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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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摄氏度的速率下降,上限高度达到36000英尺。在这点之上,温度被认为是恒定的,直到80000英尺。标准压力下降率是压力大约每1000英尺高度下降1英寸汞柱的速率,直到10000英尺高度。

在对流层的顶端,即高度12000米时,气温为摄氏负56度。人体若长时间暴露在这个高度环境中,将无法正常活动,暴露的部位还会出现冻伤。

三、高空气压变化

大气压力随时间和地点而变化。由于大气压力总是变化的,就发展了一个标准的参考压力。随着飞行高度增加,大气压也会发生变化,离地面越高,气压越低,在低气压环境中,储存在胃肠道内的气体会膨胀起来,引起胃肠胀气。轻者引起腹胀和不适感;重者产生腹痛、呼吸困难,出现面色苍白和出冷汗等症状,还可能引起航空性鼻窦炎或航空性牙痛。若高度继续升高,机体组织内的气体释放出来,还会堵塞血管或压迫神经,形成高空气体栓塞症,对人体影响较大。

所以,我们长期在空中飞行,一定好注意各种变化,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保证飞行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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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

坠毁事故》有感

2010年8月24日伊春空难事故告诉我们,我们要努力提到决策水平,减少决策失误。

一、判断和决策的概念

判断(ANLYSIS):既是人们对事物的辨别或断定,也是对事物发展情况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决策(DECISION):是人们在问题发生后,根据判断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方法和预案的过程。

长期的飞行实践证明:正确的判断是正确决策的源泉,正确的决策是正确行动的基础依据。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是机组处理一切问题的基本法则,是保证飞行安全最基本的要素之一。由此而言,机组的判断和决策能力强弱直接决定安全的水准,如果广大飞行人员判断和决策能力得不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飞行安全就难以保证。

二、威胁和过失的概念(简单说:外部威胁,机组过失) 威胁(THREAT): 所有非机组成员造成的错误,都可以看作是威胁;

过失(ERROR): 机组在任何时候做出的决策,一旦增加了不必要的安全风险,就是过失;

威胁:威胁是驾驶舱机组成员在每天正常航班中所必须应对的外部情况。这些情况增加了飞机操纵的复杂性,给飞行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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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潜在的风险。例如,地面人员燃油加载错误,是一种威胁。这个错误并不是由机组造成的,但机组必须对其管理。其他的例子还有:机组发现的ATC放行许可错误,值机人员做错或者送错舱单, 签派文件错误和不足,乘务员点错错旅客人数,天气,地形,不熟悉的机场等等。

过失: 有些过失情节较轻,如在方式控制板(MCP)上输错了高度,但又很快改正过来;有些过失情节严重,如忘记做检查单。如果根据标准运行程序的要求,机组在应当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没有做出反应,也应视为过失。

三、 航线运行安全检查定义出以下5类机组过失: 1、故意不遵守规章:故意忽视规章和操作程序。 2、交流错误:机组之间和机组与外界(如ATC)之间错误地联络、交流和解释。

3、技能不熟练:缺乏知识或操纵技能。

4、决定错误:机组做出的决定不符合规章或公司运行程序的要求,给航空安全造成了不必要的风险。

所以,我们要强化风险评估意识,建立判断决策模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发扬民主和集中,化解威胁,减少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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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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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责任 做标准驾驶员

“824”空难距今已经经过了将近两年的时间了,事故调查组在近期发布了“824”事故调查报告。对于事件经过,每位飞行人员几乎都烂熟于心。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对于这样的数字,心如刀绞的感觉一次次的布满胸口。

调查报告中指出空难的直接原因为:机长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根据河南航空有关规定,机长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时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飞行机组违反民航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飞行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这样的调查结果不难看出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机组,而机组的决策者机长在此次事故中发生了不可挽回的错误。

此时我不由得想到,VD8387航班的副驾驶都做了些什么。21时36分34秒,副驾驶报告:“就要穿这个雾了。”经事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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