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课程设计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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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致估价委托人函 ................................................................ 2 估价师声明 .................................................................... 3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 4 估价结果报告 .................................................................. 5 估价技术报告 .................................................................. 8

附件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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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估价委托人函

李先生: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对座落在烟台市莱山区的房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评定估算。现将评估结果函告如下:

一、估价对象:祥隆万象城 第9栋第12层户型三室两厅一卫

项目位于烟台市东部新城市中心--莱山区核心地段烟台大学埠岚商圈,项目东至清泉路,西至观海路,北至泉韵南路,南至烟大路,周边市政府、体育公园、国际博览中心、皇冠五星级酒店、金融商务区等大型市政配套齐全,医院、大学、银行、购物中心等生活配套星罗棋布,公交线路密集交通便利,是烟台的文化、体育、行政、金融、教育和生活新中心。

除了以上的周边配套外,项目本身也有自己的商业配套。祥隆广场,总建面积24万平方米,以全新的城市SHOPPINGMALL定位,囊括了品牌超市、顶级百货、购物中心、风情步行街、娱乐城、流行前线、电影城、美食城等时尚业态,志在打造烟台前所未有的大型体验式商业群,全面升级烟台商业业态和生活方式。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可售金额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估价对象房地产可售价值。 三、估价时点:2016年5月1日

四、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委托的内容和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规范和公允的技术标准,遵循严谨的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祥隆万象城第9栋第12层户型三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为103平米的毛坯房在2016年5月7日的房地产价格为:

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单位为:9493.25元/m2 大写金额: 玖仟肆佰玖拾叁圆贰角伍分(每平方米)

五、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自本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至2016年11月7日止。

某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估价师签名:***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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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一、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二、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三、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与有关当事人也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四、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五、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取得了委估房地产目前的真实状况资料,并以此作为估价的重要依据。

六、需要声明的事项:

(一)本报告估价时点为2016年5月1日,提交报告之日为2016年5月7日。在市场无明显价格波动条件下,报告有效期自提交报告之日起不超过半年,即2016年5月7日至2012年11月7日。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房地产的价格应作相应调整,甚至重估。

(二)本报告估价结果仅作为委托方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能做其它用途。未经本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均不得向委托方、报告使用者、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报告编制人员: *** 资格及证号:*** 签名盖章:***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 注 册 章 :***

某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盖章)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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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本次估价的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3)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 (4)《烟台市房屋估价办法》。

二、本报告所称评估价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房地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在估价时点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在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

三、由于委托方未提供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证》,故本次评估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评估,若房屋面积等数据与最终颁发的产权证书不符,则估价报告应进行相应的调整,特提请报告使用方注意。

四、本报告估价人员未对估价对象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进行测量,以产权方提供的《抵押物明细清单》中数据指标为依据。如果上述指标发生变化,本次评估估价结果应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评估为委托方进行转让之目的使用,提供估价对象正常市场价格参考,故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为完全产权,无租赁、典权等他项权利存在和无法律纠纷状况下的正常市场价格,特提请报告使用方注意。

六、在评估所委托房地产市场价格时,我们未考虑估价对象房地产所欠付的抵押、担保以及如果该房地产出售则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任何限制,我们也未对房地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准备。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拒力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

七、自估价时点后,估价报告有效期内估价对象的质量及使用状况如发生变化,并对估价对象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估价结论。

八、本次估价是以委托方未与任何一方签署针对于估价对象的无限期或影响估价价值的租赁协议为假设前提。

九、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它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报告是在委托方确定提供基础文件、有关法律证明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委托方对所提供文件以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且提供了与本次评估有关的所有资料,没有保留、隐瞒。

十一、委托方只可按照本估价报告的估价目的合理使用,本报告不可用于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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