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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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第四版)

刑法

刘凤科(主)+柏浪涛(主)

首语:中国司法考试刑法的命题立场是“温和的新理论”,代表就是刑法的命题人张明楷和周光权以及他们的著作,建议在早期可以对两位学者的著作(《刑法学(第四版)》-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张明楷、《刑法总论》《刑法各论》(第二版)-周光权)当成课外读物研读,你会发现,书上很多讨论案例就是司法考试的原题,(比如10年卷二第一题,就是周光权《刑法总论》2007年版,第三章55页-58页的小标题,而且一个字都没变)。

推荐用书:指南针《刑法攻略》或厚大《刘凤科讲刑法-讲义卷》。两本神作,就相当于看张明楷的《刑法学(第四版)》和周光权的《刑法总论(第二版)》《刑法分论(第二版)》的应试版~

刑法真题的选择:《刑法攻略-真题卷》或《刘凤科讲刑法-真题卷》。分别由柏浪涛和刘凤科亲自编写,两本书收录02-12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刑法部分真题。 提问:新理论背景下(新理论内部)的争议知识点以什么观点为准?

回答: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这是肯定的,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怎么考察,彻底新理论的题目通常只会出现在卷四考研案例题型当中。 1、考察新理论达成共识的知识点

2、使用考研型题目,问:现在学界对某一个问题有几种观点?

3、最近老是有群友问到刘凤科和柏浪涛的观点不一致怎么办?很简单!当作卷四刑法考研型题目贮备 例子:

1、11年卷二单选考察正当防卫。(两种观点)

2、11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死者占有问题(两种观点)。

当年:A、司法解释的观点:法律拟制—盗窃 B、刘凤科的观点:脱离占有-侵占C、柏浪涛的观点:当场杀,当场拿-盗窃;当场杀,过后拿-侵占。全部回答到位,本题满分。

3、10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事前故意问题。(四种观点) 4、12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因果关系判断标准(两种观点)。

5、08年卷二选择题考察的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其实也是,不过考得简单。 建议听课技巧:【小柏的书+老刘的课(双剑合璧)】

先看2-3遍《刑法攻略》,作为第一次新理论洗脑,之后听小柏的课,但是只听他书上没有提到的点在书上做一下补充。听完一定要听刘的课,会起到醍醐灌顶的作用,到串讲阶段刘凤科一定会讲他的168题,神一样的题目,关注的不是他题目的答案,重点关注他讲题的思路!建议将柏和刘书中知识点观点不一样的地方做拿个本子做总结,当做卷四刑法考研型案例题储备。

博主按语:老钟+老刘+小柏=《刑法与民法的对话》佐伯、道垣内著~ 特别提示:我一直说小柏和老刘的结合听能到达最好的效果,理由如下: 例一;因果关系的认定 A.小柏:因果关系三标准。

B.老刘:讨论介入因素,并总结特殊情形。

总结:这部分选择题按小柏的三标准走,但如果出现12年卷四刑法案例题,两人的不同观点就是答案。 例二: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

A小柏在书上分则明确了两罪的区别是故意和过失,而非旧理论的作为和不作为。 B.但是老刘在总论部分就提了一下,其实也讲到了,但是这个部分没有小柏的书详细。

C.如果没有小柏书的基础。

第一,你如果之前受到旧理论的影响,你会懵。

第二,其实这个是个考点,但是老刘只提了一下,有可能会意识不到,哈哈~老刘已经不认为这个知识点是个争议了,直接按新观点走了的~ 例三:绑架罪即遂的问题

A.小柏:绑架罪的行为结构是:实力控制人质→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但只要求实施第一步,不要求实施第二步,更不要求实现不法要求。因此,只要行为人实力控制了人质,绑架罪就既遂。有人会问:那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其区别在于绑架罪在实力控制人质时带有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的目的,而非法拘禁罪没有这一目的。

B.老刘:课上一句话\带着向第三人勒索的内心意思,实力控制被害人,就是绑架罪即遂\。

总结:有了小柏的基础后,老刘的课是提升,或者说可以达到一点通的效果。 例四.共同犯罪部分老刘是大神,不解释。 附录:押题阶段老师推荐:柏浪涛+刘凤科

民法

钟秀勇(主)+段波(辅)

1、钟秀勇:授课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唯一能够达到当下司考民法难度要求的民法老师,系统强化阶段强烈建议听他的,也是每年唯一敢承认自己当年授课哪些知识点没讲到的民法老师,系统强化班讲义300多页厚,打印用了我好多钱啊!!!!而且他讲个地方就要举个例子,不错不错。还有他最后的那个民法样板题,相当可以。

2、民法物权法部分,物权法第一人,必须听钟秀勇。 3、关于老钟的几点说明:

备注1、老钟的《民法十大样板题》,从11年开始就没有再更新(原因详见老钟授课),但是其中物权法的几道样板题(样板1:一物数卖:(2006-3-91、92、93)样板2:返还原物请求权(2007-3-94、95、96)仍然是经典中的经典,但是仅仅指老钟对这几道题的完美解析。

备注2、听完老钟的民法课,你才知道其他老师讲得有多浅显;你才知道自己本科民法的大坑有多深。

4、波波的民行先修班必听,必杀技:根据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一书改编而成《民法体系25图》(民刑先修阶段)必听!

5、推荐民法复习顺序:钟秀勇的系统强化+波波的民刑先修班《民法体系25图》;民法体系25图可放在老钟之前,也可以放在老钟之后,但是老钟的课一定要听。 6、推荐教材:厚大《钟秀勇讲民法》三件套 钟秀勇 独著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

王利——必杀技:民法的思维方法,其实就是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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