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值车辆委托拍卖协议新版7-18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残值车辆委托拍卖协议新版7-18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残值车辆委托拍卖协议 编号:

甲方: 乙方: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号牌号码 车辆识别代号 发动机号 注册日期 使用性质 □公/□私 (详见《车辆交接单》)

2、甲方对委托拍卖的标的物即本协议第1条列明的车辆(下称拍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可以依法处分,且甲方应保证委托标的物与本协议第一条车辆基本信息一致;

2.1 拍卖车辆为甲方所有的,甲方应提供与其名称相一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机动车行驶证;

2.2 拍卖车辆所有人委托甲方进行处分的,甲方应提供拍卖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2.3 拍卖车辆为国有资产的,甲方应提供国有资产处置证明;

2.4 甲方应保证拍卖车辆未设定抵押权以及其他权利负担且未被司法机关查封,如存在上述情形,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5甲方应保证拍卖车辆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予以消除,并向乙方提供消除的证明,如到期未消除,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依约追究甲方责任;

3、拍卖车辆保留价

3.1 拍卖车辆保留价由甲方确定,保留价 元; 3.2 乙方应对拍卖车辆保留价保密;

3.3 拍卖车辆为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由甲方办理相关评估,并承担相关费用,由甲方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车辆的保留价。

4、拍卖时间、方式

4.1 乙方应在收到本协议第2条确定的证明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将拍卖车辆在乙方旗下的事故车交易网站或其他媒介进行公告;

4.2 公告期满后由乙方在其旗下的事故车交易网站通过网络拍卖或其他方式进行拍卖 5、拍卖车辆的保管、交付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拍卖车辆的保管、交付采取下列 种方式:

<1>车辆由乙方保管,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将拍卖车辆及其号牌、法定证明、凭证交付给乙方,产生的拖车费用由乙方承担,交付地点为

<2>车辆由甲方保管,甲方应确认车辆停放地为 实际控制人为 联系电话 。拍卖成交后甲方按乙方通知负责将拍卖车辆移交给买受人。

6、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及转移登记保证金

6.1拍卖成交的,乙方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并办理车辆的交付手续后

个工作日内,应当将价款扣留本协议6.2款约定的保证金后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支

付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其他账户:

收款人: 开户行及账号:

6.2 为保证拍卖车辆顺利完成转移登记,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交易价款的 %(不低于 元)作为保证金,拍卖车辆完成转移登记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该保证金按照本协议6.1款的方式无息支付给甲方。甲方需配合乙方在 天内完成过户手续。如未按时完成过户手续,且甲乙双方未达成一致,则乙方可每天从甲方的过户保证金中扣除100元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过户保证金上限。

7、违约责任

7.1 甲方在拍卖开始前24小时可以撤回拍卖车辆,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为准备拍卖而产生的费用 元

7.2拍卖车辆为甲方保管的,甲方应保证车辆的状态在拍卖前与成交后保持一致,如保管不善给买受人或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如车辆损毁,灭失使乙方无法交付车辆的,甲方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拍卖车辆为乙方保管,因车辆损毁,灭失无法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7.3 拍卖车辆设定了抵押权以及其他权利负担或者被司法机关保全,拍卖成交后无法在过户时效内办理转移登记的,给买受人或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7.4 拍卖车辆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拍卖成交后无法在过户时效内办理转移登记,给买受人或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本协议2.5款的相应责任;

7.5 拍卖成交后甲方因其他原因无法在过户时效内办理转移登记,给买受人或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7.6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过程中已发生的因拖车,运输,维修,上牌,人力等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等;

8、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生效及其他

9.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