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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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黑体小一)

题 目(黑体一号字)

学生所在系(院) 专 业(方向) 年 级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姓名

(黑体三号字)

完 成 时 间: 年 月

(黑体三号字)

附件二

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及要求 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 确定学生选题名单,并将选题与指导教师名单一同上报教务处。 领取毕业论文(设计)套表。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工作、向学生宣布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资料查阅、社会调查等,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完成外文资料译文工作、论文提纲等;组织中期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 毕业论文(设计)评阅。 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登录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向教务处提交总结报告。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 向学院推荐参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组织专家开展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遴选,编印出版《四川音乐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教务处 学生毕业后第一学期 各系(院) 第8(或10)学期期末前 各系(院),专业教研室 第8(或10)学期期末前 学生、指导教师 第8(或10)学期1-3周前 各系(院)、指导教师 第7(或9)学期期末前1周内 各系(院) 第7(或9)学期期末前2周内 主要责任人或单位 各系(院) 参考时限 第7学期16周前 (5年制为第9学期16周前) 学生、系(院), 教务处抽查 指导教师、 各系(院)指定专家 第8(或10)学期6-9周 第8(或10)学期13周 各系(院),教务处抽查 第8(或10)学期13-14周 专业教研室,各系(院) 第8(或10)学期14周 附件四

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

评价项目 具体要求(A级标准)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题目有一定难度,并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 能独立查阅文献;能正确翻译外方资料;具有收集、加工各种信息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能较好地理解课题任务;研究方案设计合理;能独立从事调查研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与解决实际问题 论文(设计)格式、图、表规范,符合要求 论文(设计)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充分;语言文字表达准确流畅;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或实际价值 有创新意识,或对前人的工作有改进或突破,或论文(设计)有独到见解 工作量饱满;能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工作认真、努力,遵守纪律,工作作风严谨务实,协作能力强。 论文(设计)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文字表达准确流畅;论文格式规范;图表(或图纸)规范、符合要求。 思路清晰;概念清楚,重点(创新点)突出;语言表达准确;报告时间、节奏掌握好 回答问题有理有据,基本概念清楚;主要问题回答准确、有深度。 最 高 分 评分值与评价等级的对应关系 A B C D E 选题质量 20 19-20 17-18 15-16 13-14 ≤12 文献资料 应用能力 调查研究 能力 论文(设计)格式 论文(设计)质量 10 10 9 8 7 ≤6 20 19-20 17-18 15-16 13-14 ≤12 毕业论文(设计) 10 10 9 8 7 ≤6 20 19-20 17-18 15-16 13-14 ≤12 创新能力 10 10 9 8 7 ≤6 工作量及 工作态度 10 10 9 8 7 ≤6 论文(设计)质量、水平 50 46-50 41-45 36-40 31-35 ≤30 答辩论文(设计)报告、讲解 答辩情况 20 19-20 17-18 15-16 13-14 ≤12 30 28-30 25-27 22-24 19-21 ≤18 附件五

四川音乐学院本科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管理办法

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此项工作对展示学院本科教学水平、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发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规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论文(设计)经各教学部门专家组评定为“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者,由各系按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参加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二条 组织工作及程序

(一)学院成立“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专家组”开展评审、遴选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各教学部门于每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后,组织系(院)内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的学生进行初评,要求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三)各教学部门评出“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按比例向学院推荐参加“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四)学院教务处组织各教学部门相关专业的同行专家组,根据《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阅意见表》,对各教学部门推荐的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再次评审,给出相应的分值、等级和综合评语。

(五)教务处将专家评阅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专家组进行终审,最后将评选结果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再全院公布。

第三条 各教学部门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包括调研报告、图纸、计算说明书等)和电子文档; (二)《四川音乐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表》(见附件六); (三)《四川音乐学院推荐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七)。

第四条 凡评选为院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学院将授予“四川音乐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书,其论文摘要由教务处收录汇编成册,对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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