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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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教务处

教字[2009]60号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15日集中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工作要求

依据校发[2005]教字13号文件《关于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各院系负责人和相关教师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校发[2000]教字19号文件《西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试行)》和校发[2005]教字24号《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中的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1.考试课程及考试形式

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课)都要进行考试。考试方式应根据课程特点和考核要求来选择,以笔试为主(闭卷或开卷),也可采用口试、笔试并用等方式。笔试以外的考试方式,需经教务处教学科审批。开卷考试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学生本学期所修课程的五分之一。

2.试题要求

(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涵盖整个学期的教学内容(期中考试前的教学内容不得少于30%)。试题既要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科学方法的掌握情况,又要考察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试题要做到无内容、表述、文字、数字、标点等错误。

(2)试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对该门课程的基本要求,按2小时安排题量,要注意全面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突出重点和难点,形成合理的难度、效度和对比度,尽可能使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采用口试方式考试的课程,口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

(3)每门闭卷笔试课程须命就两套(A、B)份量相当的试题,试题形式不少于四种(如选择、填空、判断、名词解释、计算、简答、论述等),鼓励采用可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新题型。试题均须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必修课程应由院长(系主任)审批。每份试题均须有出题人、审批人签名。

(4)各院系应在12月23日前命就各门课程的试题,试题均须用碳素墨水笔书写或打印在试题专用纸有效范围之内,书写要工整、规范,字迹要清晰。命题时,除填空题外,其它如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题等均不得在出题专用纸上留空白。

3.试题印刷及使用

(1)12月31日,各院系按规定将命就的试题(A、B两套)送教务科审核。 (2)各院系教务管理人员凭教务科试题印刷审批单,按商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印制试题。

(3)各门课程在考前要把试题和考试专用答题纸装订在一起,并核查科目及份数无误后使用。

(4)试题从命题、审批、印刷、保管全过程须专人管理,严格保密。如有漏题等泄密事件发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监考工作

(1)各院系不得安排研究生担任监考工作,一经发现将在全校通报批评。 (2)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整顿考场秩序,准时分发试卷,督促学生在答卷上的固定位置写清院系、专业、年级、姓名、学号等信息并与学生证核对。

(3)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关闭手机,注意个人形象,认真履行职责,维持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得随便离开考场。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不应回答学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做好考场记录,配合学校巡查小组一同做好处理工作。

5.试卷评阅

(1)考试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全校公共课程应实行集体密封评卷制,流水作业。其他课程也应尽量创造条件,统一评卷。

(2)试卷评阅前应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试卷评阅过程中要予以严格执行,保证评分结果有较好的信度。卷面分数一旦判定,不得随意改动。确因误评须改正的,误评教师必须填写《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成绩更正表》(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师服务——表格下载处下载),经院系教学主任审核无误后,报教务处备案。

6.成绩登记、报送与归档

(1)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运用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考试成绩,并将学生试卷、平时成绩和试卷分析报告交院系教务管理人员。

(2)各院系所有考试成绩务必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2009年1月19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完毕,纸质成绩表于下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务科存档。(公共课纸质成绩单,院系可直接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打印。)

(3)本次考试试题(A、B两套)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应于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交教务科整理归档。同时各院系将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考场记录单、试卷分析报告、教师教学工作手册等材料整理装订并归档。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请各院系考前做好校发[2009]教字31号《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校发[2005]教字24号《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校考试违纪通报,以各种形式教育学生遵守考风考纪。告知学生,考试时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更不得使用手机。如已带入考场,应将手机交由监考老师放至指定位置。

(2)要严格缓考申请手续。学生申请缓考必须填写《西北大学本科生缓考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表格下载处下载)。学生的缓考手续必须在考试前由院系报送教务处,凡考试结束后报送的视为无效,将按照旷考处理。

(3)考前应向学生公布课程平时成绩、期中考核成绩及成绩组成各部分内容及比例。考前不得向学生勾划考试范围或重点,严禁向学生搭售复习资料。 2.考中----精心组织、严格考风考纪

(1)各院系成立考风考纪巡查小组,巡查人员应佩戴院系制作的巡考牌,对本院系的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期末考试巡查小组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通报表扬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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