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井花苑安置房一标段金煌合同待定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柏井花苑安置房一标段金煌合同待定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不采用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本工程支付预付款,主要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扬尘噪声污水防治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本工程根据工程节点进度,按完成合格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30天内支付本节点工程款的70%。付款节点为(±0.00、结构每3层、主体结构封顶、主体结构验收)。装饰装修款按月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30天内支付当月工程款的70%,工程款不足100万元的不予支付,付款顺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土建、装饰)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5%,完成人防、环保、消防等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停止支付,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满付完余款(无息)。 2、按照县审计局审计监督规定,承包人上报的工程结算经审计核减超过10%以上的部分,相关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款支付原则上按上述方式和时间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政府部门有新要求的,以政府部门规定为准。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请申单编制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

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执行通用条款)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

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 ,账号: ;

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7570000元(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乘建筑面积);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454000元。(工资性工程款除月工期)

3、发包人在监理人签发开工报告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承包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起,分 3 月扣回工资性工程预付款。 4、发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为项目农民工,在开设农民工工资监管账户的银行办理银行存折,农民工支取工资时,必须要求其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柜台办理,严禁他人代为支取。

6、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执行通用条款)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执行通用条款)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执

行通用条款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执行通用条款)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

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五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执行通用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质量保证金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