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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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

(目 录)

表一、 中层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表二、 中层干部奖惩情况登记表

表三、 中层干部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登记表 表四、 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1、中层干部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及兼职持股情况报告表 2、中层干部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住房情况报告表 3、中层干部婚姻变化情况报告表

4、中层干部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 5、中层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情况报告表 6、中层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报告表 7、中层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报告表 8、中层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变更情况报告表 9、中层干部其他重大事项报告表

填 表 说 明

一、表格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二、“表一”至“表四”由中层干部本人填写,并在每一张表格上签名确认。

三、《中层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照片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主要指本人的近亲属,即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近亲属以外的社会关系是否填写由本人决定。此表为一次性填报。

四、《中层干部奖惩情况登记表》(表二):获奖情况填报本人任中层干部以来,上级正式发文表彰的获奖情况;干部如有受惩处情况,无论是哪一级机关作出的,均需如实填报。填报时间追溯2009年1月。

五、《中层干部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登记表》(表三):填报时间追溯至2009年1月。拒收或上交的礼品价值,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尚未认定的可以不填。

六、“表四”中表格的填写按照江阴临港新城《关于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澄港城工委发[2007]5号)具体规定执行。填报时间追溯到2009年1月。

七、“表一”至“表四”的廉政档案登记表的初次填报,于2010年7月20日前完成。以后再发生相关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及时填报。各单位负责督促提醒。因特殊原因在30日内不能按时填报的,要及时补报并向纪工委说明原因。表四的每张分

表最后,都有比较详细的说明,请认真阅读后按要求填报。

八、中层干部本人填报的表格,须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有关单位、部门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须在落款处加盖印章。

中层干部廉政档案表一至表四填报时间范围

表格序号 表一 表二 表三 表四-1 表四-2 表四-3 表四-4 表格内容 基本情况 奖惩情况 礼金礼品 经商投资 住房情况 婚姻变化 婚丧喜庆 现状 上级单位授予的奖励;所有受惩处情况。 2009年1月至今 现状 住房现状(房屋购买、出售:2006.1.1以后) 2009年1月至今 2009年1月至今 证件:在有效期内的填报 表四-5 出国出境 出国境活动情况:2009年1月至今 留学、通婚、定居:现状 表四-6 表四-7 表四-8 表四-9 亲属被查 亲属从业 从业变更 其他情况 2006年1月至今 现状 2009年1月至今 2009年1月至今 填报时间范围 注:1、以上时间范围,适用于此次建档填报;

2、此次填报后,表二至表四所列事项发生后,于30天内填报; 3、今后每年12月31日前,该年度表二至表四所列事项未发生或未变动的,集中进行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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