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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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结算会员

2、沪深 300 股指期货合约

(1)2010.1.12 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沪深 300 股指期货,2010.4.16,首份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合约乘数为每点 300 元

(2)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符合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一般法人投资者、特殊法人投资者才能办理股指期货开户和交易 (3)交易规则

①分类编码:股指期货投资者根据不同投资目的,分别申请套期保值、套利、投机交易的客户号 ②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会员缴纳,投资者与结算会员结算。结算准备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证监会认定的有价证券可以冲抵保证金。沪深 300 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 12%

③竞价交易:集合竞价交易和连续竞价交易 2 种,集合竞价交易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确定成交价,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撮合成交,以涨跌停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④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 1 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 2 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⑤涨跌幅限制: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幅为挂盘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幅;最后交易日涨跌幅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⑥持仓限额和大户报告制度: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 100 手;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 10 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 25% ⑦若干重要风险控制手段:交易所有权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限制开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强制减仓 五、金融期货的基本功能

1、4 项基本功能:套期保值功能、价格发现功能、投机功能、套利功能 2、套期保值功能

(1)套期保值原理:金融工具的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变动趋势大致相同,在走势上有收敛性,即临近到期日时,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将逐渐趋同 (2)空头套期保值(有票看跌):卖出期货合约,股指下跌后买回平仓 ①合约张数=本金/(开仓价×合约乘数) ②现货头寸价值=(平仓价/开仓价)×本金 ③期货头寸盈亏=(开仓价-平仓价)×合约乘数×合约张数

(3)多头套期保值(无票看多):买进期货合约,股指上涨后卖出平仓 ①合约张数=本金/(开仓价×合约乘数) ②现货头寸价值=(平仓价/开仓价)×本金 ③期货头寸盈亏=(平仓价-开仓价)×合约乘数×合约张数 (4)基差风险:期货合约和现货头寸不完全匹配的风险 2、价格发现功能

①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权威性的特点,能较好的反映未来价格变动趋势,今天的期货价格可能就是未来的现货价格

②价格发现并不意味着期货价格必然等于未来的现货价格,期货价格不等于未来现货价格才是常态 3、投机功能

①股指期货实行 T+0 清算制度

②保证金制度导致股指期货投机具有较高的杠杆率 4、套利功能

(1)套利的理论基础是一价定律,即忽略交易费用的差异,同一商品只能有一个价格

(2)严格意义的期货套利是指“跨市场套利”,即利用同一合约在不同市场上的短暂价格差异进行买卖专区价差

(3)股指期货-现货套利:

①正套:当股指期货价格高于理论值时,做空股指期货,买入指数组合 ②反套:股指期货价格低于理论值,做多股指期货,做空指数组合 5、另外还有跨品种套利、跨期限套利 六、金融互换交易

1、定义:互换是指两个或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股权互换、信用互换。产生于 1981 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货币互换业务。 2、按名义金额计算的互换交易已经成为最大的衍生交易品种 3、人民币利率互换

①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进行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

②人民币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人民币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③参考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银行间市场基准市场利率;或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主要有: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r、国债回购利率(7 天)、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④互换期限:7 天-3 年

⑤必须是固定利率利息和浮动利率利息交换

⑥例:2 单位欲分别签订本金、期限相同的 2 笔借款合同,1 笔欲取固定利率,1 笔欲取浮动利率,前笔签浮动利率借款合同,后笔签固定利率借款合同,相互交换支付对方的利息以降低各自的贷款成本 4、信用违约互换(CDS)

(1)导致 2007 金融危机的最重要一类衍生金融产品就是信用违约互换

(2)双方约定以某一信用工具为参考,一方向另一方出售信用保护,若参考工具发生信用违约,则信用保护出售方必须向购买方支付赔偿 (3)CDS 的危险来自 3 个方面 ①较高的杠杆性

②信用保护的买方并不需要真正持有参考信用工具,特定参考工具可能在多起交易中作为CDS 的参考工具

③场外市场缺乏信息披露和监管,交易者不清除交易对手参与了多少此类交易 第三节 金融期权和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

1、定义:期权又称选择权,金融期权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权交易形式,购买者在向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后,即获得了能在规定期限内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出售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

2、金融期货和金融期权的区别

①基础资产不同:凡可作金融期货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权交易,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工具未必可作期货交易。有金融期货期权,无金融期权期货。金融期权的基础资产多于金融期货的基础资产,金融期权合约本身也可以作为金融期权的基础资产,称为“复合期权”

