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远程教育《亲属与继承法》离线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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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期待权的丧失,无论继承权丧失的事由发生在何时,均应自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即使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丧失继承权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

38、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在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时,哪些人可以作为死者遗产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的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此外,依《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死于被继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可作为代为继承人。

由此可见,夫妻、父母子女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需要提醒的是: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如何认定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39、我国对继承开始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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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开始的时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生理死亡以医学上公认的方法来确认;宣告死亡以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认定的时间为准。

在某些意外事件中,有数人死亡于同一事件但难于查明每个人确切的死亡时间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意见,应按照下列规则进行推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40、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有何意义?

第一,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不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只有在继承开始时尚生存的人,才能享有继承权,才能有资格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除了其为被继承人子女,则有可能发生代位继承的以外,其余继承人的继承资格随其本人的死亡而消灭。

第二,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产范围的时间。被继承人活着的时候,其作为遗产的财产项目、数额等是无从得知的。只有在其死后,才能确定哪些是其遗留的遗产。

第三,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继承期待权转为既得权的界限。在继承开始之前的继承权是一种继承资格,是期待权,继承人并不能实际取得遗产,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即继承开始时,这种期待权才转化为既得权。

第四,在遗嘱继承中,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嘱是否具有执行效力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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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遗嘱是在立遗嘱人生前订立,而在其死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遗嘱是否具有执行力,应以继承开始的时间为准。

第五,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继承权时效的起算点。

41、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第一,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

第二,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份限制。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为人的子女及其他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被代位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得代位继承。

第三,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

第四,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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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

42、法定继承与转继承有何区别?

第一,性质与效力不同。转继承是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位继承权。

第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个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第三,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43、如何理解转继承的性质

关于转继承的性质,学者中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转继承只是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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