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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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一书中提到的“历史的方法”。

周郡——做他的模拟题,就是找虐,对了,我一直怀疑他是纪连海的弟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附录2: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隋彭生:也是大师,目前在政法英杰上课,“隋氏民法”的创始人最适合提高民法应试技巧的民法课程。老隋一向睿智,他喜欢把难以参透的民法理论用一些口诀、一些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小案例予以讲解,而且老隋的归纳总结能力甚强,认真听课的学员可以迅速提高自己的民法理论水平和应试技巧。在老隋的眼中,民法并不需多少背记,属于一点即通的学科。但是,最近几年有淡出司考圈的趋势。 建议听课技巧:【老钟系统强化(主)+波波民法25图(辅)】波波的民法体系25图必听,能够迅速的、真正的帮你建立起基本的民法体系(可加速听,最好是能画出来)。最主要的是会教你王泽鉴民法思维一书的“请求权基础体系”对之后的案例分析有用,之后必须钟秀勇系统强化,完整而详细的知识点,建议按照老钟的要求,一定要掌握各个知识点的侧面。

博主按语:鉴于本人民法推荐了两个老师搭配使用,现在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说明,如下处理:波波和老钟有冲突的地方,建议以老钟为准。尤其是老钟在课上说的“这个问题,再走半步,会是什么什么样子的...”的这种知识点,个人建议以老钟为准(因为其他老师也不会讲这种超前的知识点,但是鉴于11、12年民法的难度和趋势,建议能尽量掌握就尽量掌握。);

民诉

郭翔/戴鹏(主)+韩静茹(辅) 博主按语:

方案一:戴鹏+韩静茹/方案二:郭翔+韩静茹;择一即可;郭翔、戴鹏同一类型;若14年戴鹏讲系统强化阶段,推荐方案一。

1、韩静茹,潘健锋弟子,刘哲伟小师妹,又名韩心怡,声如其名,甜腻到心,治愈系小美女,回过神来已对民诉爱罢不能。

2、戴鹏,和郭大侠师出同门,都是清华地,比郭大侠好的就是,每个重要的知识点下面都有一个解题方法的说明,不错不错,比郭大侠的详细啊!先听郭大侠的理论再上老戴的课,找得到系统强化的最好两个都听,串讲的也行。 3、郭翔,民事诉讼法真正的第一人,你会发现,郭大侠的思路和其他老师不一样,本人认为郭翔是万国唯一真正的大神,新理论?哈哈?自己去听!懒得解释。 4、推荐用书:厚大《郭翔讲民诉-讲义卷》郭翔独著或《民事讼诉法授课精要》戴鹏独著

总结:民诉郭翔+戴鹏,打个不巧当的比方,将相当于刘凤科+柏浪涛。秒杀! 注意:试举几例:

备注1.郭翔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分配那里的三句话:a、法条有规定的,加害人证明;b、法条没规定的,受害人证明;c、无过错,不需要证明。三句话秒杀此类所有题目。而在这里杨秀清绕半天,做题还是没用。

备注2.戴鹏达成和解协议、仲裁裁决被撤销、不予执行等后纠纷的解决方式的记忆思路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韩静茹+郭翔

刑诉

左宁(主)+刘玫(辅)

1、左宁,命题人弟子—顾永忠的博士,陈卫东的博士后,讲课比较实在,完完全全透析法条背后的立法背景和理论背景,最喜欢左老师的一句话:“所有人都知道刑诉要考可以和应当,但是为什么出题人只考哪个可以和应当勒?背后存在立法时的争议和各部门博弈”,授课思路符合当下考察方向,理论性加强,13年命中卷四技术侦查案例题,如果左老师针对授课再丰富理论性知识点的阐述,那将完美到无以复加;当左老表格之日,必将是机关雄入土之时。

补充:重点注意左老师各阶段讲义后面附带的大概60-80个左右的模拟题,质量很高,类似于刘凤科的168题,凌驾于司考真题之上的难度,完全理解,刑诉及格没有问题。

2、刘玫, 2013年刘玫讲的极少,但是却是和左宁搭配是最好(以前是陈少文+左宁)刘玫是出题人的亲师妹,左宁的师叔级别,刘玫2013年有个4天课程只讲法条,搞懂这个,狂听2遍,记好笔记,再通过左大神点考点。大概可以精简出一个30页500个考点的电子笔记,背熟就可以碾压刑诉。刘玫押题建议看下,中了就是原题啊!!!上面三位老师观点以刘玫为最终观点!!! 博主按语:

注意一: 13年之后对刑诉老师的要求为:关联人+学院派;建议各位在串讲阶段或着讲题阶段,综合左宁与刘玫的东西。

注意二:13年刑诉偏重理论,博主突然想起一件事,12年卷四最后一题考刑诉,13年刑诉;那么,14年可能民诉直接考察理论性知识点;按照上面的标准:关联人+学院派:民诉串讲或讲题阶段重点请关注:韩静茹。

3、 陈少文:万国的新人,博士后,那声音,好性感的男人,但是在把握命题方向的功力比左宁差一点,女同学可以听他的,少文老师不但教书,而且还叫你如何做人,万国最有魅力的男人,众多女考友的最爱,男考友也爱。

4、推荐用书:《刑事诉讼法授课精要》左宁独著 或 华旭《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篇》左宁独著

附录1: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谢安平:太狂了,老是说全国的专家不如他,我老谢什么什么的~不过他的证据和“一对一理论”讲的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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