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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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2012年5月18日—19日 二、地 点:学院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号码: (一)学 生 组:

1)、管 理 系 (001-050) 2)、计算机系(051-100) 3)、经 济 系 (101-150) 4)、数 学 系(151-200) 5)、外 语 系 (201-250) 6)、传 媒 系(251-300) 7)、美 术 系 (301-350) 8)、音 乐 系(351-400) 9)、蒙古语言文学系 (401-450) 10)、法 律 系(451-500) 11)、汉语言文学系 (501-550) 12)、教 育 系(551-600) 13)、环境工程系 (601-650) (二)体育系学生组:

1)、09级1班(体3-1→001-050) 2)、09极2班(体3-2→051-100) 3)、09级3班(体3-3→101-150) 4)、10级1班(体2-1→151-200)5)、10级2班(体2-2→201-250) 6)、11级1班(体1-1→301-350)7)、11级2班(体1-2→351-400) (三)职工组分组:

14)、马列教研部(651-700)

1)党办、组织统战部、宣传部、纪委监审处 2)后勤管理处 3)图书馆 4)保卫处、计财处、国资处 5)教务处、科技处 6)院办、人事处 7)学生、团委、就业指导中心 8)民族教育研究中心、翻译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 9)马列教研部 10)美术系 11)音乐系 12)汉语言文学系 13)法律系 14)管理系 15)计算机系 、网络中心 16)经济系 17)外语系 18)环境工程系 19)传媒系 20)教育系 21)蒙古语言文学系 22)数学系 23)体育系 四、竞赛组别 :

(一)学 生 组(甲组):男子组 、 女子组 (二)体育系学生组(乙组):男子组 、 女子组 (三)职 工 组: 男 子 甲 组:35周岁以下。

男 子 乙 组:36—45周岁。 男 子 丙 组:46—59周岁 男子老年组:60周岁以上。 女 子 甲 组:35周岁以下。 女 子 乙 组:36—54周岁。 女子老年组:55周岁以上。

五、竞赛项目: (一)学生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 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七项全能,体育系男子110米栏。 (二)学生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体育系女学按年级参加接力比赛单不计入团体成绩)、跳高、跳远、铅球、五项全能。

(三)职工男子甲组:100米、铅球、跳远、4×100米(男女混合接力)、4×400米(男女混合接力)。

(四)职工男子乙组: 100米、铅球、60米跳绳跑、立定跳远。 (五)职工男子丙组:铅球、60米跳绳跑、立定跳远。 (六)职工男子老年组:50米垒球托球跑、垒球掷准。 (七)职工女子甲组: 100米、铅球、立定跳远。

(八)职工女子乙组: 100米、铅球、立定跳远、60米跳绳跑。 (九)职工女子老年组:50米垒球托球跑、垒球掷准。 (十)正处以上干部以及校领导800米竞走。

六、竞赛办法:

(一)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留学生均可代表本系参加。

(二)每单位每项限报两人,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5000米(女), 10000米(男),3000米竞走(女),5000米竞走(男),每单位可报3人。接力比赛每队限报一个队。

(三)运动会期间,每个运动员只能按竞赛办法参加两项(可以兼接力), 如果超两项参加比赛,一旦被发现后,取消违规(代替与被代替)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及所有得分。(注:只有填写报名表的运动员才有参赛资格并且每位运动员必须带学生证以及身份证参加比赛。没有证的同学必须有教务处开的学籍证明以及学籍复印件、并且把报名运动员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4月20日前一并交到体育系办公室)。 (四)运动会期间,参赛运动员姓名必须同秩序册的编排号码一致并且必须佩戴号码布、没有号码布一律不让参加比赛。(注:各系必须按规程编排的号码自备号码布)。 (五)录取、计分、奖励办法:

1)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报名7人(含7人)以上项目,录取前六名,7、5、4、3、2、

1计分;奖励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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