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制度职责汇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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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按照医院违规违纪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需会诊后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如下: 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 碳青霉烯类: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

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去甲万古霉素、万古霉素、利奈唑胺、替考拉宁

抗真菌药:卡泊芬净、伊曲康唑(注射剂、口服液)、伏立康唑(注射剂、口服液)、二性霉素B含脂制剂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及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及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管理。

1.根据卫生部(2009)38号文精神,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2.加强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我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3.加强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制定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并落实,所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必须经会诊后才能使用。

4.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

二.加强抗菌药物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管理

1.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2.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3.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4.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5.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6.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7.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8.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允许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附件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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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名称 颅脑手术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 乳腺手术 周围血管外科手术 腹外疝手术 胃十二指肠手术 阑尾手术 抗菌药物选择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 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或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 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 结、直肠手术 肝胆系统手术 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心脏大血管手术 泌尿外科手术 一般骨科手术 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 妇科手术 剖宫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抗菌药物的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制度,内容如下:

一.建立制度

1.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结合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管理三类,分级管理。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二.监测管理

1.开展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和规范的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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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并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定期汇总药敏试验结果,每季度发布一次药敏试验结果的分析报告,以便临床有针对性的选择抗菌药物。

4.定期通报药敏试验结果耐药情况发生较多的抗菌药物,限制其使用,必要时可采取暂停使用的方法以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

三.细菌耐药监测

1.每季度根据细菌室提供的细菌耐药情况做出细菌耐药监测报告。 2.细菌耐药监测报告刊登在药讯中供医生参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文件的精神,加强我院科学合理用药工作,真正减轻患者病痛和经济负担,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一.抗菌药物使用应符合卫生部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本院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

二.严格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三.药事委员会每个季度应对本院消耗金额前十位的药品进行合理用药监控评价,并作好记录,监控记录在医院OA系统中公布。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对用量明显增加的品种,应在药讯上提出警示。特殊情况如,新进入的药品使用未满三个月的、药品价格调整引起的用量变化、特殊原因引起的病人数变化等除外。

五.重视细菌耐药监测情况,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对药敏试验的结果定期进行分析、汇总,并把分析结果在药讯上公布

(一)对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将预警信息通报有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二)对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该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该参照药敏试验结果用药。

(四)对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该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事管理,及时处理药品引发的突发事件及保证医疗突发事件的药品供应,在原《***医院药品储备供应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完善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修订如下。

一.总则

1.按照上级的指示,医院对药品的储备、供应有明确的要求,保障处理突发事件的药品需求及及时处理因药品质量问题出现的突发事件。

2.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医院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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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部门

医务科、药剂科负责处理涉及药品的医院突发事件。必要时及时上报主管院长。 三.药品的储备

1.医院药剂科应保证医院急救药品的供应,供应量应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2.医院的常用药品的储备量应符合常规的医疗需求。

3.遇群体突发事件时,药剂科应按规定的时限完成药品的供应工作。

4.医院的急救药品的储备量应保持一定的数量,做到既不过期失效,又能满足急救的需求。

5.日常药品采购时,如遇抢救药品供应困难,药剂科主任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6.未经批准药剂科采购人员不得借出医院的急救药品。 7.门急诊应储备一定量的抢救药品。 8.各病区应储备一定量的抢救药品。 四.处理程序

1.医院遇到群体的突发事件或出现药品引发的突发事件时,应由医院领导安排抢救工作,药剂科负责人24小时开机,接到通知时,到场听从指示,准备好需要的药品。

2.抢救药品供应实行绿色通道制,先抢救后交费。

3.如医院药品供应不足时,领导小组成员有权调动医院的车辆向其他医院求援。 4.发生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时,临床科室应及时上报医院,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积极抢救患者。

5.听从上级的调遣,随时支持其他医院的药品求援。 五.要求

1.药剂科要保证药品的质量,杜绝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药品不良事件。

2.药剂科要了解药品市场的供应情况,掌握其他医院的急救药品的储存情况,保证突发事件的药品供应。

3.必要时,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医疗突发事件,保证药品供应,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此方案。 一.总则

按照上级的指示,医院对药品的储备、供应有明确的要求,保障处理突发事件的药品需求。

二.药品的储备

1.医院药剂科应保证医院急救药品的供应,供应量以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2.医院的常用药品的储备量应符合常规的医疗需求。

3.遇群体突发事件时,药剂科应按规定的时限完成药品的供应工作。

4.医院的急救药品的储备量应保持一定的数量,做到既不过期失效,又能满足急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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