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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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别见附表9(分布图见附图5),补充耕地13121公顷(19.68万亩),占规划总目标的39%。9项重点工程分别是:

(一)顺义东部两河流域综合重点工程

本重点工程区域包括顺义区的张镇、杨镇、木林镇、北小营镇。工程主要位于金鸡河与箭杆河流域,区域总面积28887公顷,可补充耕地1646公顷,预期投资163574万元,规划期限为近期(2003-2005年)。 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在农地区适当调整道路、沟渠、田坎的布局,进一步完善排灌设施,改善生产条件,调整权属界线,同时对部分老化果园进行更新改造;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旧村整理、改造,使其城、乡建设得到协调发展;对各类废弃地要深埋制砖废渣,平整复垦土地,完善道路及水利配套设施,将其建设成为高效可持续的农业生态园区。

(二)密云东南部冲积平原综合重点工程

本重点工程区域包括密云县的穆家峪镇、巨各庄镇、大城子镇、东邵渠镇。工程主要位于密云水库东南部,区域总面积为46250公顷,可补充耕地1308公顷,预期投资68130万元,规划期限为远期(2005-2010年)。

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在保护现有耕地前提下、抓好中低产田的整理、改造,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加强水利建设,逐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三)大兴南部高标准农田综合重点工程

本重点工程区域包括大兴区的安定镇、礼贤镇、榆垡镇。工程区域总面积为30572公顷,可补充耕地1424公顷,预期投资102656万元,规划期限为远期(2005-2010年)。

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对沙荒地因地制宜进行开发利用;对采挖造成的废弃地和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对农地实行大规模的整理,对农地内部布局分散的其它地类进行整理,按照基本农田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对搬迁走的自然村和规划期内进行归并调整的村庄进行整理。通过以上综合开发整理,将大兴区南部地区建设成为高效农业示范园区。

(四)昌平东部城乡一体化农地整理重点工程

本重点工程区域包括昌平区的马池口镇、北七家镇、兴寿镇、百善镇、小汤山镇。工程区域总面积为37978公顷,可补充耕地437公顷,预期投资31298万元,规划期限为远期(2005-2010年)。

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主要通过老化果园整理、进行旧村改造以及迁村并点建设高标准农田,形成整齐美观的布局,促进地区城、乡协调发展。可依托小汤山旅游经济和沙河大学城的辐射力,建设高标准观光农业园区。

(五)通州西部城乡一体化农地整理重点工程

本重点工程区域包括通州区的于家务镇、马驹桥镇。工程区域总面积为10883公顷,可补充耕地673

公顷,预期投资49406万元,规划期限为远期(2005-2010年)。

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及农业生产现代化的要求,进行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理。调整坑塘、道路、沟渠,建设高标准农田;按照“卫星城-中心镇-建制镇-中心村”的城乡规划建设体系,进行旧村改造,废村复垦,改善农村景观和生活条件,促进地区城、乡协调发展。 (六)延庆中西部丘陵岗台地整理开发重点工程

本重点工程区域包括延庆县的永宁镇、旧县镇、张山营镇、大榆树镇、井庄镇。工程区域总面积为70941公顷,补充耕地3899公顷,预期投资106930万元,规划期限为近期(2003-2005年)。

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在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前提下,采用适宜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适度开发荒山和滩涂,增加耕地和园地面积,同时进行农用地整理,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七)怀柔北部低山丘陵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工程

本重点工程区域包括怀柔区的长哨营乡、喇叭沟门乡、汤河口镇、琉璃庙镇、宝山镇。工程区域总面积为125175公顷,补充耕地1454公顷,预期投资163470万元,规划期限为近期(2003-2005年)。 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以自然村落搬迁归并、自然村落外围荒地开发、园地整理为主,整理汤河沿岸的中低产田,适度开发平缓荒山坡和滩涂,新增耕地用于发展西洋参、育种玉米、反季节绿色蔬菜等高产值作物生产,建立生态农业开发区。

(八)平谷西北部生态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工程

本重点工程区域包括平谷区的大华山镇、峪口镇、熊儿寨乡、王辛庄镇。工程区域总面积为28785公顷,可补充耕地834公顷,预期投资21140万元,规划期限为近期(2003-2005年)。

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结合果树品种调整实施园地整理,同时适度开发荒山和滩涂,增加大桃种植面积,形成规模化生产,发展大桃经济。 (九)房山中部砖场复垦重点工程

