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集团韩家洼矿限电期间停送电及停风、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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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4、CO2气体浓度进行分级排放,由矿调度室通知安监科和机电科共同配合通风科排放有害气体,由当日值班长在矿调度统一指挥。

如CH4浓度达到或超过1%且低于3%时,瓦检员可按就地排放措施就地进行排放。(就地排放措施附后)

如CH4浓度超过3%时,应汇报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排放。 (8)恢复通风时要注意查看巷道顶板、支护情况,保证自身安全。

(9)恢复通风正常后,现场通风、安监部门共同对巷道进行检查,确认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顶、帮无隐患且风流稳定30分钟后方可撤离现场。

(10)恢复通风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科值班室和集团公司通风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11)其它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示意图、停送电顺序表及负责人名单

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5日

停送电负责人名单

序号 1 2 3 4 5

停送电顺序

1

地点 地面变电所 主扇风机房 负责人 张全平、代钰 刘玉 备注 井下中央变电所 刘彪、张向前 井下25#层 井下22#层 张海红 王全云

2、地面主扇启动柜→地面变电所主扇10KV出线柜 3、地面变电所动力照明10KV出线柜 4、地面变电所10KV进线柜 5、送电顺序与停电顺序相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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