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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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心虽然在学历补偿教育,但继续教育仍在不断试验。1996年以来,继续教育逐渐得到了加强和拓展。1997年,我院成立了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潘炬担任小组组长,黄天发院长、刘劲予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函授部以及各系主要领导都是小组成员。领导力量加强之后,学院较快较好地实现了教学任务的转机。先后开办了全省高中教师职务培训、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全省高中新任教师培训、全省中小学计算机教师转岗培训、全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者培训、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以及其他短训班和省际培训项目。 2. 校长培训的转型与创新

1990年以来,我院校长培训工作主要由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承担。设在我院的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原名为“广东省中学校长培训指导中心”,1991年由原广东省教育厅根据中小学校长培训制度化的需要而成立,中心办公室设在我院。

2000年,省教育厅、高教厅合并后,由教育厅副厅长答朝心同志兼任中心主任,我院刘劲予院长继续担任副主任。

2004年4月,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粤继教[2004]5号文件,决定原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指导中心更名为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中心仍设在广东教育学院。

1990年至1995年,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人字[1989]035号)的要求,我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主要是进行岗位培训(也称“任职资格培训”),1995年底,我院基本完成全省中小学校长第一轮培训任务。1996年以后的培训中,我院共对

2000余名中学校长进行了岗位培训,先后有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校长提高培训、校长高级研修和其他形式的校长培训。

十年来的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已使我院逐步形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高级研修三级培训体系。在三级培训整体推进的十年实践中,我院共培训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5000余人。其中,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含脱产和函授)2534人,校长提高培训(含脱产和函授)599人,校长高级研修399人,组织中小学校长出国教育考察共七批144人,完成其他类型的校长培训1800余人。全省80%以上的现任中学校长、50%以上的现任小学校长到我院接受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正如许多受训校长所言:“广东教育学院是我省中小学校长的摇篮。”我院为全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立下了汗马功劳,为我省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2000年8月22日,《中国教育报》发表了该报记者李金池的长篇通讯——《广东教育学院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纪实》,以较大篇幅报道了我院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经验。

2005年6月28日《中国教育报》以《培训与被培训是什么关系?》为题,再次长篇报道了校长培训中心在校长高级研修工作中进行的有益探索,介绍了校长培训中心如何主动发挥主渠道的作用,解校长培训之渴,成为校长成长的知音、学校发展的外脑的情况。 3. 国家级培训基地的建立

我院在师资培训和校长培训两个方面的多年实践,使我院积累了丰富的培训经验,建立了较为科学有效的培训模式,拥有了一整套行之有

效的培训资料和信息,锻炼出一支具有较高水平和素质的培训队伍,因而获得了令人满意的培训效果。而且,我院领导和教师多次受邀参加全国性的校长培训工作和教师培训工作研讨会,在大会上的发言一直受到各方代表的重点关注,并得到教育部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我院在师资培训和校长培训方面的科研成果也层出不穷,学术论文不断见于全国各级各类报刊。可以说,我院师训干训工作在国内已经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全国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

2000年3月25日至4月3日,协作项目中的第一项——第一期全国地(市)级教育学院院长高级研修班暨全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研讨会在我院举行。来自全国31所地(市)教育学院的46名院长、书记与全国知名专家学者一起,进行了为期10天的学习、研讨。 2001年初,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在听取了专家小组关于我院培训工作的评估报告后,对我院承办的国家级培训项目给予充分肯定。因此,当2001年第三期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开始启动之时,教育部师范司不再通过资格审议程序,就于2001年4月直接向我院下发《关于研制第三期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科方案的通知》(继教办[2001]2号),要求我院研制小学语文、高中数学两个学科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方案,准备参加教育部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于5月中旬召开的方案审议会。

从以上历史进程可以看出,1999年以来,我院全程参与了国家教育部组织或主持的各项全国性的师资培训和校长培训工作,而且在其中扮演了分量不轻的角色。上述事实表明,我院作为具有相当实力的国

家级培训基地,为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创新与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和信息化

近十年来,我院教学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和相关办法的修订与确立,为科学的教学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学分制的实行,大大加快了我院教学管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2000年,学院教务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1999]55号文件的精神,在深入调研、认真讨论、多次修改的基础上,制定出《广东教育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在学分制实施后的四年多时间中,我院陆续配套出台了《广东教育学院学生补考重修实施办法》、《广东教育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和条例,使我院的学分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 课程建设是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我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课程建设,以满足学生修读高质量课程的需求。我院在课程建设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下列三点。

第一,开展课程评估,促进课程建设。2003年以来,学院在转制过程中,对照课程建设的标准,决定再一次全面启动课程评估。 第二,修订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范课程建设。搞好课程建设,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学计划。只要有了这样两个合适的教学文件,后续的教学实践才有了正确的导向和规范。因此,我院历来非常重视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制定,并能依据办学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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