②交易者权利义务的对称性不同:金融期货双方各有权利义务,金融期权买方只有权利无义务,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③履约保证不同:金融期货有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双方缴纳),金融期权只有卖方要缴纳保证金,买方无义务所以不需缴保证金

④现金流转不同:金融期货盈亏双方有现金流动,金融期权在支付期权费后双方没有资金流转

⑤盈亏特点不同:金融期货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是无限的,金融期权买方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限于期权费,可能的盈利是无限的,期权卖方的盈利是有限的限于期权费,可能的损失是无限的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金融期货是保值不亏不赚,金融期权如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可以执行期权来避免损失,如价格发生有利变动,可以放弃期权来保护利益 二、金融期权的分类

1、按选择权的性质分为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①看涨期权:又称“认购权”,指期权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价格买入基础工具的权利 ②看跌期权:又称“认沽权”,指期权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价格卖出基础工具的权利 2、按合约规定的履约时间不同,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修正的美式期权 ①欧式期权:只能在期权到期日行权

②美式期权:可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前任何一个营业日行权

③修正的美式期权:又称“百慕大期权”、“大西洋期权”,可在期权到期日前的一系列规定日起行权 3、按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的不同,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

(1)股权类期权:包括 3 种类型:单只股票期权、股票组合期权、股票指数期权

①单只股票期权:又称“股票期权”,指买方支付期权费后,取得在约定时间按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②股票组合期权:以一篮子股票为基础资产的期权,如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期权

③股票指数期权:以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买方支付期权费后取得在约定期限内以约定指数与市场实际指数进行盈亏结算的权利

(2)利率期权:利率工具为基础资产的期权,债券、存单

货币期权:又称外币期权、外汇期权,以外汇资产为基础工具的期权 (3)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以约定价格买卖特定金融期货合约的权利 (4)互换期权:以规定条件与交易对手进行互换交易的权利 4、奇异型期权:场外交易期权,例如:

①任选期权:两种基础资产,择优执行其中一种 ②百慕大期权:在规定的一系列时点行权 ③障碍期权:对行权设置一定条件

④平均期权:行权价格取基础资产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值 三、金融期权的功能 套期保值、发现价格 四、权证

(一)定义:基础证券发行人或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权证与期权的比较: 1、权证是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

2、交易所交易期权是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权证是权证发行人发行的合约,发行人作为权利的授予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权证分类

1、按基础资产分为股权类权证、债券类权证、其他权证

我国的权证全部是股权类权证,标的资产可以是单只股票或股票组合 2、按基础资产的来源分为认股权证、备兑权证

①认股权证:又称股本权证,基础政权的发行人发行,行权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售予认股权证持有人

②备兑权证:投资银行发行,所认兑股票不是新发行的股票,而是已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 3、按持有人权利分认购权证、认沽权证

4、按行权时间分美式权证、欧式权证、百慕大式权证 5、按权证内在价值分平价权证、价内权证、价外权证 (四)权证要素

1、权证类别:标明属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

2、标的:股票、债券、外币、指数、商品等,我国只有股权类权证,故标的为单只股票或股票组合 3、行权价格:

4、存续时间:6 个月以上 24 个月以下 5、行权日期:

6、行权结算方式:证券给付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方式

7、行权比例:单位权证可以购买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沪深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除权的,行权比例要调整,除息时不调整

(五)权证发行、上市与交易

1、证券发行人以外的第三人发行上市的权证,发行人应提供履约担保 (1)专用帐户存入足额足量的标的证券或现金 ①证券数量=权证上市数量×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②现金金额=权证上市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2)提供交易所认可的机构作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人 2、权证实行 T+0 回转交易 五、可转换债券

1、定义: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国际上有可转换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票 2 种,我国只有可转换债券 2、特征:

①可转换债券时附有转股权的特殊债券 ②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双重选择权:投资者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发行人也可选择是否赎回,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

3、可转换债券的要素 ①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 ②票面利率或股息率 ③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

转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价格 ④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⑤转换价格修正条款

4、附权证的可分离公司债券

2006.11.13,马鞍山钢铁股份公司首发分离交易可转债 第四节 其他衍生工具简介 一、存托凭证

(一)定义:存托凭证(DR)又称“预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由 J.P.摩根首创

(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有关业务机构

1、存券银行:ADR 的发行人,负责 ADR 的注册和过户 2、托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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