本重点工程区域包括房山区周口店镇、石楼镇、窦店镇、闫村镇、韩村河镇、大石窝镇、长沟镇。工程区域总面积为61399公顷,补充耕地1446公顷,预期投资67830万元,规划期限为近期(2003-2005年)。 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砖场与周边采土形成的坑塘复垦同步进行,将被破坏的土地复垦为耕地,完善道路及水利设施,将其建设成为现代化农业园区,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五、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在各区县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基础上,以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选取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好的投资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的150个重点项目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可增加耕地面积12946公顷(19.42万亩),占2003-2010年开发整理增加耕地31068公顷目标的41.7%。详见附表10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表,其具体位置见附图5。

(一)综合类项目(H)

全市共设综合类重点项目82个,其中:顺义区11个,密云县14个,大兴区8个,昌平区4个,通州区8个,延庆县13个,怀柔区12个,门头沟区9个,房山区3个。 (二)农地整理类项目(GZ)

全市共设农地整理类项目10个,其中:顺义区3个,大兴区3个,延庆县2个,平谷区1个,门头沟区1个.

(三)土地开发类项目(K)

全市共设土地开发类项目22个,其中:顺义区1个,大兴区5个,昌平区3个,通州区2个,延庆县1个,平谷区5个,房山区5个。 (四)土地复垦类项目(F)

全市共设土地复垦类项目9个,其中:顺义区2个,延庆县1个,怀柔区1个,平谷区1个,房山区4个。

(五)居民点整理类项目(JZ)

全市共设居民点整理类项目19个,其中:顺义区5个,大兴区4个,昌平区1个,通州区5个,怀柔区1个,房山区3个。 (六)园地整理类项目(YZ)

全市共设园地整理类项目8个,其中:昌平区5个,平谷区3个。 六、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区域平衡方案 (一)区域平衡方案的制定

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291613公顷(437.42万亩),与同期本市建设占用耕地数量相比较后,为实现本市耕地保有量的目标,在规划期限内必须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增加30600公顷(45.9万亩)耕地。依据各区县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大小,并为了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补充耕地指标,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期内,各区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补充耕地数量见附表11。 根据附表11的补充耕地数量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补充耕地潜力任务: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补充的耕地数量多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且盈余耕地2878公顷;盈余的区县有延庆县、密云县、平谷区、房山区、怀柔区、门头沟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其余的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昌平区则为负值。

(二)实现补充耕地区域平衡的途径和措施

1. 明确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的资金渠道,作好相应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根据各区县建设占用耕地的不同需求以及补充耕地可能的实施进程,结合北京市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的

资金渠道及其补充耕地任务实施途径的差异,资金的来源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市财政统一支持下达的资金; 第二部分为区县建设占用耕地需要筹措的资金;

第三部分为乡镇村自筹的资金(该种资金补充的耕地可参与“指标”市场交易)。

土地开发整理中要充分利用上述资金渠道,充分调动国家、地方、个人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进一步作好本市耕地建设占用的补充平衡。

2. 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库

随着土地储备制度的推进,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和各区县分中心作为建设用地储备的主体。为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中心应对拟征用的耕地实行先补后占,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采取建设用地项目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方式,建设用地单位或个人也可使用新增耕地储备库中的指标。若储备库中耕地指标不足,则停止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以保障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在征地过程中成为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主体,同时也能使中心能够在完善补充耕地的土地储备制度中做出贡献。 3. 加大筹资力度,理顺资金使用关系

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建立市级和区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财政专项基金,土地出让金也应按适当比例纳入此项专项基金即:耕地开垦费纳入区县财政专项基金,由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土地整理储备分中心管理使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纳入市财政专项基金,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管理使用。无法满足耕地占补平衡的区县,在购买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平衡的指标时,可以使用上缴的耕地开垦费,不足部分可通过其他有关途径筹集,如土地出让金等。在土地开发整理中要进一步鼓励私人机构及个人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其形成的新增耕地用于补充建设占用耕地的“权利”,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首先由区县整理中心收购,再由区县整理储备分中心出售给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或用于区县补充耕地指标。 4. 推行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制度

在借鉴东南沿海一些发达省市实施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应尽快建立我市的补充耕地折抵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平衡指标的交易制度。指标交易由市级和区县级两级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统一管理。实践证明,这种市场运作的方式有利于推动土地开发整理,特别是有利于调动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巨大的区县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这样,他们在完成自身占补平衡任务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形成更多折抵建设占用耕地所需的补充平衡指标,并通过“市场”的运作进一步满足其他区县和社会经济发展对耕地占用需求。

5. 制定本市区域占补平衡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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