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前后路内固定技术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脊柱前后路内固定技术管理规范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脊柱前、后路内固定技术管理规范

(2019年版)

为规范脊柱前、后路内固定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脊柱前、后路内固定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脊柱前、后路内固定技术包括脊柱骨折脱位复位固定椎管减压植骨、颈胸腰椎间盘突出或椎管狭窄症椎管减压植骨融合内固定及人工椎间盘置换治疗技术,是指有适应证的需要一次或分次行前和/或后路内固定手术的脊柱疾病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脊柱前、后路手术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原则上应为三级以上综合或骨科专科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骨科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室。

(三)骨科或脊柱外科。开展骨科临床诊疗工作15年、脊柱外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骨科床位不少于4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骨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地三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每年完成脊柱前、后路内固定手术100例以上,具备脊柱前、后路内固定技术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1

(五)重症监护室。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III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6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骨科和脊柱外科危重病人救治要求。

2.有空**层流设施、多功能监护仪和呼吸机,多功能监护仪能够进行心电、呼吸、血压和血氧等项目监测。

3.能够开展有创监测项目和有创呼吸机治疗。

4.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具备5年以上外科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六)具备经GMP认证的层流手术室。

1、符合无菌手术条件,能够达到百级洁净标准,手术室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

2、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通道、麻醉机、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3、配备有符合放射条件的移动C型臂成像设备。 (七)其他支持科室和设备。

1.设有血管外科、血管介入科、胸外科、泌尿外科、医学影像科、输血科,具备大血管损伤、胸肺损伤、食管损伤、泌尿系损伤的应急处理能力;具备血管内介入操作技术和条件(包括血管栓塞、血管内溶栓及腔静脉滤网植入等)。

2.有磁共振(MRI)、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和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2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