考核目标和经费预算等认真审核把关。

二、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合同信息;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逐项进行审查,于9月11日前提交。省教育厅将在管理系统上集中进行合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打印、填报正式合同并上传经签字、盖章的项目合同扫描件(PDF格式),须确保管理系统合同内容与纸质合同内容一致;于9月19日至20日将项目合同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集中报送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

三、2016年度立项的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所需经费由承担高校在提高标准的生均拨款中解决。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其中A类项目学校投入30万元、B类项目学校投入15万元。

四、请各高校严格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教科〔2009〕2号)、《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苏教规〔2013〕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2015〕8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实施与管理,严格科研经费管理,做好项目验收与结题,按时集中报送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验收结题材料和重大事项报告。

联系人:张海珠,电话:025-83335545,电子邮箱:zhanghzh@ ec.js.edu.cn。 附件:1.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汇总表 2.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合同书(2016年度)

省教育厅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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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1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所在高校 负责人 学校投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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