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六要素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考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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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货币资金一、库存现金

(一) 现金管理制度

1.单位应当按照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并遵守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2.单位应当按照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规定加强现金收支管理。 (二) 现金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总账和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三) 现金的清查

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如果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 “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分别情况处理。 二、银行存款

(一) 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二) 银行存款的核对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开户银行转来的 “银行对账单” 的余额核对相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通过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调节相符。 三、其他货币资金

(一) 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其他货币资金是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 用 卡 存 款、信 用 证 保 证 金 存 款、存 出 投 资 款、外 埠 存款等。

(二) 其他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 “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按其他货币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等;预付款项则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账款等。 一、应收票据

(一) 应收票据的内容

应收票据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二)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 “应收票据” 科目进行核算。

二、应收账款

(一) 应收账款的内容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

装费、运杂费等。

(二) 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 “应收账款” 科目,不单独设置 “预收账款” 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 “应收账款” 科目核算。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应当按照实际预付的款项金额入账。

企业应当设置 “预付账款” 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 “预付账款” 科目,而直接通过 “应付账款” 科目核算。 四、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 (一) 应收股利的账务处理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 “应收股利”科目。 (二) 应收利息的账务处理

应收利息是指企业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应向债务人收取的利息。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 “应收利息”科目。 五、其他应收款

(一) 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的出租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存出保证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 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其他应收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入账。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 “其他应收款” 科目进行核算。

六、应收款项减值

(一) 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 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 “坏账准备” 科目进行核算。

第三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 监 督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的 取 得、收 取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息、出 售 等 情 况,企业应当设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 等科

目进行核算。

(二)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入账金额。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不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而应当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发生交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从当月销项税额中扣除。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 (三)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并计入投资收益。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只有在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时,才能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取得的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一是企业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二是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三是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投资收益。

第四节 存 货

一、存货的内容、成本的确定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一) 存货的内容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二) 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三)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

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实务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二、原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 “原材料”、“在途物资” 等。 (二) 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 +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如果企业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各期之间是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年度终了,应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三、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企业的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一) 包装物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具体包括: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动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 科目进行核算。 (二) 低值易耗品

作为存货核算和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科目进行核算。

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四、委托加工物资

(一) 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二)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 “委托加工物资”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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